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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581-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8581-2001

中文名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Limits of harmful substances in solvent-based wood coatings for interior decoration and renovation material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1-01-02

实施日期:2002-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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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涂料和颜料工业>>87.040涂料和清漆

中标分类号:化工>>涂料、颜料、染料>>G51涂料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EC/10-1990,≠ BS 5665-1989,≠ DIN EN 71-1989,≠ NF EN 71-3,≠ EN 71-1988,≠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8135

页数:11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2-0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1-12-1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张俊智、赵玲、冯世芳、戚其平、吴国林、徐东群、汪道彭、梅建、熊伟

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聚氨酯漆类和醇酸漆类木器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装及防护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它树脂类型和其它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水性木器涂料。 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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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87. 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Indoor decorating and refurbishing materials-Limit of harmful substances of solvent coatings for woodenware2001-12-10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01-01实施
GB18581-2001
本标准中第 3章为强性象赖,其为推荐性条款。本标中苯的限量值参考了欧共体生态标志产品一色漆和清漆生态标准(1999/10/EC),可溶性重金属限量值参考了英国、德国、法国及欧洲经济委员会对儿童玩具材料中有毒重金属的要求(BS 5665 : 1989、DIN EN71 : 1989、NF EN71-3,EN71 1 1988).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国家标准,过渡期6个月,自2002年7月1月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本标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颤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化工慈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中国项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上海涂料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料研究所,中化化工标准化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加单位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科研院、上海华生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华彩特种涂料厂、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天女集团制漆有限公司,上海漆厂,常州市猴王涂料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主要起草人:张俊智、赵玲、冯世芳、威其平、吴国林、徐东群、汪道彭,梅建、熊伟。本标准2001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本标推委托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1范围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CB 18581—2001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整用硝基漆类、聚氨脂漆类和醇酸漆类木器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装及防护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静用溶剂型木器涂料1,其它树脂类型和其它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途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水性木器涂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谢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250—1989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3186—1982(1989)徐料产品的取样(neqISO1512:1974)GB/T6682—1992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gISO3696:1987)GB/T6750—1986色漆和漆密度的测定(eqvISO2811:1974)6色漆和清漆挥发物和不挥发物的测定(eqvISO1515.1973)GB/T 6751-—1986
GB/T9750—1998涂料产品包装标志GB/T9758.1一1988色漾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第1部分:铅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祛和双硫腺分光光度祛(idtISO3856.1:1984)GB/T 9758.4—1988
GB/T 9758.6-1988
GB/T 9758. 7—1988
色漆和清“可溶性”金含量的测定第4部分: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极谱法(idtISO3856.4:1984)色漆和清漆“可落性”金属含量的测定第6部分:色漆的液体部分中铬总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idtISO3856.6—1984)色漆和清漆“可落性”金属含量的测定第7部分:色漆的颜料部分和水可稀释续的液体部分的汞含量的测定无焰原子吸收光谱法(idt ISO3856.7:19847
GB/T 18446一2001气相色谱法测定氨基甲酸酯预聚物和涂料溶液中未反应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单体
3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
1)以有机物作为剂的木器涂料。GB 18581—200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L)苯/%
甲苯和二甲苯总和/%
游离甲苯_:异氨氧酸酯(TDI)/%
重金同(限色漆2/(m/ke)≤
可溶性铅
可溶性辐
可落性铬
可溶性汞
表 1 技术要求
硝基类
卵氨酯接类
光泽(60°)≥80,600
光泽(60°)≤80,700
醇酸类
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希释比例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画时,应按照推荐的量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
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基一范时,应按服推荐的最大稀释量进行计算。
如擦想醋漆类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惑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甲華二异氧酸酯预豪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合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 -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进行计算。
4试验方法
4.1取样
产品按GB3186一1982(1989)的规定进行取样。样品分为两份,一份密封保存,另一份作为检验用样品。
4. 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测定4-2-1将样品搅拌均勾后,按GB/T6751--1986测定涂料中挥发物质量分数(V),试验条件:(105士2)℃,保持 3 h。
4.2.2将样品搅拌均勾后,按GB/T6750—1986测定涂料密度(p),试验温度为(23±2)℃。4.2.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按下式计算:VOC = × p× 10
式中:
VOC——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单位为克每升(g/L),V涂料中挥发物质量分数:
涂料在(23士2)C时的密度,单位为克每亲升(g/mL.)。4.3苯的测定按附录A进行。
4. 4 甲苯,二甲苯的测定按附录 A进行。(1)
4.5游离甲萃二异氰酸酯(TDI)的测定按 GB/T 18446—2001进行。固定液也可选择甲基聚硅氧烷(SE-30)。对于在150℃下易发生分解的样品,可选择既使样品能完全汽化又不使之分解的适宜温度。4.6重金属(可溶性铅、可溶性辐、可溶性铬、可落性乘)的测定按附录B进行。5检验规则
5.1本标准所列的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型式检验项目。5.1.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5.1-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一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一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5.2检验结果的判定
5.2.1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1250—1989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GB 185812001
5. 2. 2 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该产品为符合本标推要求。 如有--项检验结果未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应对保存样品进行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未达到标准要求时,该产品为不符合本标推要求。
6包装标志
6.1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1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6.2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各组分配比。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稀释比例。7安全涂装及防护
7.1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并远离火源。7.2 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了3荐装时施工人员应穿好必要的防护用品4亲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適,7.5途装后的房间在使用前应空置一段时间。GB 18581—2001
A.1原理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样品经稀释后,在色谱柱中将苯、甲苯、二甲苯(包括乙萃)与其他组分分离,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内标法定。
A.2 试剂和材料
所用试剂除注明规格的外均为分析纯。A.2.1载气;氧气,纯度≥99.8%A.2.2燃气:氢气,纯度≥99.8%;A.2.3助燃气:空气;
A.2.4乙酸乙酯:
A.2.5 苯,
A.2.6甲苯;
A.2.7二甲苯;
A.2.8内标物:正戊烷,色谱纯。A.2.9固定液:案乙二醇(PEG)20M,色谱专用。A.2.10固定液:阿匹松M,色谱专用。A.2.11担体:ChromosorbWAw149μm~177μm和125μm~149μm。A 2. 12 不锈钢柱:内径 2 mm,长 2 m 和 3 m 各 1 根。A.3仪器
A.3.1气相色谱仪:配有程序升温(大于180C)控制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气化器内衬可更换玻璃管。
A. 3.2进样器:微量注射器,10 μLA.3.3配样瓶:容积约5mL,具有可密封瓶盖。A.4色谱测定条件
A,4. 1 色谱分离柱
A.4.1.1聚乙二醇(PEG)20M柱:长2m,固定相为10%PEG20M涂于Chromo05robWAW125μm~149 μm 担体上。
A.4.1.2阿匹松M柱:长3m,周定相为10%阿匹松M涂于ChromosrobWAW149μm~177μm担体上。
A.4.2柱温
A.4.2.1乙二醇(PFG)20M柱:初始温度 60℃C,恒温10 m1n,再进行程序升温,升温速率15C/min最终温度180℃,保持5min,保持至基线走直。A.4.2.2阿匹松M柱:初始温度120C,恒温15min,再进行程序升温,升温速率15℃C/min,最终温度180℃,保持5tmin,保持至基线走直。A.4.3检测器温度:200℃。
A.4.4气化室温度:180℃。
A.4.5载气流速:30mL/min。
A.4.6燃烧气流速:50mL/min。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A.4.7 助燃气流速:500 mL/min。A.4. 8进样量:1 μL。
GB 18581—2001
往:也可根据所用气相色谱仪的性留及样品实际情况另外选择最佳的色谐测定条件。如也可选择正康烷等作为内标物,SE-30 等作为固定、177 μm~250 μm的 Chromosorb W A 等作为扭体。A. 5试验步票
A. 5. 1仪器准备
按照仪器操作规程开启仪器,
A. 5. 2参数调整
根据色谱测定条件规定的参数要求进行调整,使仪器的灵数度,稳定性和分离效率均处于最佳状态。
A.5.3相对校正因子的规定
A.5.3.1标准样品的配制:在5mL样品瓶中分别称取苯,甲苯,二甲萃及内标物正成烷各0.02g(精确至0.0002g),加人3mL乙酸乙酯作为稀释剂,密封并摇勾。注意:每次称量后应立即将样品瓶盖紧,防止样品挥发损失。
A.5.3.2相对校正因子的测定:待仪器稳定后,吸取1μL标准样品注人气化室,记录色谐图和色谱数据。在骤乙二醇(PEG)20M柱和阿匹松M 柱上分别测定相对校正因子。A.5.3.3相对校正因子的计算:苯,甲萃,二甲萃各自对正皮度烷烧的相对校正因子按下式分别计算:m, .Ae.
于、—苯、甲苯、二甲苯各自对正戊烷的相对校正因子m,—苯、甲萃、二甲苯各白的质母,单位为克《g);Ae正戊烷的峰面积;
me正戊烷的质量,单位为克连续平行测得苯、甲苯、二甲苯各自对正戊烷的相对校正因子f,平行样品的相对偏差均应小于10%。
A,5.4样品的测定
将样品揽拌均匀后,在样品瓶中称,人2g样品和0.02多正戊烷(均精确至0.0002g,加人2mL乙酸乙酯(以能进样为宜,测稀释剂时不再加乙酸乙酯),密封并摇匀在相同于测定相对校正因子的色谱条件下对样品进行测定,记录各组分在色谱柱上的色谱图和色谱数据,如遏特殊情况不能明确定性时,分别记录两根柱上的色谱图和色谱数据。根据苯、甲苯、二甲苯各自对正伐烷的相对保留时间进行定性。A. 6结果的计算
苯、甲苯、二甲苯各自的质量分数(%)分别按下式计算:mA
X.= f.m.Ac.
-..-( A.2)
G 18581--2001
式中:
X,试样中萃,甲萃,二甲苯各自的质量分数,一苯、甲苯二甲苯各自对正戊烷的相对校正因子;m,正及烷的质量,单位为克(g),A,试样中苯,甲苯,二甲苯各自的峰面积1一一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A,正戊烷的峰面积。
取平行测定两次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结果。A.7 重复性
同一操作者两次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小于10%。B.1原理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重金(可潜性铅、可溶性锦、可落性铬和可溶性汞)的测定GB185B1—2001
用0.07mol/L稀盐酸处理制成的徐膜,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或无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溶液中的金属元素含量。
B. 2 试剂
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水均符合GB/T6682一1992中二级水的要求。B. 2. 1 盐酸溶液:0. 07 mol/L、1 mol/L、2 mol/L。B.2.2硝酸溶液:65%~68%(质量分数)。B.3仪据
B.3.1不锈钢金属筛:孔径0.5mm。B. 3. 2酸度计:精确度为±0. 2pH 单位。B. 3. 3滤膜器:孔径 0. 45 μm。.3.4磁力搅拌器:搅拌子外层应为塑料或玻璃。B.3-5单刻度移液管:25 mL。
B.4 试验步骤
B. 4. 1 涂膜制备
将样品搅拌均勾后,按涂料产品规定的要求在玻璃板(需经1:1硝酸水溶液浸泡24h后清洗并于燥)上制备涤膜,待完全干燥后取样(若烘干,则温度不得超过 60C),在室温下将其粉碎,并通过0.5mm金属筛过筛后待处理。
注:如涂膜不易粉碎成 0. 5 mm,可不过筛直接进行样品处理。B.4.2样品处理
将粉碎,过筛后的样品称取0.5g精确至0.000 1g),加人 25mL 0. 07mol/L盐酸溶液混合,搅拌1 min,测其酸度,如 pH≥>1. 5,逐渐滴加浓度为 2 mal/L 盐酸溶液并摇匀,使 pH 在 1. 0~1. 5 之间。 在室温下连续搅拌混合液1万然后静置1h?立刻用滤膜器过滤后进光保存,应在4h内完成测试。若4h内无法完成测试,则需加人 1 mol/L的盐酸溶液 25 mL对样品处理,处理方法同上。B. 4. 3测定
B. 4. 3-1 可溶性铅含量的测定按 GB/T 9758. 1—1998 中第 3 章进行。B.4.3.2可溶性含量的测定按GB/T9758.4—1988中第-3章进行。B.4.3.3可溶性含量的测定按GB/T 9758.6—1988进行。B.4.3.4可溶性汞含的测定按GB/T 9758.7—1988进行。B. 5 结果的计算
可溶性重金属的含量用下式计算:C = (ai - a) × 25 × F
GB18581—2001
式中:
C—可溶性金周(铅、镉、铬、汞)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干克(mg/kg);ag—0.07mol或1 mol 盐溶液空白浓度,单位为微克每癌升(μg/mL)21———从标准曲线上测得的试验溶液(铅、镉、铬、汞的浓度,单位为微克每迹升(μg/ml.)
F—稀释因子:
25———萃取的盐酸体积,单位为意升(mL);m—称取的样品量,单位为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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