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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QX/T 156-2012

中文名称:风自记纸数字化文件格式

标准类别:气象行业标准(QX)

英文名称:Digitalized file format of wind autographic-recording chart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2-08-30

实施日期:2012-11-01

作废日期:2021-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43 MB

相关标签: 数字化 文件格式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7气象学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QX/T 156-2021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气象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出版日期:2012-11-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7-04-19

起草人:秦莉、赵黎明、谷永利

起草单位:河北省气候中心

提出单位:全国气象基本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主管部门:全国气象基本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风自记纸数字化文件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EL型电接风向风速计、达因式风向风速计自记纸的数字化处理。


标准内容

ICS07.060 A47 QX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 156—2012 风自记纸数字化文件格式 Digitalized file format of wind autographic-recording chart 2012-08-30发布 中国气象局发布 2012-11-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气象基本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6)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气候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莉、赵黎明、谷永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自记纸数字化文件格式。本标准适用于EL型电接风向风速计、达因式风向风速计自记纸的数字化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T51—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7部分:风向和风速观测》 3 术语和定义 QX/T51—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风自记纸(wind autographic-recording chart) 记录风向和风速连续变化情况的专用记录纸。 3.2 指示码(indicator flag) 数据文件中标识气象要素名称或数据类别的字符。 3.3 方式位(format flag) 数据文件中标识某气象要素资料内容和数据格式的字符。 4 符号和代号 下列符号和代号适用于本文件: ddd:风向; Fh:时、日数据文件标识符; Fm:分钟数据文件标识符; FO:分钟数据文件的指示码与方式位; FX:时、日数据文件的指示码与方式位; 当数据来自EL型电接风向风速计时X为E;来自达因式风向风速计时X为D; GGgg:最大、极大风速出现时间(时分四位表示); H、H1:观测场海拔高度(分米); HzH2H2:风速感应器距地(平台)高度(分米); H3H3H3:观测平台距地高度(分米); IIi:区站号(5位); LLLLL:经度(度分表示,末位E/W); MM:资料月份; QQQQ:纬度(度分表示,末位S/N); TXT:文件扩展名; xxx:风速; YYYY:资料年份; 《CR》:小时数据结束符; .:日数据结束符; =(CR):月数据结束符。 5 一般规定 5.1 风自记纸数字化处理以北京时20时为日界。 5.2 风向方位用3位英文字母表示,位数不足时高位补“P”。 5.3 风速记录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米每秒(m/s)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5.4 当某时风自记记录缺测时,可用其他风自记记录代替;若无其他记录,则按规定时间段内取接近正点的10分钟平均风速和最多风向代替;若仍缺测,则按缺测处理,用“/”表示缺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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