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641-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641-2014
中文名称:苯乙酸苯乙酯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乙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60香精油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化工品>>Y41香精、香料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CAC(JECFA 999) ,MOD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4-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金其璋、施松林、方丽红、王天义、胡芳、方丽、范一义
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上海浦杰香料有限公司、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苯乙酸苯乙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苯乙酸(及甲或乙酯)和苯乙醇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苯乙酸苯乙酯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标准内容
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46096-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641-2014
苯乙酸苯乙酯
Phenethylphenylacetate
2014-05-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10-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QB/T4641-2014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苯乙酸苯乙酯》(代号为JECFA999)。本标准与CAC(JECFA999)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相对密度(25℃/25℃)由“1.079~1.082”改为“1.0781.082”(见4.3);删除了熔点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上海浦杰香料有限公司、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其璋、施松林、方丽红、王天义、胡芳、方丽、范一义。1范围
苯乙酸苯乙酯
QB/T4641-2014
本标准规定了苯乙酸苯乙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对以苯乙酸(及甲酯或乙酯)和苯乙醇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苯乙酸苯乙酯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1538-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IDT)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2008,ISO279:1998,MOD)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2008,ISO280:1998,MOD)GB/T14455.3香料乙醇中溶解(混)度的评估(GB/T14455.3-2008,ISO875:1999,MOD)GB/T14455.5香料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GB/T14455.5-2008,ISO1242:1999,MOD)3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化学名称:苯乙酸苯乙酯。
CAS号:102-20-5。
分子式:C16H1602。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240.30。
4要求
色状:无色至微黄色液体或结晶体。4.2香气:具有玫瑰、风信子型香气。4.3相对密度(25℃/25℃):1.0781.082。4.4折光指数(20℃):1.5450~1.5510。4.5溶解度(25℃):1mL产品全溶于90%(体积分数)乙醇4mL中。4.6
酸值:不大于1.0。
含量(GC):不小于98.0%。
5试验方法
5.1色状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5.2香气
按GB/T14454.2的规定进行评定。QB/T4641—2014
5.3相对密度
按GB/T11540的规定进行测定。
5.4折光指数
按GB/T14454.4的规定进行测定
5.5溶解度
按GB/T14455.3的规定进行测定。5.6酸值
按GB/T14455.5的规定进行测定。5.7含量
5.7.1仪器
5.7.1.1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2006中第5章的规定5.7.1.2柱:毛细管柱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5.7.1.3
5.7.2测定方法
按GB/T11538一2006中10.4指定的面积归一化法法测定。5.7.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苯乙酸苯乙酯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6检验规则
6.1产品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个月进行1次。
酸值、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3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一批号作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g)~100mL(g),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
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于燥、密闭的情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
品名称、
结果中有
6.4如检验
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当供需双方对产
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6.5
7标志、包装、运输
7.1标志
购存、保质期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编号及相关标志,
7.2包装
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产品应装于清洁、干燥、无杂味的铝桶、内涂树脂钢桶或聚乙烯塑料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7.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QB/T4641-2014
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不应少于12个月。4
QB/T4641-2014
A.1操作条件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苯乙酸苯乙酯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柱:毛细管柱,长30m,内径0.32mm。固定相:HP-5(5%苯基取代硅氧烷)。膜厚:0.25μm。
色谱炉温度:170℃恒温5min,然后线性程序升温从170℃~190℃,速率10℃/min,最后在190℃恒温15min。
进样口温度:230℃。
检测器温度:240℃。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载气:氮气。
柱前压:37.0kPa。
进样量:1.0μL。
分流比:1/50。
苯乙酸苯乙酯典型气相色谱图
图A.1给出了苯乙酸苯乙酯典型气相色谱图。图A.1苯乙酸苯乙酯典型气相色谱图QB/T
4641-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苯乙酸苯乙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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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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