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10007-2018
中文名称: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检验规则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英文名称:Inspection rules for grey yarn of cotton,man-made fiber or their blend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10-22
实施日期:2019-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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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棉及
化纤
纯纺
混纺
纱线
检验
规则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01纺织产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纺织>>棉纺织>>W10棉纺织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9-0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憬义、景慎全、吉宜军、郑洪
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南通双弘纺织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金源纺织有限公司、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检验规则的术语和定义、验收、取样数量、检验评定、复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棉、化纤、其他纤维纯纺或混纺本色纱线的验收和复验。
标准内容
ICS 59.080.01
W10
FZ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 10007—2018
代替 FZ/T 10007—2008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检验规则
Inspection rules for grey yarn of cotton, man-made fiber or their blend
2018-10-22发布
201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 10007—2008《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检验规则》。与FZ/T 10007—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术语和定义,对交货批进行定义,明确纱线验收时组批范围;
——删除检验方法,各验收项目检验按相关产品标准或协议规定执行;
——完善抽样方法,增加外观抽样方案;
——删除有关质量问题责任和补偿内容;
——补充完善复验规则;
——增加附录A,将纱线成包净重验收方法纳入本规则。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品分会(SAC/TC 209/SC 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南通双弘纺织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金源纺织有限公司、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憬义、景慎全、吉宜军、郑洪。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405—1978、FZ/T 10007—1993、FZ/T 10007—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检验规则的术语和定义、验收、取样数量、检验评定及复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棉、化纤及其他纤维纯纺或混纺本色纱线的验收与复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用;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3291.1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第1部分:纤维和纱线
GB/T 3291.3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第3部分:通用
GB/T 9995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干燥法
FZ/T 10006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
FZ/T 10008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标志与包装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91.1、GB/T 3291.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交货批
一次交货材料的数量,一个交货批可由一个或几个同品质生产批组成,也可由一个生产批的部分组成。
4 验收
4.1 供需双方在约定期限内,根据产品标准或协议对纱线进行验收。
4.2 验收项目包括技术要求(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及成包净重。收货方在使用过程中可对纱疵及成形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5 取样数量
5.1 组批
同一原料、工艺、规格与生产批号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或按合同约定组批。
5.2 抽样
5.2.1 技术指标检验取样以均匀、随机为原则,批量≤2t时抽一组样本,≥2t时加倍抽样。
5.2.2 筒子纱线每组最少抽取3包(箱),在每包中抽取筒子作为内在质量试样。
5.2.3 绞纱线每组最少抽取3个中包或大包,每个中包或大包抽取6个小包作为试样。
5.2.4 外观质量抽样按GB/T 2828.1规定执行,一般检验水平Ⅰ,AQL=2.5。
5.2.5 成包净重检验数量:2t以下取2包(箱),2t及以上取总数5%,最多不超过15包(箱)。
5.2.6 各项目试验次数按相关试验方法或产品标准执行。
6 检验评定
6.1 本色纱线各项目均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该批不合格。
6.2 热定捻纱线(40℃及以上)单纱断裂强度按规定减少5%进行交接验收。
6.3 回潮率测定以电热烘箱结果为准。
6.4 烧毛纱线线密度偏差率按规定绝对值加大0.5进行评定。
6.5 成包净重以公定回潮率重量为准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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