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10001-2016
中文名称:转杯纺纱捻度的测定 退捻加捻法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英文名称:Test twist in single open-end yarn—Untwist-retwist method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10-22
实施日期:2017-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17 MB
相关标签:
转杯
纺纱
捻度
测定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纤维>>59.060.01纺织纤维综合
中标分类号:纺织>>棉纺织>>W10棉纺织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吴勤霞、周海敏、李莉、陈乃英、王憬义、景慎全、宋玲玲
起草单位: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春江轻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10)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用一次退捻加捻法测定转杯纺纱捻度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转杯纺纱的捻度。
标准内容
ICS 59.060.01
W10
FZ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 10001—2016
代替 FZ/T 10001—2006
转杯纺纱捻度的测定
退捻加捻法
Test twist in single open-end yarn – Untwist-retwist method
2016-10-22发布
201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 10001—2006《气流纱捻度的测定 退捻加捻法》,与FZ/T 10001—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调整为“转杯纺纱捻度的测定 退捻加捻法”;
——删除第3章术语,直接采用GB/T 2543.2等标准术语;
——取样规定简化,不再按产品标准取样,统一按本标准要求;
——删除快速试验的大气条件;
——将第8章与第9章内容整合为一章;
——预加张力调整为(1.0±0.1)cN/tex;
——将附录A内容移至第5章。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春江轻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勤霞、周海敏、李莉、陈乃英、王憬义、景慎全、宋玲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 10001—1992、FZ/T 10001—200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一次退捻加捻法测定转杯纺纱捻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转杯纺纱的捻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用;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 6529 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原理
在规定条件下,夹住已知长度纱线的两端,经退捻和反向加捻后恢复至起始状态所需捻回数,并折算为对应捻度。
4 仪器设备
4.1 捻度试验仪
4.1.1 试验仪应具有一对夹钳,其中一个为回转夹钳,可正反旋转并与计数器连接;另一个为移动夹钳,可在250 mm~500 mm范围内调节,夹钳口不得影响长度测量。
4.1.2 仪器应配备预加张力装置,且装卸方便。
4.1.3 仪器应具备长度测量装置,精度为±0.5 mm。
4.1.4 仪器应具备捻数显示装置,精度为个位数。
4.2 摇纱装置
用于绞纱试样的引出与制备。
5 取样
5.1 按表1抽取样品组成批样代表检验批:
≤3箱抽1箱;4~10箱抽2箱;11~30箱抽3箱;31~75箱抽4箱;≥76箱抽5箱。
注意运输过程中受损或受潮包装箱不得作为样品。
5.2 从各箱中均匀抽取10个卷装,抽样应覆盖上、中、下层及边缘区域。
6 标准大气
试样调湿在GB/T 6529规定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温度20℃±2℃,相对湿度65%±4%,放置不少于24h。
7 程序
7.1 捻向测定
施加S捻时纱线缩短为S捻,伸长为Z捻。
7.2 测定参数
预加张力:1.0±0.1 cN/tex;允许伸长:3 mm;隔距长度:250 mm;回转夹钳转速:1500±200 r/min。
7.3 捻度测定
7.3.1 试样均匀从10个卷装中抽取。
7.3.2 从卷装尾端引出试样,弃去前段5 m以上,避免张力影响。将试样夹入移动夹钳,另一端进入回转夹钳中心位置,施加初张力后归零,开始退捻加捻直至指针回零,记录捻数。
7.3.3 同一卷装取多个试样时,间隔至少1 m;若超过5个试样需分组,每组不超过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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