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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95025-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95025-2018

中文名称:印染用轧光机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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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印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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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FZ/T 95025-2018.
1范围
FZ/T 95025规定了印染用轧光机的分类与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95025适用于针织、机织、非织造产品用的轧光机(以下简称轧光机)。其他领域用的轧光机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226.1- -2008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7111.7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 第7部分:染整机械
GB/T 17780.7- -2012纺织机械 安全要求第7部分;染整机械
GB/T 22801纺织机械染整机器导布辊主要尺寸 及要求
FZ/T 90001纺织机械产 晶包装
FZ/T 90074纺织机械产品涂装
FZ/T 90089.1纺织机械铭牌 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
FZ/T 90089.2纺织机械铭牌内容 .
FZ/T 90110- -2013纺织机械通 用项目质量检验规范
FZ/T 95014轧光机弹性辊
3分类与参数
3.1 分类
3.1.1按轧辊结构 ;固定中高、可控中高。
3.1.2按轧辊数量:二辊、三辊、多辊。
3.1.3按加热方式 :燕汽、电、油、电磁感应。
3.2 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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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12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95025—2018
印染用轧光机
Calender for printing and dyeing2018-10-22发布bzxZ.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FZ/T95025—2018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215/SC 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阴市国光轧光机纤维辑辊有限公司、江阴市利伟轧辊印染机械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阴伟益尼龙辊有限公司、苏州市森韩机械有限公司、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益、缪建伟、卓云、彭宝瑛、顾荣夫、张家林、何丽清。1范围
印染用轧光机
FZ/T95025—2018
本标准规定了印染用轧光机的分类与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针织、机织、非织造产品用的轧光机(以下简称轧光机)。其他领域用的轧光机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226.1一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7111.7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7部分:染整机械GB/T17780.7—2012纺织机械安全要求第7部分:染整机械GB/T22801
纺织机械染整机器导布辊主要尺寸及要求纺织机械产品包装
FZ/T90001
FZ/T90074
纺织机械产品涂装
FZ/T90089.1
纺织机械铭牌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FZ/T90089.2纺织机械铭牌内容
FZ/T90110—2013纺织机械通用项目质量检验规范4轧光机弹性辊
FZ/T95014
3分类与参数
3.1分类
3.1.1按轧辊结构:固定中高、可控中高。3.1.2按轧辊数量:二辊、三辊、多辊。按加热方式:蒸汽、电、油、电磁感应。3.1.3
3.2参数
轧光机参数见表1。
FZ/T95025—2018
公称宽度/mm
弹性辊体直径/mm
工作速度/(m/min)
钢辑工作温度/℃
弹性辑工作
温度/℃
尼龙辊、羊毛纸辊
棉花辊、橡胶辊
最大线压力/(kN/m)
600.800,1000,1400,1200,1600.1800,2000,2200.2400,2600,2800,3000,32003400.36003800,4800,6000.7000,8000280.300,380,400,420,435,450,500,530,560,600,650,700,750,800≤100
≤230
≤100
110,220,330,440,550,660
蒸汽,电,油,电磁感应
整机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响声。各轴承润滑良好,轴承温升应不大于20℃。整机噪声(发射声压级)应不大于75dB(A)空载时电动机输人功率应不大于额定功率的75%。主要零部件
热轧辊轴承最高温度应不大于110℃。固定轧辊的水平度不大于0.2/1000。镜面辑的工作表面无划痕,粗糙度R。应不大于0.1μm。镜面辑的工作表面对轴线的径向圆跳动符合表2的要求。表2
1800~3600
≥3600
轧辊上升、下降动作灵活可靠,不应出现中途停滞现象。轧辊间压力应均勾一致。
各管路不应有泄漏现象。
液压系统的压力稳定,压力波动应不大于0.5MPa。同一辊体在有效幅宽内温度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径向跳动圆公差
单位为毫米
加热方式
油、电磁感应
蒸汽、电
弹性轧辑应符合FZ/T95014的有关规定。4.2.11导布辑应符合GB/T22801的有关规定。4.3电气、自动控制
温度差
FZ/T95025—2018
单位为℃
电气设备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2.2的规定。4.3.1
4.3.2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3的规定,绝缘电阻≥1Mn。4.3.3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4的规定。4.3.4各监测和自停机构动作应准确灵敏。4.3.5全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置警示标志,应按GB/T17780.7—2012中5.6.2的相关规定。4.4外观质量
产品涂装应符合FZ/T90074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检验方法
轴承温升(4.1.2)及热轧轴承温度(4.2.1),按FZ/T90110一2013中3.4的规定检测。5.1.2空车运转时全机噪声(发射声压级)(4.1.3),按GB/T7111.7的规定,用精密声级计检测。5.1.3功率消耗(4.1.4),用三相功率表检测。5.1.4固定轧辑的水平度(4.2.2),用水平仪检测。5.1.5镜面辊的工作表面粗糙度(4.2.3),用粗糙度仪检测。5.1.6镜面辊工作表面对轴线的径向圆跳动(4.2.4),用千分表在距离辑体两端100mm的位置检测,中间部位公称宽度不大于1000mm,按300mm间隔左、右分段测量;公称宽度1000mm以上,按500mm间隔左、右分段测量,取最大跳动值。5.1.7轧辑间压力均勾(4.2.6),用两联的无碳复写纸,均勾覆盖在轧辊有效幅宽上,在设计压力下检测。目测试纸的压痕,其宽度、颜色深浅、应均匀一致,无明显差异。5.1.8各管路的密封性能(4.2.7),应按最大工作压力的1.25倍进行压力试验。在进行压力试验时,应将压力缓慢上升到试验压力保压10min,检查有无泄漏。5.1.9液压系统压力波动(4.2.8),在其正常工作过程中,查看压力表值波动范围。5.1.10同一加热辊体在有效幅宽内,工作表面温度差(4.2.9),用点温计测量。公称宽度不大于1000mm时按左中右3处检测,公称宽度大于1000mm时测点间隔不大于300mm检测,取其最大差值。5.1.11弹性轧辊(4.2.10),按FZ/T95014的相关规定检测。5.1.12导布辊(4.2.11),按GB/T22801的相关规定检测。5.1.13电气设备的保护联结电路连续性(4.3.1),按GB5226.1一2008中18.2.2的规定检测。5.1.14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4.3.2),按GB5226.1一2008中18.3的规定,用兆欧表检测。5.1.15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4.3.3),按GB5226.1一2008中18.4的规定,用耐压试验仪检测。FZ/T95025—2018
其余项目,感官检测。
空车运转试验
试验条件
按最高设计车速的80%;
试验时间2h。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
不加压不加热:4.1、4.2.2~4.2.4、4.3;a
加压不加热:4.2.5~4.2.8;
不加压加热:4.2.1。
工作负荷试验
试验条件
空车运转合格。
试验时间2h。
检验项目
见4.2.9。
6检验规则
型式检验
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6.1.1
新产品鉴定时;
生产过程中,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
产品停产两年,再恢复生产时:d)
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时。
检验项目:见第4章。
出厂检验
1产品出厂时应进行空车运转试验,并经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2.2
2检验项目:见5.2。
6.3抽样方法及判定规则
每批产品抽检5%且不少于1台。
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判定该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如有不合格项,允许一次修整、调试,经检验合6.3.2
格后判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4
6.4其他
FZ/T95025—2018
用户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有项自不符合本标准时,制造厂应会同用户共同处理。7标志
包装箱上的储运图示标记,按GB/T191的规定。7.11
2产品铭牌,按FZ/T90089.1和FZ/T90089.2的规定。7.2
产品安全标志,按GB2894的规定。包装、运输和贴存
产品的包装,按FZ/T90001的规定。轧辊包装时,两端应搁置固定,表面用软性材料包裹,勿使其8.1元
接触硬物、酸碱和油类物质。
8.2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按规定的位置起吊,包装箱按规定的朝向安置,不得倾斜或改变方向。8.3产品出厂后,在良好的防雨及通风贮存条件下,包装箱内的产品防潮、防锈有效期为1年。轧辊应贮存在室温0℃~35℃的干燥环境并距热源2m以外,如运往寒冷地区应注意保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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