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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73044-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73044-2012

中文名称:针织配饰品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Knitted accessori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2-12-28

实施日期:2013-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针织 饰品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30纺织物

中标分类号:纺织>>针织>>W63针织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3-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凤荣、高铭、单丽娟、刘爱莲

起草单位: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6)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6)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配饰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规格、要求、检验规则、判定规则、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以纺织纤维为主要原料,采用针织工艺加工制成的配饰品,包括:发带、腰带、领结、耳套、脖套、臂套、护腕(非运动型)、装饰包、装饰手套等的品质。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6)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凤荣、高铭、单丽娟、刘爱莲。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0(所有部分)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GB/T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4856 针棉织品包装
GB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 值的测定
GB/T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23344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FZ/T01026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四组分纤维混合物
FZ/T0105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01057(所有部分)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01095 纺织品 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标准图片预览

FZ/T 73044-2012针织配饰品
FZ/T 73044-2012针织配饰品
FZ/T 73044-2012针织配饰品
FZ/T 73044-2012针织配饰品
FZ/T 73044-2012针织配饰品

标准内容

ICS59.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73044-—2012
针织配饰品
Knittedaccessories
2012-12-28发布
刮净屋查真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3-06-01实施
前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FZ/T73044-2012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6)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凤荣、高铭、单丽娟、刘爱莲。1范围
针织配饰品
FZ/T73044—2012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配饰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规格、要求、检验规则、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以纺织纤维为主要原料,采用针织工艺加工制成的配饰品,包括:发带、腰带、领结、耳套、脖套、臂套、护腕(非运动型)、装饰包、装饰手套等的品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910(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GB/T2912.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3920
GB/T3922
GB/T4856
GB52964
GB/T5713
GB/T7573
GB/T17592
GB18401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针棉织品包装wwW.bzxz.Net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3344
FZ/T01026
FZ/T01053
纺织品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四组分纤维混合物纤维含量的标识
纺织品
FZ/T01057(所有部分)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01095
3术语和定义
纺织品
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针织配饰品knitted accessories以纺织纤维为主要原料,采用针织工艺加工制成,具有服用或装饰作用的小件产品。4产品规格
以厘米为单位,按设计要求标注主要部位规格尺寸(长×宽、周长等)。FZ/T73044-—2012
5要求
5.1要求内容
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内在质量包括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等项指标。外观质量包括表面疵点、规格尺寸偏差、使用附件及缝制规定等项指标。5.2分等规定
5.2.1针织配饰品的质量等级分为等品、合格品手,外观质量按件评等
5.2.2针织配饰品的质量定等:内在质量接批评等5.3内在质量要求
内在质量要求见表1
维含量(净干)
甲醛含量/(
分解致癌芳香胺染
耐水色牢度/级
耐汗渍色牢度/级
耐摩擦色牢度/级
5.3.2花边、镶嵌、补花等起装饰作用的辅料的内在质量不考核者结合以最低等级定等。
合格品
的规定执行
的规定抓行
5.3.3组合包装的产品,若使用的面料相同,内在质量检验只选做一种有代表性的产品即可。5.3.4内在质量各项指标以检验结果最低一项作为该批产品的评等依据。5.4外观质量要求
5.4.1外观质量分等规定
5.4.1.1外观质量评等按表面疵点、规格尺寸偏差、使用附件及缝制规定执行。5.4.1.2在同一件产品上发现属于不同等级的外观疵点时,按最低等级评等。5.4.2表面症点规定
表面疵点规定见表2。
5.4.3规格尺寸偏差
表2表面疵点规定
症点名称
破损性症点
缝纫漏缝
挂钩、钉扣不牢
缝纫跳针
只考核产品规格中标示的部位尺手,偏差应不大于标示尺寸5.4.4使用附件及缝制规定
5.4.4.1钮扣、装饰、拉链及金属附件应无毛刺、无残损。2缝制应掌固,根紧适宜。镶嵌件应缝紧,不易脱落。5.4.4.2
6检验规则
抽样数量
外观质量按安交货批务部
绝别、规格
内在质量按交货批分
别、规格
外观质量检验条件
随机拍
一般采用灯光检验,用40W青光或自光光离为80cm士5g
一等品
FZ/T73044—2012
合格品
不允许
不充允许
不允许
1针3处,不得连续
3%但不得少于20
件,不是时可增如件数。
支主面加灯罩灯置与检验台面中心垂直距6.2.2如在室内利用自然光,光源射人方向为北向左(或右)上角,不能使阳光直射产品。6.2.3检验时应将户品平摊在检验台上,台面铺白布一层,检验人员的视线应正视平摊产品的表面,目光与产品中间距离为35m以上
6.3试验方法
纤维含量试验
按GB/T2910、FZ/T01057、FZ/T01026、FZ/T01095的规定执行。6.3.2
甲醛含量试验
按GB/T2912.1的规定执行。
PH值试验
按GB/T7573的规定执行。
6.3.4异味试验
按GB18401的规定执行。
FZ/T73044—2012
6.3.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按GB/T17592和GB/T23344的规定执行。一般先按GB/T17592检测,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再按GB/T23344检测。6.3.6耐水色牢度试验
按GB/T5713的规定执行。
6.3.7耐汗渍色牢度试验
按GB/T3922的规定执行。
6.3.8耐摩擦色牢度试验
按GB/T3920的规定执行,只做直向。7判定规则
7.1外观质量
按品种、色别、规格尺寸计算不符品等率。凡不符品等率在5.0%及以内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不符品等率在5.0%以上者,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7.2内在质量
7.2.1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检验结果均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2.2耐水、耐汗渍、耐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检验结果均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分色别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7.3复检
7.3.1任何一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有有异议的项目均可要求复检。7.3.2提请复检时,应保留提请复检数量的全部。7.3.3复检时检验数量为验收时检验数量的2倍,复检结果按本标准7.1、7.2规定执行,以复检结果为准。
8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购存8.1产品使用说明
按GB5296.4和GB18401的规定执行。8.2产品包装
按GB/T4856的规定执行或企业自定。8.3产品运输
产品运输应防潮、防火、防污染。4
8.4产品存放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库房内。FZ/T7304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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