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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QX/T 400-2017

中文名称:防雷安全检查规程

标准类别:气象行业标准(QX)

英文名称:Safety inspection code of practice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12-29

实施日期:2018-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21 MB

相关标签: 防雷 安全检查 规程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7气象学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气象出版社

标准价格:15.0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9-01-09

起草人:李家启、余蜀豫、邹建军、彭黎明、洪伟、程向阳、李慧武、张卫斌、赵洋、贾佳、李良福、覃彬全

起草单位:重庆市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安徽省气象局、浙江省气象局、上海市气象局

提出单位: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主管部门: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安全检查的基本规定、检查内容、检查程序、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及处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的防雷安全管理,其他防雷安全管理可参考使用。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400—2017 防雷安全检查规程 Safety inspection code of practice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2017-12-29 发布 2018-04-01 实施 中国气象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的规则起草,由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标准起草单位包括重庆市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安徽省气象局、浙江省气象局和上海市气象局。主要起草人有李家启、余蜀豫、邹建军、彭黎明、洪伟、程向阳、李慧武、张卫斌、赵洋、贾佳、李良福和覃彬全。 引言 本标准是防雷监管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该体系旨在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精神,转变防雷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规范防雷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安全检查的基本规定、检查内容、检查程序、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及处理等内容。适用于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或投入使用的建筑物、设施等需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缺乏防雷标准规范、需要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他项目或场所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2.1 雷电防护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LPS)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筑物上或其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改写自 GB50057—2010,定义2.0.5)。 2.2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lightning disaster emergency pre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而制定的防雷减灾计划或方案(改写自 QX/T245—2014,定义2.1)。 2.3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evaluation of lightning disaster risk) 根据雷电及其灾害特征分析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及危害范围,为项目选址、功能分区、防雷等级与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QX/T85—2007,定义3.1)。 3 基本规定 3.1 防雷安全检查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 3.2 检查机构应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3.3 检查机构应检查防雷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3.4 检查机构应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3.5 检查机构应建立防雷安全检查档案,包括检查记录、总结及隐患整改情况。 4 检查内容 4.1 防雷安全管理情况,包括: a) 具有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并明确职责; b) 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并签订责任书; c) 制定并实施防雷工作计划; d) 制定防雷安全制度或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e) 建立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机制; f) 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g) 开展防雷安全教育培训。 4.2 防雷装置安装运行状况,包括: a) 安装并设置安全标志; b) 定期检测并合格; c) 定期维护。 4.3 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包括: a) 具备隐患排查记录; b) 及时进行整改并确认合格。 4.4 防雷安全档案管理规范、完整。 4.5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检查: a)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评估报告; b)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或施工图审查意见; c) 防雷装置验收意见; d) 防雷产品参数及测试报告。 5 检查程序 5.1 了解情况 5.1.1 初次检查的单位,应了解被检查单位地理位置、性质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5.1.2 再次检查的单位,应查阅上一次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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