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X/T 296-2015
中文名称:风云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工程项目转业务运行流程
标准类别:气象行业标准(QX)
英文名称:Procedures for FENGYUN ground segment from project phase to oper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12-11
实施日期:2016-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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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卫星
地面
应用
系统工程
项目
业务
运行
流程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7气象学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气象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出版日期:2016-04-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9-01-09
起草人:张甲珅、孙安来、赵现纲、林曼筠、李福良、吕擎擎、唐云秋
起草单位: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提出单位:全国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7)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主管部门:全国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7)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风云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工程项目转业务运行的流程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风云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工程项目转业务运行的管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甲珅、孙安来、赵现纲、林曼筠、李福良、吕擎擎、唐云秋。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296—2015 风云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工程项目转业务运行流程
发布单位:中国气象局
发布日期:2015-12-11
实施日期:2016-04-0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起草,由全国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7)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主要起草人包括张甲坤、孙安来、赵现纲、林曼筠、李福良、吕擎擎、唐云秋。
引言
为规范风云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工程项目转业务运行流程,保障系统运行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云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工程项目转业务运行的流程及要求,适用于工程项目转业务运行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FENGYUN; FY 风云卫星:根据中国气象卫星发展计划,为中国及全球天气预报和气象科学研究提供大气及地表观测资料的卫星,风云系列为命名方式。[QX/T205—2013,定义3.1]
2.2 地面应用系统(Eground segment):用于卫星管理及卫星观测数据接收、传输、处理、存档、分发和应用服务的信息系统及保障系统。[QX/T205—2013,定义2.9]
2.3 地面应用系统工程项目(ground segment project):在地面应用系统工程建设阶段对研制部门规定的独立任务,一般以技术系统为单位,可由一个或多个合同组成。
3 阶段划分
风云卫星地面应用系统由工程项目转向业务运行,应经过以下四个阶段:
- 业务试运行阶段
- 业务试运行评估阶段
- 验收阶段
- 正式业务运行移交阶段
具体流程及各阶段要求见第4章。
4 流程及要求
4.1 业务试运行阶段
4.1.1 阶段时间:完成工程项目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后,进入业务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4.1.2 阶段目标:确认工程项目是否具备业务运行条件,包括系统功能和性能达到设计要求,系统具备自动运行、可监视、可维护等能力。
4.1.3 阶段任务:
- 检查工程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 验证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健壮性
- 验证系统容错处理能力及处理结果正确性
- 验证产品质量和应用目标
- 业务维护人员培训
- 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 编写试运行报告
责任单位:工程建设部门
参与单位:业务管理部门、业务运行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项目承建单位
4.1.6 阶段报告:试运行报告应包含运行过程记录、产品运行成功率统计、用户培训情况及试运行结论,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应有明确说明和解决措施。
4.2 业务试运行评估阶段
4.2.1 阶段时间:业务试运行结束后,进入评估阶段,评估工作应在1个月内完成。
4.2.2 阶段目标:确认工程项目试运行结果是否满足业务运行要求。
4.2.3 阶段任务:
- 评估工程项目建设是否满足业务运行要求
- 评估试运行报告,确认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健壮性
- 确认系统容错处理能力及处理结果正确性
- 确认产品质量及应用目标
- 确认目标系统可监视、可维护
- 确认业务维护人员培训完成情况
4.2.4 责任单位:业务管理部门
4.2.5 参与单位: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业务运行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项目承建单位
4.2.6 阶段报告:业务试运行评估结束后,应提交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情况提出业务运行系统软硬件要求、环境要求、产品功能、维护保养组织和规范建议,明确是否具备业务运行条件。如评估结果未通过,应继续试运行并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不超过1个月,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评估。
4.3 验收阶段
4.3.1 阶段时间:试运行评估后,进入验收阶段。
4.3.2 阶段目标:确认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正式业务运行要求,包括系统功能、性能及稳定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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