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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64093-202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64093-2022

中文名称: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Polylactide staple fiber nonwoven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4-08

实施日期:2022-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聚乳酸 短纤维 织造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30纺织物

中标分类号:纺织>>纺织制品>>W59其他纺织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2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叶建文、鲁士君、潘刚伟

起草单位:恒天长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中纺标(深圳)检测有限公司、南通大学、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产业用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7)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产业用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7)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贮运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纯聚乳酸短纤维为原料,梳理成网后用热粘合方法加固生产的单位面积质量≤60g/m2的非织造布。


标准图片预览

FZ/T 64093-2022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
FZ/T 64093-2022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
FZ/T 64093-2022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
FZ/T 64093-2022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
FZ/T 64093-2022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

标准内容

ICS59.080.30
CCSW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64093—2022
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
Polylactide staple fiber nonwovens2022-04-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标准出版社
2022-10-01实施
FZ/T64093—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产业用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恒天长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中纺标(深圳)检测有限公司、南通大学、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建文、鲁士君、潘刚伟。I
1范围
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
FZ/T64093—2022
本文件规定了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贮运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纯聚乳酸短纤维为原料,梳理成网后用热粘合方法加固生产的单位面积质量≤60g/m2的非织造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0.10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10部分:三醋酯纤维或聚乳酸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氯甲烷法)
GB/T2912.1纺织品日
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7573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15979
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
GB/T24218.1纺织品非织造布试验方法第1部分: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GB/T24218.3纺织品非织造布试验方法第3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FZ/T01057(所有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01127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聚乳酸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FZ/T01137一2016纺织品荧光增白剂的测定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产品分类
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按成网和加固工艺分为以下3类:-直接铺网热轧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一直接铺网热风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一一交叉铺网热轧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5技术要求
5.1内在质量
5.1.1采用直接铺网热轧的产品应符合表1的要求。FZ/T64093—2022
纤维含量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
纵向断裂强力/N
横向断裂强力/N
直接铺网热轧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内在质量要求表1
15≤M<18
W≤200
幅宽偏差/mm
20018≤M<22
100%聚乳酸
注:M表示标称单位面积质量,单位为g/m;W表示标称幅宽,单位为mm。5.1.2
采用直接铺网热风的产品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纤维含量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
纵向断裂强力/N
横向断裂强力/N
W≤200
幅宽偏差/mm
直接铺网热风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内在质量要求要求
15≤M25
100%聚乳酸
200注:M表示标称单位面积质量,单位为g/m2;W表示标称幅宽,单位为mm。5.1.3
采用交叉铺网热轧的产品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聚乳酸交叉铺网热轧非织造布内在质量要求项目
纤维含量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
纵向断裂强力/N
横向断裂强力/N
25≤M<30
30≤M<40
40≤M<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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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M≤25
50≤M60
幅宽偏差/mm
3聚乳酸交叉铺网热轧非织造布内在质量要求(续)要求
25≤M<30
W≤200
20030≤M<40
FZ/T64093—2022
:40≤M<50
注:M表示标称单位面积质量,单位为g/m,W表示标称幅宽,单位为mm。5.2
安全及微生物要求
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在应用于卫生产品时应符合表4的要求。表4
安全及微生物要求
甲醛含量/(mg/kg)
安全要求
微生物要求
荧光增白剂
细菌菌落总数/(cfu/g)
真菌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
致病性化脓菌”
致病性化脓菌指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与溶血性链球菌。外观质量
聚乳酸短纤维非织造布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的要求。表5外观质量
面积在4mm2以上,中间无纤维的破洞分层
边不良/(cm/100m)
疵点/处/(100mX0.18m)
明显褶皱/(cm/100m)
1mm~50mm2
0.5mm2~1mm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50≤M60
FZ/T64093-—2022
油污、污渍等
拼接次数/(次/1000m)
6试验方法
纤维含量
表5外观质量(续)
不允许
按FZ/T01057(所有部分)、GB/T2910.10、FZ/T01127以及相关标准测定。6.2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
按GB/T24218.1规定执行。其中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按照公式(1)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G=
式中:
G—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
M-M。
M,——单位面积质量实测值,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M。
-单位面积质量标称值,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6.3断裂强力
按GB/T24218.3的规定执行。
6.4幅宽偏差
...(1)
从一卷产品的最外层起去掉5层,用精度为0.5mm的钢尺测量,钢尺与布边垂直,读取宽度值(精确到1mm),每卷测量3处,取平均值作为该卷的实测值,然后计算实测值与标称值之间的偏差,计算结果精确至0.5mm。
6.5甲醛含量
按GB/T2912.1规定执行。
按GB/T7573规定执行。
6.7异味
按GB/T18401的规定执行。
6.8荧光增白剂
将试样置于波长为254nm和365nm的紫外灯下观察,若无任何荧光现象,直接判定为未检出;若有可见明显的荧光现象或有异议,则按FZ/T01137一2016规定进一步测试,检测结果低于FZ/T01137--2016中附录B的检测低限则判定为未检出,否则判定为检出。4
6.9微生物
按GB15979的规定执行。
外观质量检验条件
FZ/T64093—2022
检验应在水平检验台上进行,采用正常白昼北光或日光灯照明,台面照度不低于6001x,目光与台面距离60cm左右。
检验规则
分批规则
按交货批号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作为检验批。7.2抽样
7.2.1内在质量、安全及微生物要求从检验批中按表6规定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卷数。从每卷距头端至少5m剪取样品,其尺寸应满足所有内在质量、安全及微生物要求的性能试验。表 6内在质量、安全和微生物抽样表单位为卷
批量N
26~150
≥151
外观质量
样本量n
从检验批中按表7规定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卷数。接收数Ac
表7外观质量抽样表
批量N
26~150
7.3判定规则
内在质量判定
样本量n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单位为卷
拒收数Re
按5.1对每个样本进行内在质量评定,符合要求的则为内在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如果所有样5
FZ/T64093-2022
本的内在质量合格,则该批产品内在质量合格,否则该批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7.3.2安全及微生物指标的判定
卫生用产品按5.2对每个样本进行评定,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如果所有样本的指标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否则该批产品不合格。7.3.3外观质量的判定
按5.3对每个样本进行外观质量评定,符合要求的则为外观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如果所有样本的外观质量合格,或不合格判定数不超过表7的接收数Ac,则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合格;如果不合格判定数达到了表7的拒收数Re,则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7.3.4结果判定
卫生用产品按7.3.1、7.3.2和7.3.3均判定为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他产品按7.3.1、7.3.2和7.3.3均判定为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8包装、标志和购运
8.1包装应使产品不受损坏,便于运输,防水、防潮、防污、防晒。8.2每个包装单元的明显部位应附有标志,包含下列内容:厂名、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编号、单位面积质量、幅宽、卷长或卷重、生产批号和检验合格证。8.3产品贮存时,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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