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气象行业标准(QX) >  QX/T 227-2014雾的预警等级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X/T 227-2014

中文名称:雾的预警等级

标准类别:气象行业标准(QX)

英文名称:Grade of fog warning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7-25

实施日期:2014-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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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预警 等级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7气象学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气象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出版日期:2014-12-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9-01-09

起草人:金荣花、马学款、杨贵名、毛冬艳

起草单位:国家气象中心

提出单位: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主管部门: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雾的预警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雾的监测、预警和服务。


标准内容

ICS 07.060 A47 备案号:46688—2014 QX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227—2014 雾的预警等级 Grade of fog warning 2014-07-25发布 中国气象局发布 2014-12-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5)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气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荣花、马学款、杨贵名、毛冬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雾的预警等级。本标准适用于雾的监测、预警和服务。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雾(fog) 悬浮在近地层大气中的大量微细乳白色水滴或冰晶的可见集合体。 2.2 能见度(visibility) 根据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视力正常的人在当时天气条件下能够从天空背景中看到和辨认目标物的最大距离,单位为米(m)。 2.3 国家基本气象站 根据全国气候分析和天气预报需要所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 2.4 国家基准气候站 根据国家气候区划及全球气候观测系统要求,为获取长期连续资料而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 3 雾的预警等级 3.1 预警分类 3.1.1 雾的预警分为预警信号和预警。 3.1.2 雾的预警信号由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发布。 3.1.3 雾的预警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发布。 3.2 预警信号等级 雾的预警信号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 a) 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h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m的雾,或已出现能见度200m~500m且可能持续; b) 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h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m的雾,或已出现能见度50m~200m且可能持续; c) 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h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m的雾,或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m且可能持续。 3.3 预警等级 3.3.1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发布的雾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其判定依据为区域性雾过程及覆盖范围等条件。 3.3.2 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发布的雾预警等级及标准遵循本地区相关规定。 参考文献 GB/T20480—2006 沙尘暴天气等级 GB/T27964—2011 雾的预报等级 QX/T45—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部分:总则 QX/T76—2007 高速公路能见度监测及浓雾预警预报 以及航空运行最低标准、交通规则等相关规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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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T 227-2014雾的预警等级 QX/T 227-2014雾的预警等级 QX/T 227-2014雾的预警等级 QX/T 227-2014雾的预警等级 QX/T 227-2014雾的预警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