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X/T 290-2015
中文名称:太阳辐射计量实验室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气象行业标准(QX)
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etrology laboratory of solar radi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12-11
实施日期:2016-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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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太阳辐射
计量
实验室
技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7气象学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气象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出版日期:2016-04-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9-01-09
起草人:杨云、丁蕾、权继梅、莫月琴、贺晓雷、王云昆、胡梅、张虎
起草单位: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云南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四川省大气探测技术中心
提出单位: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07)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主管部门: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07)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太阳辐射计量实验室基础设施、环境条件、计量标准及其环境测量仪器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太阳辐射计量实验室的建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0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云南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四川省大气探测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云、丁蕾、权继梅、莫月琴、贺晓雷、王云昆、胡梅、张虎。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495.9-2006 光伏器件 第9部分:太阳模拟器性能要求
GB 500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 290—2015 太阳辐射计量实验室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etrology laboratory of solar radiation 2015-12-11发布,2016-04-01实施,由国家气象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由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7)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云南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四川省大气探测技术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云、丁蕾、权继梅、莫月琴、贺晓雷、王云昆、胡梅、张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太阳辐射计量实验室基础设施、环境条件、计量标准及环境测量仪器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太阳辐射计量实验室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6495.9-2006 光伏器件 第9部分:太阳模拟器性能要求
- GB500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solar simulator(太阳模拟器)
用于模拟太阳光照射的设备。
3.2 effective radiation area(有效辐照面)
在整个辐照面内,辐照度均匀分布且达到规定要求的部分。
3.3 irradiation instability(辐照不稳定度)
在规定时间间隔内,有效辐照面任意位置上的辐照度随时间变化的最大相对偏差。
4 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
4.1 总体要求
4.1.1 实验室组成
太阳辐射计量实验室由工作室、暗室和室外计量平台三部分组成。暗室主要用于辐射仪器性能测试,室外计量平台用于仪器灵敏度检定或校准。
4.1.2 供电
实验室应具备220V与380V交流电电源,环境设备和照明设备电源应与实验设备电源隔离。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频率在50±1Hz范围内。
4.1.3 环境温度
实验室温度应为20±5℃。
4.1.4 环境湿度
实验室相对湿度应低于80%。
4.1.5 静电
实验室工作台应并联接入安全可靠的防静电接地母线。
4.1.6 电磁环境
电磁干扰不得引起辐射标准器和被检仪器示值变化,实验室应设置单独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4Ω。落地及台式设备应直接与电气保护地线连接,信号电缆应采用铜芯、绝缘、编织屏蔽、双绞结构,导体电阻在20℃时每千米小于92.32Ω。
4.2 工作室
4.2.1 位置
工作室应与不相容的相邻区域有效隔离。
4.2.2 面积
使用面积应大于30m²。
4.2.3 照明
照明照度应达到500 lx。
4.3 暗室
4.3.1 面积
暗室面积不小于50m²。
4.3.2 光照
暗室应避免阳光直射,墙壁和天花板应涂刷不反光且不易起尘的黑色涂料,设备表面及地面应做不反光处理。
4.3.3 洁净度
应满足GB50073中空气洁净度5级要求。
4.3.4 仪器布局
设备与四周墙壁保持1.5m以上距离,对于风冷型多功能室内检测设备,应对通风设备进行隔离。
4.3.5 静电
工作人员进入暗室前应穿戴防静电洁净工作服和工作鞋。
4.4 室外计量平台
4.4.1 位置
室外计量平台可建在地面或楼顶,四周空旷,日出、日落方位障碍物高度角不超过5°,其他方位不超过10°;仪器摆放位置应无遮挡,避免天线和细长物体遮挡;工作室与平台距离应在100m范围内;直接辐射与总辐射仪器平台之间距离大于10m。
4.4.2 防雷
平台应设置在避雷有效区内并可靠接地。
4.4.3 其他要求
平台应稳固、不倾斜、不变形,表面不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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