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X/T 395-2017
中文名称:中国雨季监测指标 华南汛期
标准类别:气象行业标准(QX)
英文名称:Monitoring indices of rainy season in China—Flood season in South China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10-30
实施日期:2018-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14 MB
相关标签:
监测
指标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7气象学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气象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9-01-09
起草人:王遵娅、王东阡、池艳珍、何芬、胡亚敏、潘蔚娟、何慧、陆甲、吴慧
起草单位:国家气候中心、福建省气候中心、广东省气候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中心、海南省气候中心
提出单位: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0)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主管部门: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0)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华南汛期监测的资料要求、监测指标、判别条件、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华南汛期的监测、预测、评价和服务。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395—2017
中国雨季监测指标·华南汛期
Monitoring indices of rainy season in China
2017-10-30 发布 中国气象局发布 2018-03-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的规则起草,由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0)提出并归口。标准起草单位为国家气候中心、福建省气候中心、广东省气候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中心、海南省气候中心。主要起草人包括王遵娅、王东阡、池艳珍、何芬、胡亚敏、潘蔚娟、何慧、陆甲、吴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南汛期监测的资料要求、监测指标、判别条件及计算方法,适用于华南汛期的监测、预测、评价和服务。
2 术语和定义
2.1 华南汛期 (flood season in South China)
通常每年4月至10月发生在中国华南区域的降水集中期,分为前汛期和后汛期。华南区域包括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自治区)。
2.2 西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 (northwestern Pacific subtropical high)
主体位于西北太平洋的副热带高压,以500hPa 天气图上 588 dagpm 等值线所包围区域定义。
2.3 西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脊线位置 (ridge position of the northwestern Pacific subtropical high)
西北太平洋 500 hPa 位势高度场上副热带高压体东西向中心轴线所在的位置。在 10°N 以北、110°E~130°E 范围内,位势高度≥588 dagpm 的副热带高压体内纬向风 u=0,其特征线所在纬度的平均值。
3 资料要求
采用华南区域内具有30年以上资料序列的国家级气象观测站逐日平均降水资料(20时-20时或08时-08时)。华南汛期监测站点分布见图1。
4 华南汛期起止时间
4.1 前汛期
4.1.1 开始时间
广东、广西两省(自治区):3月1日起,若某监测站日降水量≥38.0mm,则该站前汛期开始。全省累计前汛期开始站点达到监测站点的50%及以上,且达到标准的当日及前1日(48小时内)全省10%以上站点日降水量≥38.0mm,则该日为省前汛期开始日期。福建、海南两省:4月1日起,按照同样标准判定前汛期开始日期。
4.1.2 华南区域判定指标
前汛期开始日期取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自治区)中最早开始日期。
4.1.2 结束时间
华南区域前汛期中断日判定条件:自6月1日起,连续5天区域平均日降水量<7.0mm,且日降水量≥38.0mm的站点数连续5天少于总站数的5%,西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脊线位置连续5天维持在22°N以北。若有若干中断日,则以最接近6月30日的中断日为前汛期结束日。前汛期结束日期作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自治区)前汛期结束日期。
4.2 后汛期
4.2.1 开始时间
前汛期结束后次日即为华南后汛期开始日。后汛期开始日期作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自治区)的后汛期开始日期。
4.2.2 结束时间
后汛期结束日期按照各省(自治区)满足判定条件的首日确定,具体方法详见标准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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