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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QX/T 318-2016

中文名称: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规范

标准类别:气象行业标准(QX)

英文名称:Gredit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inspection institutions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6-04-20

实施日期:2016-10-01

作废日期:2023-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20 MB

相关标签: 防雷 装置 检测 机构 信用 评价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7气象学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QX/T 318-2023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气象出版社

标准价格:22.0

出版日期:2016-10-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9-01-09

起草人:于振波、柳林、陈华晖、程琳、程向阳、曾金全、庞华基、孙荆茶

起草单位:山东省雷电防护技术中心、上海市防雷中心、江苏省防雷中心、安徽省防雷中心、福建省防雷中心、青岛市气象防雷中心

提出单位: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主管部门: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基本规定、流程、方法、报告编制和信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活动。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雷电防护技术中心、上海市防雷中心、江苏省防雷中心、安徽省防雷中心、福建省防雷中心、青岛市气象防雷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振波、柳林、陈华晖、程琳、程向阳、曾金全、庞华基、孙荆茶。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 318—2016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规范 发布:2016-04-20 实施:2016-10-01 中国气象局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由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山东省雷电防护技术中心、上海市防雷中心、江苏省防雷中心、安徽省防雷中心、福建省防雷中心、青岛市气象防雷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振波、柳林、陈华晖、程琳、程向阳、曾金全、庞华基、孙荆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基本规定、流程、方法、报告编制和信用管理。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2.1 防雷装置检测(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为确定防雷装置满足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检查、测量及信息综合分析处理全过程。注:改写自GB/T21431—2015定义3.23。 2.2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inspection institu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依法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的法人单位。 2.3 信用(credit) 建立在信任基础上,不用立即付款或担保即可获得资金、物资或服务的能力。这种能力以在约定期限内偿还的承诺为条件。[GB/T22117—2008, 定义2.1.1] 2.4 评价机构(evaluation institution) 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相关要求、从事信用评价的信用中介组织或其他机构。注:改写自GB/T23793—2009定义3.2。 2.5 信用评价(credit evaluation) 对被评价对象进行信用风险评价,并以专用评级符号标明其信用等级。注:改写自GB/T22117—2008定义5.1。 2.6 信用等级(credit rate) 反映被评价对象信用风险的程度。注:改写自GB/T22117—2008定义5.3。 2.7 评价指标(evaluation index) 反映被评价对象信用状况和特征的系列指标。[GB/T22117—2008, 定义5.5] 3 基本规定 3.1 信用评价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 3.2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业务满两年(含)以上的检测机构可申请参加信用评价。 3.3 信用等级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可申请复评,重新确定信用等级。 3.4 评价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应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5 评价机构应建立信用评价服务基本规范、评价人员职业准则、质量控制制度、实地调查制度、回避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并在评价工作中严格执行。 3.6 评价机构应聘请包括防雷、财务、质量管理、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信用评价专家库。 4 评价程序 4.1 流程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流程如下:发布通知 → 申请(提交材料) → 初审 → 资料完整 → 受理(签订协议) → 信用等级评定 → 公示 → 无异议 → 资料归档。若资料不完整或有异议,则需补充资料并提供证明材料。 4.2 发布通知 评价机构向社会发布信用评价工作开展通知,明确评价时间、适用范围和有关要求。 4.3 申请 检测机构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评价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内容包括: -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申请表(样式见附录A)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已取得的各类从业资质证书和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组织机构框图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 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 使用的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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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T 318-2016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规范 QX/T 318-2016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规范 QX/T 318-2016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规范 QX/T 318-2016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规范 QX/T 318-2016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