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X/T 556-2020
中文名称: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流程
标准类别:气象行业标准(QX)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aircraft precipitation enhancement oper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6-16
实施日期:2020-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66 MB
相关标签:
飞机
人工
作业
流程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7气象学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气象出版社
书号:135029-6155
标准价格:15.0
出版日期:2020-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孙鸿娉、李培仁、李义宇等
起草单位:山西省人工降雨防雹办公室
提出单位:全国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8)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主管部门:中国气象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的计划制订、装备物资确定、业务协调、方案制订、实施及效果评估的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
标准内容
ICS 07.060
A47
QX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 556—2020
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流程
Specifications for aircraft precipitation enhancement operation
2020-06-16发布
2020-09-01实施
中国气象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人工降雨防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鸿、李培仁、李义宇、申东东、封秋娟、蔡兆鑫、杨俊梅、尚倩、杨晓、任晓霞。
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制订作业计划
5 确定作业装备物资
6 协调作业
7 制订作业方案
8 实施作业
9 评估作业效果
参考文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的计划制订、装备物资确定、业务协调、方案制订、实施及效果评估的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文件。
QX/T 151—2012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术语
QX/T 421—2018 飞机人工增雨(雪)宏观记录规范
QX/T 505—2019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飞机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QX/T 151—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QX/T 151—2012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aircraft precipitation enhancement operation)
利用飞机在云体的适当部位,选择适当的时机,播撒适合的催化剂,以增加地面降水量的科学技术措施。
注1:简称飞机作业。
注2:改写QX/T 151—2012,定义6.1。
3.2 作业空域(operational airspace)
经飞行管制部门和航空管理部门批准,飞机、高炮、火箭在规定时限内实施作业的空间范围。
注:改写QX/T 151—2012,定义8.8。
3.3 常备飞行计划(standby flight plan)
当年或当月作业时段内的空域使用计划。
3.4 具体飞行计划(specific flight plan)
飞机作业实施单位向飞行管制部门申请的具体作业计划。
3.5 机载设备(airborne equipment)
安装在飞机上,用于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和探测的设备。
注:包括空地通信设备、大气探测设备、催化剂播撒设备等。
3.6 作业指挥中心(operational command center)
飞机作业实施单位设立的指挥飞机作业的场所和部门。
3.7 效果评估(effect evaluation)
检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后是否有效果,并评价其效果大小的工作。
4 制订作业计划
4.1 年度工作计划
4.1.1 组织实施飞机人工增雨(雪)的单位应根据当地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综合分析农业生产、森林防火、水库蓄水、生态修复以及重大活动保障等需求,在年初或上年末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行业主管机构备案。
4.1.2 年度工作计划应包含作业时段、作业区域、作业飞机机型、作业起降机场、作业备降机场、机载设备、催化剂、作业组织实施及预期效果、后勤保障、安全管理措施、对协作单位的保障要求等内容。
4.2 常备飞行计划
4.2.1 作业飞机初次调机进驻作业起降机场后,机组或指定人员应在飞机进驻当天通过进驻机场航空管制部门向军民航空管部门申报常备飞行计划,并说明本地区开展飞机增雨(雪)作业使用机型及飞机所属单位、作业起止日期、作业使用空域范围和高度、作业飞行方法,以及使用的起降和备降机场等。
4.2.2 作业单位应在月初或月末向空管部门申请常备飞行计划备案。年度飞机人工增雨(雪)工作协调会纪要中有明确规定的,也可在纪要生效后一次性申请年度常备飞行计划。
5 确定作业装备物资
5.1 作业飞机
5.1.1 作业飞机选型应按QX/T 505—2019中的第3章、第4章、第5章执行。
5.1.2 作业单位与作业飞机所有人签订飞机使用合同,并明确提出对机组飞行技术的要求。
5.2 作业起降机场
5.2.1 按照机场的净空条件、跑道规格、机场起降标准、夜航条件等要求选择作业起降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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