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X/T 156-2012
中文名称:风自记纸数字化文件格式
标准类别:气象行业标准(QX)
英文名称:Digitalized file format of wind autographic-recording chart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2-08-30
实施日期:2012-11-01
作废日期:2021-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43 MB
相关标签:
数字化
文件格式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7气象学
出版信息
出版社:气象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出版日期:2012-11-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7-04-19
起草人:秦莉、赵黎明、谷永利
起草单位:河北省气候中心
提出单位:全国气象基本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主管部门:全国气象基本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风自记纸数字化文件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EL型电接风向风速计、达因式风向风速计自记纸的数字化处理。
标准内容
ICS07.060
A47
QX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 156—2012
风自记纸数字化文件格式
Digitalized file format of wind autographic-recording chart
2012-08-30发布
中国气象局发布
2012-11-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气象基本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6)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气候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莉、赵黎明、谷永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自记纸数字化文件格式。本标准适用于EL型电接风向风速计、达因式风向风速计自记纸的数字化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T51—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7部分:风向和风速观测》
3 术语和定义
QX/T51—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风自记纸(wind autographic-recording chart)
记录风向和风速连续变化情况的专用记录纸。
3.2 指示码(indicator flag)
数据文件中标识气象要素名称或数据类别的字符。
3.3 方式位(format flag)
数据文件中标识某气象要素资料内容和数据格式的字符。
4 符号和代号
下列符号和代号适用于本文件:
ddd:风向;
Fh:时、日数据文件标识符;
Fm:分钟数据文件标识符;
FO:分钟数据文件的指示码与方式位;
FX:时、日数据文件的指示码与方式位;
当数据来自EL型电接风向风速计时X为E;来自达因式风向风速计时X为D;
GGgg:最大、极大风速出现时间(时分四位表示);
H、H1:观测场海拔高度(分米);
HzH2H2:风速感应器距地(平台)高度(分米);
H3H3H3:观测平台距地高度(分米);
IIi:区站号(5位);
LLLLL:经度(度分表示,末位E/W);
MM:资料月份;
QQQQ:纬度(度分表示,末位S/N);
TXT:文件扩展名;
xxx:风速;
YYYY:资料年份;
《CR》:小时数据结束符;
.:日数据结束符;
=(CR):月数据结束符。
5 一般规定
5.1 风自记纸数字化处理以北京时20时为日界。
5.2 风向方位用3位英文字母表示,位数不足时高位补“P”。
5.3 风速记录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米每秒(m/s)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5.4 当某时风自记记录缺测时,可用其他风自记记录代替;若无其他记录,则按规定时间段内取接近正点的10分钟平均风速和最多风向代替;若仍缺测,则按缺测处理,用“/”表示缺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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