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72006-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72006-2017
中文名称:割圈法针织人造毛皮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Loop cutting knitted faux fu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11-07
实施日期:2018-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针织
人造毛皮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30纺织物
中标分类号:纺织>>针织>>W62针织坯布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21.0
出版日期:2018-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于承延、赵品良、李博
起草单位:宁波纬一长毛绒有限公司、江阴市好运来针织有限公司、天纺标(深圳)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6)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6)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割圈法针织人造毛皮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和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纱线喂入纬编针织人造毛皮——割圈法针织人造毛皮产品的品质。
标准内容
ICS59.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72006-2017
代替FZ/T72006—2006
割圈法针织人造毛皮
Loopcuttingknittedfauxfur
2017-11-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8-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FZ/T72006—2017
本标准代替FZ/T72006一2006《割圈法针织人造毛皮》,与FZ/T72006一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细化了标准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割圈法针织人造毛皮的定义(见3.1);删除了顶破强力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增加了脱毛量考核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1、5.4.4和附录A);调整了有效幅宽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调整了平方米重量偏差率的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调整了耐光色牢度一等品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调整了耐皂洗色牢度合格品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调整了耐摩擦色牢度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增加了“用于婴幼儿及儿童的产品还应符合GB31701的相关要求”(见4.3.2);增加了有机锡化合物考核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1及5.4.15);细化了外观质量要求(见4.4,2006年版的3.5);修改了抽样数量(见5.1.3,2006年版4.1.3);修改了外观质量检验条件(见5.2,2006年版的4.2);删除了复验规定(2006年版5.3)。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纬一长毛绒有限公司、江阴市好运来针织有限公司、天纺标(深圳)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承延、赵品良、李博。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72006—2006。
1范围
割圈法针织人造毛皮
FZ/T72006—2017
本标准规定了割圈法针织人造毛皮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和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纱线喂人纬编针织人造毛皮一一割圈法针织人造毛皮产品的品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910(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2912.1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0
GB/T3921—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GB/T3922
GB/T4856
纺织品
耐汗渍色牢度
色牢度试验
针棉织品包装
GB/T5296.4
GB/T5713
GB/T7573
GB/T8170
GB/T8427
GB/T8628
GB/T14801
GB/T17592
GB18401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纺织品1
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纺织品测定尺寸变化的试验中织物试样和服装的准备、标记及测量机织物与针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885
GB/T20385
GB/T29862
GB31701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
纺织品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FZ/T01026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四组分纤维混合物FZ/T01057(所有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01095
GSB16-2159
3术语和定义
纺织品
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针织产品标准深度样卡(1/12)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FZ/T 72006—2017
割圈法针织人造毛皮
loop cutting knitted faux fur采用纱线喂入式纬编针织毛皮圆机,将绒面纱套入底纱形成绒面纱圈,然后割圈,再经后整理加工,制成具有毛皮风格的针织绒面织物4
要求内容
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外观质量两方面。内在质量包括有效幅宽偏差率、平方米重量偏差率、水洗尺寸变化率、脱毛量、耐光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纤维含量、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有机锡化合物等指标;外观质量包括局部性疵点和散布性疵点指标。
分等规定
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内在质量按批评等,外观质量按匹评等,两者结合以其中最低品等定等。内在质量要求
内在质量要求如表1所示。
有效幅宽偏差率/%
平方米重量偏差率/%
水洗尺寸变化率/%
脱毛量/(mg/100cm2)
耐光色牢度/级
耐皂洗色牢度/级
耐摩擦色牢度/级
耐水色牢度/级
耐汗渍色牢度/级
纤维含量/%
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有机锡化合物
内在质量要求
优等品
3.0~+2.0
—2.0~+2.0
3(深色3)
一等品
4.0~+3.0
3(深色2-3)
按GB18401规定执行
按GB/T29862规定执行
按GB18401规定执行
按GB/T18885规定执行
色别分档按GSB16-2159执行,>1/12标准深度为深色,≤1/12标准深度为浅色,4.3.2
用于婴幼儿及儿童的产品还应符合GB31701的相关要求。合格品
6.0~+5.0
-5.0~+4.0
3(深色2-3)
4.4外观质量要求
外观症点及评等
FZ/T72006—2017
以匹为单位,分为局部性外观症点和散布性疵点两种,按其影响服用性能的程度,分别予以结辫放码和定等。外观疵点说明参见附录A。4.4.2结辫规定
4.4.2.1局部性外观疵点按规定结辫,服装用织物每辫放码10cm,家纺毛毯用织物每辫放码20cm,其他用途织物每辫放码5cm
4.4.2.2局部性外观疵点,原则上不开剪,但有大于5cm的破洞、局部超过10%的纬斜和弓纬、超过50cm的刷伤和剪伤、超过50cm的缺毛、严重毛面不齐、严重横路、连续1m内结辫5只,及净长2m及以上的连续疵点应开剪。家纺毛毯用织物连续2m内结辫,优等品2只、一等品3只、合格品4只应开剪。应开剪未开剪,不充许。4.4.2.3优等品允许每米结辫0.1只,一等品允许每米结辫0.2只,合格品允许每米结辫0.3只4.4.2.4
外观症点结辫规定见表2。
表2外观症点结辫规定
疵点名称
布边不齐
底布纬斜和
症点程度
不大于5cm者
直向5cm及以内1只~3只
直向5cm及以内3只以上每3只
直向5cm以上每5cm1只~3只
散布全匹
20cm~50cm
大于50cm每50cm
散布全匹
单针不连续者
10cm及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散布全匹
明显10cm及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5cm~20cm
大于20cm每20cm
明显散布全匹
10cm~30cm及以内
大于30cm每30cm
散布全匹
5%~10%及以内者
直向100cm及以内
直向100cm以上每100cm
结辩规定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大于5cm者,按4.4.2.2执行,开剪家纺毛毯用织物,每根结辩1只
连续2针及以上:按破洞计
家纺毛毯用织物,横向1条结辫
凹进5cm以上按不齐评定
超过10%者,按4.4.2.2执行,开剪如用于玩具、鞋料等可视具体要求处理
FZ/T72006—2017
疵点名称
稀路针
底布反毛
涂胶不匀
烫烘焦
刷伤及剪伤
刷毛不良
剖割不齐
倒顺毛
疵点程度
明显5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5cm~30cm
大于30cm每3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5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5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50cm及以内
大于50cm每50cm
明显散布全匹
不大于50cm者
明显10cm及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明显散布全匹
不大于50cm者
5cm~20cm及以内
大于20cm每20cm
散布全匹
明显50cm及以内
严重散布全匹
不大于100cm者
明显50cm及以内
大于50cm每5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10cm及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50cm及以内
大于50cm每50cm
明显散布全匹
不大于100cm者
明显20cm~50cm
大于50cm每50cm
明显散布全匹
表2(续)
结辩规定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仅用于考核需进行复合加工的
大于50cm者,按4.4.2.2执行,
大于50cm者,按4.4.2.2执行,
大于100cm者算严重毛面不齐,按4.4.2.2执行,开剪
大于100cm者算严重横路,按
4.4.2.2执行,开剪
疵点名称
剪花歪斜
毛面染斑
疵点程度
明显100cm及以内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显散布全匹
50cm及以内
大于50cm每50cm
明显散布全匹
注1:“1”代表结辫一只。
表2(续)
结辩规定
不允许
不允许
注2:“不允许”指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不允许,产品降为不合格品。注3:疵点程度描述:
轻微:疵点在直观上不明显,通过仔细辨认才可看出;明显:不影响总体效果,但能感觉到疵点的存在:严重:疵点程度明显影响总体效果。注4:疵点长度以最大极限值计。FZ/T72006—2017
注5:外观疵点中,若遇到超出上述规定的特殊疵点,可按其影响服用性能的程度,参照类似疵点结辫、评等5试验方法
5.1抽样数量
以相同颜色、原料成分、纱支、机号、组织结构、整理方法为同一品种。5.1.1
5.1.2外观质量按同一品种随机采样1%~3%,最低不少于3匹。5.1.3内在质量应在同一品种的成品中抽取,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样品从3匹中分别取500mm×500mm3块,其他项目试验样品取1000mm全幅1块。5.2
外观质量检验
检验机法
将织物放在与垂线成15°角的检验机台面上,在正常北光下(或一定日光灯照射下)检验。检验者在机台侧前方1m处进行目光检验。产品应穿过检验机的下导辊,以保持检验幅面的平行和角度。5.2.2检验平台法
将织物平放在平台上,在4×40W日光灯照射下(或不低于6001x的光源下)检验。检验者目光距布面约1m。平台宽度应大于织物幅宽,长度应至少1.5m。检验时,织物运行可手动,也可使用专用设备保持织物运行。
5.2.3检验速度
检验时织物的运行速度每分钟不超过16m。5.2.4底布纬斜和弓纬
按GB/T14801规定执行。
FZ/T72006—2017
5.3内在质量检验条件
5.3.1试样必须在距匹头端3m以上的部位裁取,不得带有影响试验结果的表面疵点。5.3.2试验室内温度为(20土2)℃,相对湿度为(65土4)%。试验前试样要展开,平放在室内平衡16h以上。
5.4内在质量试验项目
有效幅宽偏差率
钢板尺(分度值毫米)。
操作方法
将1m全幅试样平铺在台上,在试样直向每隔30cm处各测量有效幅宽1次,共测3次,取其平均值,准确到0.1cm,测量时可在试样上加压重物以使试样平贴台面,准确测量(压于离测量位置1cm左右处)。
5.4.1.3计算方法
有效幅宽偏差率的计算按式(1)计算。c
式中:
有效幅宽偏差率;
×100%
C1——试样的有效幅宽,单位为厘米(cm);Co
规格标注的有效幅宽,单位为厘米(cm)。5.4.2平方米重量偏差率
剪刀、钢板尺(分度值毫米)、天平(精度0.01g)。5.4.2.2操作方法
裁取10cm×10cm试样2块(沿横列和纵行拆剪)。5.4.2.2.1
(1)
5.4.2.2.2将试样平铺在台面上,在试样中心和两边测量实际长度和宽度各3次,精确到0.1cm,测量时可在试样上加压重物以使试样平贴台面,准确测量(压于离测量位置1cm左右处)。记录试样直、横向长度,并称其重量。
5.4.2.2.3将称重后试样的底纱和绒毛拆开,并分别称其重量(两者的总和与整块试样重量相差不得超过±1%)。
5.4.2.2.4将毛绒和底纱放入105℃~110℃烘箱内,烘至恒重后,分别测试其干燥重量,5.4.2.3
计算方法
平方米重量按式(2)计算,结果取两块平均值,按GB/T8170修约,保留一位小数。_m)(1+W))+m2(1+W.)×10 000
式中:
平方米重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绒毛的干燥重量,单位为克(g);底纱的干燥重量,单位为克(g);绒毛的公定回潮率,%;
底纱的公定回潮率,%
试样直向长度,单位为厘米(cm);试样横向长度,单位为厘米(cm)。平方米重量偏差率按式(3)计算,结果按GB/T8170修约,保留一位小数。m-m×100%
式中:
平方米重量偏差率;
平方米重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规格标注的平方米重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5.4.3水洗尺寸变化率
FZ/T72006—2017
·(3)
5.4.3.1试验的准备、标记和测量按GB/T8628执行。按照图1表示的方法,将3块试样置于测量台上,在底布上缝制出标记。直向,在距布边50mm处,做3对标记。横向,同样在距布边50mm处,做3对标记。
单位为毫米
5.4.3.2试验操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图1标记位置示例
将试样以自由状态分散开,浸于温度20℃~30℃的水中1h,使之充分浸透水中,可加适量的平平加,即1000g水加1g平平加
b)将试样取出,投入脱水设备脱水。将脱水后的试样在展开状态下绒毛向上,平铺在水平筛网架上晾干,不得拉伸或绞拧。c)
将晾于后的试样,放置在温度为(20土2)℃,相对湿度为(65土4)%条件下的平台上:停放6h以上,轻轻拍平折痕,再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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