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181-2011
中文名称:古琴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Guqin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1-06-15
实施日期:2011-10-01
作废日期:2022-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50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文娱活动设备>>97.200.20乐器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文教、体育、娱乐用品>>Y58乐器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1-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扬州天韵琴筝有限公司、扬州市天艺民族乐器厂、北京乐器研究所、上海民族乐器一厂、苏州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河北乐海乐器有限公司、开封中原民族乐器有限公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弦鸣乐器古琴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民族弦鸣乐器古琴。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4181-2011
古琴
Guqin
2011-06-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制定的依据是 QB/T 1207.1—2011《民族弦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扬州天韵琴筝有限公司、扬州市天艺民族乐器厂、北京乐器研究所、上海民族乐器一厂、苏州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河北乐海乐器有限公司、开封中原民族乐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健群、李同志、朱庆生、王伟、庄亚娅、史继伟、宋从甲、代胜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弦鸣乐器古琴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民族弦鸣乐器古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B/T 1207.1—2011 《民族弦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QB/T 1207.1—2011 中确定的术语和定义与下列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雁足 (yanzu):支撑琴体、缚弦的部件。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4.1.1 琴的结构及名称应符合规定。
4.1.2 按产品形制分为伏羲式、神农式、仲尼式、落霞式、蕉叶式、连珠式等(本图示仅以仲尼式为例)。
4.1.3 按材质、音质的不同分为高级品、中级品、普及品。
4.2 标记
产品名称、等级应直接用文字表明。
5 要求
5.1 律制:采用五度相生律,允许采用其他律制。
5.2 标准音:应符合 QB/T 1207.1—2011 中 5.2 规定的要求。
5.3 基本定弦音高:F调;C、D、F、G、A、c、d。
5.4 基本音域:C~d。
5.5 音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音质要求
等级 | 高级品 | 中级品 | 普及品
音质 | 高音区圆润、明亮、富有穿透力,中音区温润、饱满,低音区浑厚、低沉,余音绵长,七根弦音色过渡自然 | 高音区圆润、明亮,中音区温润、饱满,低音区浑厚、低沉,余音较绵长,七根弦音色过渡均匀 | 高音区圆润、明亮,中音区温润、饱满,低音区浑厚、低沉,余音绵长,七根弦音色过渡协调
5.6 徽位排列:应符合规定。
5.7 演奏性能:应符合 QB/T 1207.1—2011 中 5.8 规定的要求。
5.8 主要部位尺寸
5.8.1 琴体部位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
部位名称 | 琴体长 | 琴首宽 | 琴尾宽 | 琴体厚(2徽~3徽最厚处) | 有效弦长 | 龙龈高 | 岳山高
数值(mm) | 1100~1250 | 160~180 | 125~145 | 40~60 | 1120~1140 | 13~22 | 18~19
5.8.2 & 5.8.3 徽位与直径
徽名 | 有效弦长的点 | 徽直径(mm)
十三徽 | 7/8 | 9~12
十二徽 | 5/6 | 7~9
十一徽 | 3/4 | 5~6
十徽 | 2/3 | 5~6
九徽 | 4/5 | 5~6
八徽 | 3/5 | 5~6
七徽 | 1/2 | 5~6
六徽 | 2/5 | 5~6
五徽 | 1/3 | 5~6
四徽 | 1/4 | 5~6
三徽 | 1/5 | 5~6
二徽 | 1/6 | 5~6
一徽 | 1/8 | 5~6
5.9 装配
5.9.1 弦轴、雁足应与底板严密吻合,龙龈不应有毛刺。弦的安装与面板保持相应的距离,不能出现沙音、刹音、打板。
5.10 外观:应符合 QB/T 1207.1—2011 中 5.12 规定的要求。
5.11 弦:金属缠弦应符合 QB/T 1207.1—2011 中 5.13 规定的要求。丝弦外观应色泽一致,子眼平服均匀,松紧统一。
5.12 主要材料: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主要材料要求
等级 | 面板 | 底板 | 弦轴、岳山、龙龈、雁足
高级品 | 选用纹理均匀顺直的桐木或杉木整板无疤节 | 选用梓木、桐木、杉木、松木 | 选用花梨木、鸡翅木、紫檀木、酸枝木、乌木等硬质木材
中级品 | 选用纹理顺直的桐木或杉木,允许有15mm×10mm的活疤节3个 | (同上) | (同上)
普及品 | 选用桐木或杉木,允许有20mm×20mm的活疤节4个 | (同上) | (同上)
5.13 有害物质限量:涂饰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 QB/T 1207.1—2011 中 5.16 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测试环境:应符合 QB/T 1207.1—2011 中 6.1 的规定。
6.2 律制:按 QB/T 1207.1—2011 中 6.2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3 标准音:按 QB/T 1207.1—2011 中 6.3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4 基本定弦音高:按 QB/T 1207.1—2011 中 6.4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5 基本音域:按 QB/T 1207.1—2011 中 6.5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6 音质:按 QB/T 1207.1—2011 中 6.8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7 演奏性能:按 QB/T 1207.1—2011 中 6.9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8 主要部件尺寸:按 QB/T 1207.1—2011 中 6.11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9 装配:按 QB/T 1207.1—2011 中 6.12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10 外观:按 QB/T 1207.1—2011 中 6.13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11 弦:按 QB/T 1207.1—2011 中 6.13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12 主要材料:按 QB/T 1207.1—2011 中 6.14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6.13 有害物质限量:按 QB/T 1207.1—2011 中 6.17.2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
7 检验规则
7.1 验收检验和因特殊要求而协商确定的检验项目以及检验类型按 QB/T 1207.1—2011 中 7.1~7.3 的规定。
7.2 出厂检验:按 QB/T 1207.1—2011 表 2 中“音质,琴体应无变形,胶合部位应牢固、无开裂,主要部位尺寸,装配,弦枕、弦马不应出现毛刺,弦”等规定的项目进行。
7.3 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检验项目、试验方法、检验水平、接收质量限(AQL)按 QB/T 1207.1—2011 中 7.3.1.1、7.3.1.2 的规定。
7.4 型式检验应符合 QB/T 1207.1—2011 中 7.3.2 的规定。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应符合 QB/T 1207.1—2011 中第 8 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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