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811-2015
中文名称:香料 葫芦巴酊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Fragrance. Fenugreek tinctur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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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香料
葫芦巴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60香精油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化工品>>Y41香精、香料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5-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曹怡、王娜、徐易、程书锋、黄龙
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香料葫芦巴酊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香料葫芦巴酊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怡、王娜、徐易、程书锋、黄龙。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09.74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T 5009.76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11540 香料 相对密度的测定(GB/T 11540-2008,ISO 279:1998,MOD)
GB/T 14454.2 香料 香气评定法
GB/T 14454.4 香料 折光指数的测定(GB/T 14454.4-2008,ISO 280:1998,MOD)
GB/T 14455.5 香料 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GB/T 14455.5-2008,ISO 1242:1999,MOD)
标准内容
ICS 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49725-2015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4811-2015
香料 葫芦巴酊
Fragrance—Fenugreek tincture
2015-04-30发布
201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怡、王娜、徐易、程书锋、黄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葫芦巴酊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葫芦巴酊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 5009.74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T 5009.76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11540 相对密度的测定(ISO 279:1998,MOD)
GB/T 14454.2 香料 香气评定法
GB/T 14454.4 折光指数的测定(ISO 280:1998,MOD)
GB/T 14455.5 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ISO 1242:1999,MOD)
3 术语和定义
3.1 葫芦巴 fenugreek tincture
用乙醇水溶液为溶剂,经浸提豆科一年生草本植物葫芦巴(Trigonella foenum-graecum L.)干燥成熟种子制得的产物。
4 要求
4.1 色状:红棕色液体。
4.2 香气:具有葫芦巴特有香气。
4.3 相对密度(20℃/20℃):0.916~0.932。
4.4 折光指数(20℃):1.3550~1.3710。
4.5 酸值:不大于2。
4.6 沉淀物(V/V):不大于3.0%。
4.7 乙醇含量(V/V):35.0%~40.0%。
4.8 重金属含量(以Pb计):不大于10 mg/kg。
4.9 砷含量:不大于3 mg/kg。
5 试验方法
5.1 色状:将试样置于比色管中,用目测法观察。
5.2 香气:按GB/T 14454.2规定进行评定。
5.3 相对密度:按GB/T 11540规定测定。
5.4 折光指数:按GB/T 14454.4规定测定。
5.5 酸值:按GB/T 14455.5规定测定。
5.6 沉淀物
5.6.1 仪器:10 mL尖底离心管(带刻度)、试管架、恒温装置(25±1℃)。
5.6.2 方法:将试样分别置于离心管中至10 mL刻度,密封后在25±1℃静置24 h,读取沉淀物体积。
5.6.3 结果计算:沉淀物体积分数 X = (沉淀物体积/10) × 100%。
5.7 乙醇含量
5.7.1 仪器:蒸馏装置、100 mL量筒、温度计、酒精计。
5.7.2 方法:取试样100 mL进行蒸馏,控制馏出速度约4 mL/min~100 mL/min,测定馏出液酒精度并换算至20℃乙醇含量。
5.8 重金属含量(以Pb计):按GB/T 5009.74测定。
5.9 砷含量:按GB/T 5009.76测定。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每批产品应附合格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色状、香气、沉淀物、乙醇含量;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每6个月至少一次。
6.2 验收单位可按本标准检验产品质量,每批次分别验收。
6.3 抽样方法:每批包装单位为1~2个时全检;3~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按3%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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