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5.240.60
R07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917.2—2000
公路路线标识规则 国道名称和编号
Mark rules of highway route Name and number of national trunk highway
2000-10-17发布 200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 917.2—1989《公路路线命名、编号和编码规则 国家干线公路名称和编号》的修订。本标准以修订后的GB 917.1—2000《公路路线标识规则 命名和编号规则》的规定为依据,对国道和国道主干线予以命名和编号。
本标准将原GB 917.2—1989名称修改为《公路路线标识规则 国道名称和编号》。根据公路建设、养护的现行情况,对G205、G208、G213、G221、G302、G307、G312、G320、G322、G326、G327等11条国道的起点名称进行了调整,包括移动、延长、改变终点及对换等,相应路线简称也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与GB 917.1—2000《公路路线标识规则 命名、编号和编码》、GB/T 919—2000《公路等级代码》、JT/T 307.1—1997《公路及主要构筑物、管理养护单位代码》等形成系列配套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孙渝平、孙黎莹、张润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道的全称、简称和编号,并给出国道途经的省级行政区划代码。本标准适用于交通运输、测绘、公安、国土资源管理等行业对国道信息的处理与交换,也适用于公共信息载体的标识。
国道名称和编号见表1及表2。
表1 国道主干线
编号:G010 同江—三亚(同三线) 途经省级行政区划代码:23,22,21,37,32,31,33,35,44,46
编号:G020 北京—福州(京福线) 途经省级行政区划代码:11,12,13,37,32,34,42,36,35
编号:G030 北京—珠海(京珠线) 途经省级行政区划代码:11,13,41,42,43,44
编号:G040 二连浩特—河口(二河线) 途经省级行政区划代码:15,36,61,51,53
编号:G050 重庆—湛江(渝湛线) 途经省级行政区划代码:50,51,52,45,44
编号:G015 绥芬河—满洲里(绥满线) 途经省级行政区划代码:15,23
编号:G025 丹东—拉萨(丹拉线) 途经省级行政区划代码:21,13,12,11,13,15,64,62,63,54
编号:G035 青岛—银川(青银线) 途经省级行政区划代码:37,13,14,61,64
编号:G045 连云港—霍尔果斯(连霍线) 途经省级行政区划代码:32,34,41,61,62,65
编号:G055 上海—成都(沪蓉线) 途经省级行政区划代码:31,32,34,42,51,50
编号:G065 上海—瑞丽(沪瑞线) 途经省级行政区划代码:31,33,36,43,52,53
编号:G075 衡阳—昆明(衡昆线) 途经省级行政区划代码:43,45,53
表2 国道名称(部分)
G101 北京—沈阳
G102 北京—哈尔滨
G103 北京—塘沽
G104 北京—福州
G105 北京—珠海
G106 北京—广州
G107 北京—深圳
G108 北京—昆明
G109 北京—拉萨
G110 北京—银川
G111 北京—加格达奇
G112 北京环线
G201 鹤岗—大连
G202 爱辉—大连
G203(以下内容OCR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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