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73017-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73017-2014
中文名称:针织家居服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Knitted homewear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4-10-14
实施日期:2015-04-01
作废日期:202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30纺织物
中标分类号:纺织>>针织>>W63针织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21.0
出版日期:2015-04-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凤荣、林声展、董小英、马庆渲等
起草单位: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美标服饰实业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6)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6)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家居服的产品号型、要求、试验、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以针织面料为主制成的针织家居服的品质。家居服包括睡衣类、家居休闲类等以居家穿着为主的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饰。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73017—2008《针织家居服》。
本标准与FZ/T73017—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饰的规定(见第1章);
———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8年版的第2章);
———调整了顶破强力指标(见4.3.1,2008年版的4.3.1);
———调整了洗后扭曲率指标(见4.3.1,2008年版的4.3.1);
———调整了耐摩擦色牢度指标(见4.3.1,2008年版的4.3.1);
———增加了拼接互染程度项目要求(见4.3.1);
———将洗后外观考核项目从外观质量调整到内在质量考核项目(见4.3.1,2008年版的4.5.13);
———合并了印花部位和非印花部位的耐皂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指标(见4.3.1);
———调整了甲醛含量、pH 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按GB18401规定执行(见4.3.1,2008年版的4.3.1);
———调整了起球指标要求(见4.3.1,2008年版的4.3.1);
———调整了不考核顶破强力的产品范围(见4.3.3,2008年版的4.3.2);
———补充了不考核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的产品范围(见4.3.4);
———增加了非直下摆产品、袍类产品不考核洗后扭曲率(见4.3.5);
———增加了纯棉和仅含棉/氨产品不考核起球(见4.3.6);
———简化外观疵点内容(见4.4.1,2008年版的4.4.2);
———修改了规格尺寸偏差表示方法和要求(见4.4.2,2008年版的4.4.3);
———修改了对称部位尺寸差异表示方法和要求(见4.4.3,2008年版的4.4.4);
———细化了缝制规定内容(见4.4.4,2008年版的4.5);
———删除了对针迹密度的考核(见2008年版的4.5.5);
———调整了纤维含量为结合公定回潮率的表示方法(见5.1.2.2,2008年版的5.4.2);
———增加了水洗尺寸变化率测量部位示图和测量说明(见5.1.2.7);
———增加了水洗后扭曲率测量部位示意图和计算方法(见5.1.2.8);
———增加了对拼接互染试验方法(见5.1.2.14);
———调整了洗后外观的方法和判定要求(见5.1.2.9和6.2.1,2008年版的4.5.13、6.1.2);
———增加了对严重影响外观及服用性能的产品不允许的判定要求(6.2.3);
———修改了复验具体内容(见6.4;2008年版的6.3);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
———对标准的部分条款格式参照GB/T8878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美标服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凯迪服饰有限公司、都市丽人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安莉芳(中国)服装有限公司、无锡红豆居家服饰有限公司、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爱帝高级服饰有限公司、广东奥丽侬内衣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北极绒(上海)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雪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AB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波顺服饰有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北京铜牛集团有限公
司、乐盈服饰(深圳)有限公司、浙江舒工纺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重庆市金考拉服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凤荣、林声展、董小英、马庆渲、李万芳、曹海辉、葛东瑛、林若文、李辉、何炳祥、薛继凤、吴一鸣、王显旗、吴鸿烈、费海芬、刘爱莲、漆小瑾、高紫玲、顾小光、韩大鹏、孔令豪、任忠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Z/T73017—2000、FZ/T73017—2008。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1335(所有部分) 服装号型
GB/T2910(所有部分)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GB/T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4802.1—2008 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圆轨迹法
GB/T4856 针棉织品包装
GB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6411 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
GB/T6529 纺织品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 值的测定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8629—2001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T8878 棉针织内衣
GB999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T14801 机织物与针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
GB/T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19976—2005 纺织品 顶破强力的测定 钢球法
GB/T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01026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四组分纤维混合物
FZ/T01057(所有部分)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01095 纺织品 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FZ/T01101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测定 物理法
标准内容
1CS59.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 73017—2014
代替FZ/T73017-2008
针织家居服
Knittedhomewear
2014-10-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5-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FZ/T73017—2008《针织家居服》。本标准与FZ/T73017—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FZ/T73017—2014
增加了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饰的规定(见第1章);一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8年版的第2章);一调整了顶破强力指标(见4.3.1,2008年版的4.3.1);调整了洗后扭曲率指标(见4.3.1,2008年版的4.3.1);一调整了耐摩擦色牢度指标(见4.3.1,2008年版的4.3.1);增加了拼接互染程度项目要求(见4.3.1);一将洗后外观考核项目从外观质量调整到内在质量考核项目(见4.3.1,2008年版的4.5.13);合并了印花部位和非印花部位的耐皂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指标(见4.3.1);一调整了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按GB18401规定执行(见4.3.1,2008年版的4.3.1);
调整了起球指标要求(见4.3.1,2008年版的4.3.1);调整了不考核顶破强力的产品范围(见4.3.3,2008年版的4.3.2);补充了不考核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的产品范围(见4.3.4);一增加了非直下摆产品、袍类产品不考核洗后扭曲率(见4.3.5);-增加了纯棉和仅含棉/氨产品不考核起球(见4.3.6);简化外观症点内容(见4.4.1,2008年版的4.4.2):修改了规格尺寸偏差表示方法和要求(见4.4.2,2008年版的4.4.3);修改了对称部位尺寸差异表示方法和要求(见4.4.3,2008年版的4.4.4);-细化了缝制规定内容(见4.4.4,2008年版的4.5);删除了对针迹密度的考核(见2008年版的4.5.5);-调整了纤维含量为结合公定回潮率的表示方法(见5.1.2.2,2008年版的5.4.2);一增加了水洗尺寸变化率测量部位示图和测量说明(见5.1.2.7);增加了水洗后扭曲率测量部位示意图和计算方法(见5.1.2.8);增加了对拼接互染试验方法(见5.1.2.14);-调整了洗后外观的方法和判定要求(见5.1.2.9和6.2.1,2008年版的4.5.13、6.1.2);-增加了对严重影响外观及服用性能的产品不允许的判定要求(6.2.3);修改了复验具体内容(见6.4;2008年版的6.3);-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
一对标准的部分条款格式参照GB/T8878进行了调整。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美标服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凯迪服饰有限公司、都市丽人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安莉芳(中国)服装有限公司、无锡红豆居家服饰有限公司、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爱帝高级服饰有限公司、广东奥丽依内衣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北极绒(上海)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雪达集团有限公FZ/T730172014
司、江苏AB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波顺服饰有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北京铜牛集团有限公司、乐盈服饰(深圳)有限公司、浙江舒工纺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重庆市金考拉服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凤荣、林声展、董小英、马庆煊、李万芳、曹海辉、葛东瑛、林若文、李辉、何炳祥、薛继凤、吴一鸣、王显旗、吴鸿烈、费海芬、刘爱莲、漆小瑾、高紫玲、顾小光、韩大鹏、孔令豪、任忠泽。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73017—2000、FZ/T73017—2008。1范围
针织家居服
FZ/T73017—2014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家居服的产品号型、要求、试验、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以针织面料为主制成的针织家居服的品质。家居服包括睡衣类、家居休闲类等以居家穿着为主的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饰。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期的引用文件,仅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50全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1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GB/T1335(所有部分)服装号型GB/T2910(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GB/T2912.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1一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GB/T3922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4802.1-—2008纺织品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圆轨迹法
GB/T4856针棉织品包装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5296.4
GB/T5713
GB/T6411
GB/T6529
GB/T7573
GB/T8170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
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629一2001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于燥程序棉针织内衣
GB/T887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9994
GB/T14801
机织物与针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2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17592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
GB/T19976—2005纺织品顶破强力的测定钢球法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29862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四组分纤维混合物FZ/T01026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FZ/T01057(所有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纺织品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FZ/T01095
FZ/T01101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测定物理法
FZ/T73017—2014
GSB16-1523
GSB16-2159
GSB16-2500
3产品号型
针织物起毛起球样照
针织产品标准深度样卡(1/12)
针织物表面疵点彩色样照
针织家居服号型按GB/T6411或GB/T1335(所有部分)规定执行。4要求
4.1要求内容
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内在质量包括顶破强力、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瘤芳香胺染料、水洗尺寸变化率、水洗后扭曲率、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拼接互染程度、起球、洗后外观质量等项指标;外观质量包括表面疵点、规格尺寸偏差、对称部位尺寸差异、缝制规定等项指标。4.2分等规定
4.2.1针织家居服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4.2.2内在质量按批评等,外观质量按件评等。两者结合以最低等级定等。4.2.3内在质量各项指标,以试验结果最低项作为该批产品的评等依据。在同一件产品上发现属于不同品等的外观质量问题时,按最低等疵点评定。在同一件产品上只4.2.42
允许有两个同等级的极限表面疵点存在,超过者应降低一个等级。4.3内在质量要求
内在质量要求见表1。
表1内在质量要求
顶破强力/N
纤维含量/%
甲醛含量/(mg/kg)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纤维素纤维含量
水洗尺寸变化率/%
水洗后扭曲率/%
50%及以上织物
纤维素纤维含量
50%以下织物
优等品
一等品
按GB/T29862规定执行
按GB18401规定执行
合格品
耐皂洗色牢度/级
耐水色牢度/级
耐汗溃色牢度/级
耐摩擦色牢度/级
拼接互染程度(沾色)/级
起球/级
洗后外观质量
表1(续)
优等品
FZ/T73017—2014
一等品
3(深2)
合格品
2-3(深2)
洗后无破洞、纽扣及装饰附件无脱落、产品无明显变形、变色不低于4级
注:色别分档按GSB16-2159标准执行,>1/12标准深度为深色,≤1/12标准深度为浅色。4.3.2
考核。
弹力织物指含有弹性纤维织物或罗纹织物。弹力织物、抽条、镂空、烂花等结构产品不考核顶破强力,缝产品、多层产品顶破强力整体弹力织物不考核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褶皱产品不考核褶皱方向水洗尺寸变化率。4.3.4
非直下摆产品、袍类产品不考核洗后扭曲率。4.3.6
起球只考核正面,镂空、正面磨毛、正面起绒、纯棉及仅含棉/氨产品不考核起球。4.3.7
拼接互染程度只考核深色和浅色相拼接的产品。外观质量要求
表面疵点
表面症点评等规定见表2。
表2表面疵点评等规定
疵点名称
印花图案错位
纹路歪斜(条格)/%
扣眼互差/cm
优等品
不明显
注1:未列人表内的疵点按GB/T8878表面疵点评等规定执行。注2:表面瘫点程度按照GSB16-2500执行。4.4.1.2凡遇条文未规定的表面疵点参照相似疵点处理。4.4.1.3表面疵点长度及疵点数量均为最大极限值。一等品
合格品
FZ/T73017—2014
2规格尺寸偏差
规格尺寸偏差见表3。
尺寸范围
长度方向
宽度方向
对称部位尺寸差异
60cm及以上
60cm以下
5cm及以上
5cm以下
对称部位尺寸差异见表4。
≤5cm
>5 cm且≤15 cm
>15 cm 且76 cm
缝制规定(不分品等)
表3规格尺寸偏差
优等品
对称部位尺寸差异
优等品
加固部位:合肩处、裤档叉子合缝处、缝迹端点。4.4.4.2
5试验
一等品
一等品
加固方法:采用四线或五线包缝机缝制、双针绷缝、打回针、打套结或加辅料。缝制应牢固,线迹要平直、圆顺、松紧适宜。产品领型端正,门襟平直,拉链滑顺,熨烫平整,线头修清,无杂物。绗缝线迹顺直,厚薄均匀。
长毛绒、阴阳格面料全身顺向一致,特殊设计除外。带图案面料,以主图为主,全身顺向一致。5.1R
内在质量检验
准备和试验条件
5.1.1.1所取的试样不应有影响试验的疵点。单位为厘米
合格品
单位为厘米
合格品
5.1.1.2水洗尺寸变化率、水洗后扭曲率试验前,需按GB/T6529规定的标准大气进行调湿,调湿符合要求后再进行试验。
5.1.2试验方法
5.1.2.1顶破强力试验
按GB/T19976一2005规定执行,钢球直径为(38士0.02)mm。5.1.2.2纤维含量试验
FZ/T73017—2014
按FZ/T01057、GB/T2910、FZ/T01026、FZ/T01095、FZ/T01101规定执行。结合公定回潮率计算,公定回潮率按GB9994规定执行。5.1.2.3甲醛含量试验
按GB/T2912.1规定执行。
5.1.2.4pH值试验
按GB/T7573规定执行。
5.1.2.5异味试验
按GB18401规定执行。
5.1.2.6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按GB/T17592规定执行。
5.1.2.7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
5.1.2.7.1测量部位
上衣、袍、裙取身长与胸围作为直向和横向的测量部位(有扣子的将扣子系好),身长(直向)以前后身左右四处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胸围(横向)以前身的测量值作为计算依据;裤子(直向)以左右两处裤长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横向)以左右腿两处中腿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并在测量时做出标记,以便水洗后测量,上衣测量部位见图1,裤子测量部位见图2,袍的测量部位见图3,裙的测量部位见图4。
图1上衣水洗前后测量部位
FZ/T73017—2014
:水洗尺寸测量说明
5.1.2.7.2
水洗尺寸测量说明见表5。
图2裤子水洗前后测量部位
图3袍水洗前后测量部位
图4裙水洗前后测量部位
上衣、裙、袍
5.1.2.7.3洗涤和干燥试验
表5水洗尺寸测量说明
测量方法
FZ/T73017—2014
连肩的由肩宽中间量到底边,合肩(拷肩)的由肩最高处量到底边由挂肩缝向下5cm处横量
由后腰的1/4处向下直量到裤边
由横档测量线向下10cm处横量(中腿)5.1.2.7.3.1洗涤和干燥试验按GB/T86292001执行,采用5A洗涤程序,洗涤件数3件。5.1.2.7.3.2晾干:采用悬挂晾干法。明示“手洗”的产品按GB/T8629一2001中“仿手洗”程序洗涤。上衣用竿穿过两袖。使胸围挂肩处保持平直,并从下端用手将两前后身分开理平。裤子、袍、裙对折搭晾,裤子横档部位在晾竿上,并轻轻理平,将晾干后的试样,放置在温度为20℃士2℃,相对湿度65%士4%的条件下的平台上,静置4h以上,轻轻拍平折痕,再进行测量。5.1.2.7.3.3结果计算和表示:按式(1)分别计算直向或横向的水洗尺寸变化率,负号(一)表示尺寸收缩,以正号(十)表示尺寸伸长(倒涨)。以全部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若同时存在收缩与伸长(倒涨)试验结果时,以收缩(或伸长)的两件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最终结果按GB/T817C修约,保留一位小数。
式中:
_L-Lo × 100%
A一直向或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L。
L1—直向或横向水洗后尺寸的平均值,单位为厘米(cm);L。一直向或横向水洗前尺寸的平均值,单位为厘米(cm)。5.1.2.8水洗后扭曲率试验
5.1.2.8.1洗涤和干燥
按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进行试验。5.1.2.8.2水洗后扭曲测量方法
....(1)
将水洗后的成衣平铺在光滑的台面上,用手轻轻拍平。每件成衣以扭斜程度最大的一边测量。5.1.2.8.3水洗后扭曲测量部位
5.1.2.8.3.1上衣扭曲测量部位示例见图5。FZ/T73017—2014
说明:
侧缝与袖摩交叉处垂直到底边的点与水洗后侧缝与底边交点间的距离,需要时应在水洗前做出“侧链与底边交点”的标记;
侧缝与袖隆缝交叉处垂直到底边的距离。图5上衣扭曲测量部位示例
5.1.2.8.3.2裤子扭曲测量部位示例见图6。O
说明:
内侧缝与裤口边交叉点与水洗后内侧缝与底边交点间的距离,需要时应在水洗前做出“内侧缝与裤口边交叉点”的标记;
档底点到裤边口的内侧缝距离。图6裤子扭曲测量部位示例
5.1.2.8.4扭曲率计算方法
扭曲率计算方法按式(2),以3件样品的扭曲率的平均值作为计算结果(最终结果按GB/T8170修约到一位小数)。
F=a/6×100%
式中:
扭曲率,%。
5.1.2.9洗后外观质量试验
按本标准规定的水洗尺寸变化率方法进行洗涤、干燥后,结合表1进行评价。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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