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行业标准 > QB/T 4653-2014香茅醇
QB/T 4653-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653-2014

中文名称:香茅醇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Cirtonellol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香茅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60香精油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化工品>>Y41香精、香料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CAC(JECFA 1219) ,MOD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4-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曹怡、李泽洪、董凤婵、徐易、董继罗、马啸

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香茅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香茅(精)油为原料经单离制得的、或以柠檬醛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香茅醇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标准图片预览

QB/T 4653-2014香茅醇
QB/T 4653-2014香茅醇
QB/T 4653-2014香茅醇
QB/T 4653-2014香茅醇
QB/T 4653-2014香茅醇

标准内容

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46108-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653-2014
香茅醇
Citronellol
2014-05-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10-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QB/T4653-2014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dl-香茅醇》(代号为JECFA1219):。本标准与CAC(JECFA1219)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色状由“无色油状液体”改为“无色至淡黄色液体”(见4.1);折光指数(20℃)由“1.454~1.462”改为“1.4520~1.4620”(见4.4);含量由“≥90%”改为“不小于95.0%”(见4.6);含量的测定用气相色谱法代替化学法(见5.6)。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怡、李泽洪、董凤婵、徐易、董继罗、马啸。1范围
香茅醇
QB/T4653-2014
本标准规定了香茅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对以香茅(精)油为原料经单离制得的、或以柠檬醛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香茅醇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1538-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IDT)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2008,ISO279:1998,MOD)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2008,ISO280:1998,MOD)GB/T14455.5香料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GB/T14455.5-2008,ISO1242:1999,MOD)3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化学名称:3,7-二甲基-6-辛烯醇。CAS号:106-22-9。
分子式:CloH200。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156.27。
4要求
色状: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4.2香气:具有玫瑰样香气。
4.3相对密度(25℃/25℃):0.850~0.860。4.4折光指数(20℃):1.4520~1.4620。4.5酸值:不大于1.0。
4.6含量(GC):不小于95.0%。试验方法
5.1色状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5.2香气
按GB/T14454.2的规定进行评定。5.3相对密度
按GB/T11540的规定进行测定。
QB/T4653-2014
5.4折光指数
按GB/T14454.4的规定进行测定。5.5酸值
按GB/T14455.5的规定进行测定
5.6含量
5.6.1仪器
2006中第5章的规定。
5.6.1.1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25.6.1.2柱:毛细管柱。
5.6.1.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5.6.2测定方法
按GB/T11538—2006中10.4指定的面积归一化法测定5.6.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香茅醇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6检验规则
6.1产品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3个月进行1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情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
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
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包装、运输、购存、保质期
7标志、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7.2包装
产品应装于清洁、干燥、无杂味的内涂树脂钢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7.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不应少于12个月。2
操作条件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香茅醇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柱:
长30m
毛细管柱,
内径0.32mm。
固定相:DB-FFAP(硝基对苯二酸改性的聚乙二醇)膜厚:0.5μm。
色谱炉温度:线性程序升温从80进样口温度:250℃。
检测器温度:
250℃。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载气氮气。
柱流量:1mL/min
进样量:0.2
分流比:1/120
A.2天然香茅醇典型气相色谱图
图A.1给出了天然香茅醇典型气相色谱图。说明
异胡薄荷醇
香茅醇:
香叶醇
QB/T4653-2014
C,速率4℃/min,然后在240℃恒温10min。图A.1天然香茅醇典型气相色谱图A.3·合成香茅醇典型气相色谱图图A.2给出了合成香茅醇典型气相色谱图。3
QB/T4653-2014
说明:
二氢香茅醇(四氢香叶醇):
香茅醇;
橙花醇;
香叶醇。
图A.2合成香茅醇典型气相色谱图QB/T465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香茅醇
QB/T4653-2014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
邮政编码:100740
发行电话:(010)65241695
网址:http://www.chlip.com.cnEmail:club@chlip.com.cn
轻工业标准化编辑出版委员会编辑地址:北京西城区下斜街29号
邮政编码:100053
电话:(010)68049923/24/25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19·4308
印数:1-200册定价:16.00元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