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941-2016
钢凿
Metal chisels
2016-01-15发布,2016-07-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具五金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4/SC2)归口。本标准由杭州巨力工具有限公司、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工具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杭州卡尔工具有限公司、杭州中杰工具有限公司、文登威力工具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长城精工实业有限公司、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鹰之鹰五金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海联锯业有限公司、宁波德诚工具有限公司、宁波锦霸机电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起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凿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手工方式切凿金属、非金属,开沟槽、键槽,切削等作业用的钢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0.1 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955 金属覆盖层覆盖层厚度测量阳极溶解库仑法
GB/T 5305 手工具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GB/T 6060.2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磨、车、镗、铣、插及刨加工表面
GB/T 6462 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厚度测量显微镜法
3 产品分类
3.1 产品型式
钢凿产品按照作业用途、工作端外形分为扁凿(代号B)、尖凿(代号J)和三角凿(代号S)3种型式。其中扁凿根据凿刃宽度,分为普通刃(无代号)和宽刃(代号K)。钢凿根据使用材料的外形分为扁钢凿(无代号)、六角钢凿(代号L)和八角钢凿(代号G)。
3.2 基本尺寸
【扁凿的基本尺寸】
1. 普通刃扁凿(B):
- 规格: 100, 125, 140, 150, 175, 200, 250, 300, 350, 400 (mm)
- 全长偏差: ±10 mm
- 刃宽a (min): 17, 20, 23, 24, 27 (mm)
- 扁钢柄bxh (min): 14x9, 17x9, 20x12, 23x13 (mm)
2. 宽刃扁凿(BK):
- 规格: 100, 130, 150, 175, 200, 250, 300, 350, 400 (mm)
- 全长偏差: ±10 mm
- 刃宽a (min): 20, 23, 24, 27 (mm)
- 柄部bxh (min): 20x12, 23x13 (mm)
3. 六角钢凿(L):
- 规格: 140, 150, 175, 200, 250, 300, 350, 400 (mm)
- 全长偏差: ±10 mm
- 刃宽a (min): 17, 20, 23, 24, 27 (mm)
- 六角钢柄s1 (min): 8, 9, 13, 16, 19, 22 (mm)
4. 八角钢凿(G):
- 规格: 200, 250, 300, 350, 400 (mm)
- 全长偏差: ±10 mm
- 刃宽a (min): 21, 24, 28 (mm)
- 八角钢柄s (min): 8, 9, 13, 16, 19, 22 (mm)
【尖凿的基本尺寸(J)】
- 规格: 100, 130, 150, 175, 200, 250, 300, 350, 400 (mm)
- 全长偏差: ±10 mm
- 刃宽a (min): 10, 13, 16, 19, 22 (mm)
- 八角柄s (min): 8, 9, 13, 16, 19, 22 (mm)
- 六角柄s1 (min): 8, 9, 13, 16, 19 (mm)
【三角凿的基本尺寸(S)】
- 规格: 130, 150, 175, 200, 250, 300, 350, 400 (mm)
- 全长偏差: ±1 (mm)
- 刃宽a: 5, 6, 7, 8, 9, 10 (mm)
- 扁柄bxh (min): 14x9, 17x11, 20x12, 23x13 (mm)
- 八角柄s (min): 9, 11, 14, 18 (mm)
- 六角柄s1 (min): 9, 11, 16 (mm)
3.3 产品标记
钢凿的产品标记由产品名称、标准编号、产品型式代号、规格组成。
示例1:规格为200mm,普通刃扁钢凿产品的标记为:钢凿QB/T4941B200
示例2:规格为300mm,宽刃八角钢扁凿产品的标记为:钢凿QB/T4941BKG300
示例3:规格为150mm,六角钢尖凿产品的标记为:钢凿QB/T4941JL150
示例4:规格为175mm,八角钢三角凿产品的标记为:钢凿QB/T4941SG175
4 要求
4.1 表面处理
4.1.1 钢凿(工作刃部分除外)应进行电镀、喷塑或其他表面处理。
4.1.2 经电镀处理的钢凿,电镀层厚度不应低于4μm。
4.2 表面质量
4.2.1 经电镀处理后的钢凿,其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气孔、漏镀、烧焦、起层等影响保护性能和使用寿命的缺陷。
4.2.2 经喷漆和其他表面处理的钢凿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气孔、起层、露底、锈斑等影响保护性能和使用寿命的缺陷。
4.2.3 钢凿表面不应有裂纹、伤痕、氧化皮等缺陷。柄部平直且不应有锐边、毛刺等影响使用安全和使用性能的缺陷。
4.2.4 钢凿表面的表面粗糙度Ra值不应大于12.5μm。
4.2.5 钢凿被锤击面应为平面或凸面,且应倒角。
4.3 硬度
钢凿应整体热处理。自工作刃起25mm以内的硬度应为53HRC~60HRC,锤击面以及锤击面以下15mm长度内的硬度应为32HRC~44HRC。
4.4 冲击性能
钢凿应进行冲击性能试验,冲击性能试验后钢凿工作刃不应产生明显变形、碎裂等影响安全使用功能和外观的缺陷。
4.5 安全
钢凿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有下列影响安全使用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钢凿表面有可见裂纹;钢凿本体有明显弯曲;锤的锤击面直径小于钢凿被锤击面直径。在产品或包装物上,应有关于安全的提示性说明。
5 试验方法
5.1 基本尺寸
钢凿的基本尺寸用通用量具检验。
5.2 表面处理和表面质量
5.2.1 电镀层厚度检验应按照GB/T 4955或GB/T 6462的规定进行。
5.2.2 钢凿的表面质量用手感和目测检验。
5.2.3 表面粗糙度用符合GB/T 6060.2规定的标准样块进行检验。
5.3 硬度
钢凿的硬度试验应按GB/T 230.1的规定进行。
5.4 冲击性能
5.4.1 扁凿、三角凿的冲击性能:将钢凿垂直放置在试验台上,同时将厚度不小于8mm、长宽不小于钢凿工作刃宽2倍、硬度为33HRC~35HRC的测试块放置在被测钢凿工作刃的下方,然后将直径为40mm,质量为4.5kg,硬度为45HRC~60HRC的锤击块,按照规定高度,沿锤击块导向管自由落下。冲击次数为10次。
5.4.2 尖凿的冲击性能:将尖凿垂直放置在试验台上,同时将厚度不小于8mm、长×宽不小于30mm×30mm、硬度为25HRC~30HRC的测试块放置在被测尖凿工作刃的下方,然后将直径为40mm,质量为2.3kg,硬度为45HRC~60HRC的锤击块,按照规定高度,沿锤击块导向管自由落下。冲击次数为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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