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轻工行业标准(QB) >  QB/T 2548-2002空气清新气雾剂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548-2002

中文名称:空气清新气雾剂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Aerosol air freshener with LPG and/or DME as propellant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2-09-21

实施日期:2002-12-01

作废日期:202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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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气雾剂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35工业和家庭用化学品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化工品>>Y41香精、香料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QB/T 2548-2024代替;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7年(第11号)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10.0

出版日期:2002-12-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7-03-24

起草人:林泽民、盛敏、吴志坚、宋志英

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中山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清新气雾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气雾剂产品用的液化石油气和/或二甲醚作为推进剂的空气清新气雾剂。


标准内容

ICS 71.100.35 分类号 Y41 备案号:10822-2002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 2548-2002 空气清新气雾剂 Aerosol air freshener with LPG and/or DME as propellants 2002-09-21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前言 我国空气清新气雾剂主要使用氟里昂(CFCs)的替代物液化石油气(LPG)、二甲醚(DME)或惰性压缩气体作为推进剂。由于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具有易燃易爆性,因此对产品的安全要求应给予充分重视。 本标准不仅规定了符合安全要求的理化指标,也规定了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要求的卫生指标。本标准的技术要求能够保证空气清新气雾剂的质量要求。本标准仅适用于以液化石油气(LPG)和/或二甲醚(DME)作为推进剂的空气清新气雾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中山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泽民、盛敏、吴志坚、宋志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清新气雾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液化石油气和/或二甲醚作为推进剂的空气清新气雾剂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但鼓励各方使用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标准。 GB 7916—1987 化妆品卫生标准 GB/T 7917—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所有部分) GB 13042—1998 包装容器 气雾罐 GB/T 14449—1993 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 GB 17447—1998 气雾剂阀门 BB 0005—1995 气雾剂产品标示 JJF 1070—200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要求 3.1 气雾罐、气雾剂阀门 空气清新气雾剂所用气雾罐及阀门应符合GB 13042和GB 17447的规定,并应具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 3.2 原料 原料应符合GB 7916的有关规定。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内容物色泽:符合规定色泽 香型:符合规定香型 喷雾形态:按产品使用方法喷出试样,喷射通畅,无液滴 耐热:40℃保持4h,恢复室温后能正常使用 耐寒:0~5℃保持24h,恢复室温后能正常使用 喷出率:≥96%(质量分数) 内压力:25℃≤0.8MPa;50℃条件下不超过气雾罐变形压力 泄漏试验:50℃条件下无泄漏现象 火焰延伸长度:≤1.5m pH:5.0~9.5 3.4 产品卫生指标 甲醇含量(质量分数)≤0.2%。 3.5 净含量允差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气雾罐及阀门 按GB 13042和GB 17447规定进行目测检验。 4.2 色泽 按使用方法将内容物喷射至白色滤纸上观察。 4.3 香型 喷于洁净闻香纸上,观察挥发全过程气味是否符合规定。 4.4 喷雾状态 在20~30℃条件下喷出试样,进行目测检验。 4.5 耐热试验 将试样置于40±1℃水浴中保温4h,恢复室温后检验喷射性能。 4.6 耐寒试验 将试样置于0~5℃环境中保持24h,恢复室温后检验喷射性能。 4.7 喷出率 按GB/T 14449—1993中4.10规定测定。 4.8 内压力 按GB/T 14449—1993中4.1规定测定。 4.9 泄漏试验 将试样置于50±1℃水浴中,5min内每罐气泡不超过5个,之后无持续气泡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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