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829-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829-2006
中文名称:螺旋藻碘盐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Spirulina salt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6-12-17
实施日期:2007-08-01
作废日期:2022-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67.220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
中标分类号:食品>>制盐>>X38盐制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书号:155019·2978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2.0
出版日期:2007-08-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7-03-24
起草人:张昆、廖宣成、付淑英、霍俊霏、谭江涛、张廷兰、朱会、郭俊敏
起草单位:全国井矿盐标准化中心、全国海湖盐标准化中心、四川久大品种盐公司、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井矿盐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螺旋藻碘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为载体,添加一定量的螺旋藻粉加工而成的螺旋藻碘盐。
标准内容
ICS67.220
分类号:X38
备案号:1993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2829-2006
螺旋藻碘盐
Spirulina salt
2006-12-1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08-01实施
本标准的第3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QB2829--2006
本标准由全国并矿盐标准化中心、全国海湖盐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井矿盐标准化中心、全国海湖盐标准化中心、四川久大品种盐公司、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昆、廖宣成、付淑英、霍俊霏、谭江涛、张廷兰、朱会、郭俊敏。本标准首次发布。
1范围
螺旋藻碘盐
QB 2829-2006
本标准规定了螺旋藻碘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为载体,添加定量的螺旋藻粉加工而成的螺旋藻碘盐。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01一2002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2721食盐卫生标准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618一2001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粒度的测定GB/T13025.11991
GB/T13025.3—1991
GB/T13025.4-1991
GB/T13025.5-1991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分的测定
水不溶物的测定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GB/T13025.9-19911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氯离子的测定
铅离子的测定(光度法)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砷离子的测定GB/T13025.13-1994
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T18962-2003
3要求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铅离子的测定(原子吸收光度法)3.1感官指标
无可见杂质、味戚,无异味、略带海藻味、带有螺旋藻固有的颜色,添加物粒度大小适中,均勾。3.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QB2829-2006
氟化钠(以NaCI计)/i(%)(质量分数)粒度(0.15mm~0.85mm)筛/(%)(质邀分数)
水分/(%)
水不溶物/(%)
(质量分数
螺旋藻(以蛋白质计)/(mg/kg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碘(以计)/(mg/kg)
(质量分数)
亚铁氰化钾([Fe(CN)e]4计/(mgkg抽样
按GB2721规定热行
按GB2721规定执行
按GB14880规定执行
按GB/T8618-200134.5现定的份样效抽取,混包,用四分法缩分全所需量5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大5.1感官指标
目测、鼻膜测定。
5.2氯化钠
按GB/T13025.5一1991中第2章规定的方法测定测得的氢离子按公式(1)计算Nacl ccr 0ox1 648s
式中:
氯离子换力化销的系
注:当试样对氯离子的剃定有干扰时,应按以下方法处理样品:手热发中,在电炉上逐渐升温使样品充分炭化至无烟称取一定量的试撑
烧至灰化完全,取
吸取一定量样
5.3粒度
按GB/T
5.4水分
按GB/T1302532
5.5水不溶物
按GB/T130254
5.6蛋白质的测处
5.6.1原理
转移至容量瓶中,稀解至刻度摇勾。GB/T13025.5-1991中第2章规定的方法测定。991规定的方法测定。
1991中第2章规定的方法测定。
99规定
以硫酸铜为催化剂,用浓硫酸消化试便有机风分解方
氨逸出,用硼酸溶液吸收,再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含量。
5.6.2试剂和材料
硫酸铜(GB/T665)。
化钠含量。
后置于高温炉中在(600+20)℃灼与硫酸生成硫酸铵。然后加碱蒸馏使根据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消耗量计算蛋白质的5.6.2.2硫酸钾(HG3-920
5.6.2.3硫酸(GB/T
5.6.2.4氢氧化钠(GB/T629)浴液:40%称取40g氢氧化钠溶于60mL蒸馏水中。5.6.2.5硼酸(GB/T628)
液:40g/L
称取4g硼酸溶于蒸馏水稀释至100mL。5.6.2.6盐酸
按GB/T601
AGB/T622
尔准滴定溶液:
c(HCI)=0.05mol)
2002规定的方大制与标定
5.6.2.795%Z醇(GB/T679)
5.6.2.8甲基-次甲基蓝混合指示液将次甲基蓝七醇溶液
5.6.3仪器和设备
5.6.3.1定氮瓶:500mL
5.6.3.2可调式电炉。
5.6.3.3蒸馏装置。
5.6.4分析步骤
5.6.4.1样品消化
甲基红乙醇溶液(1g):2(体积比)混合QB2829-2006
称取约10g试样,精确至0.001g,放大500m定资瓶中,向定氮瓶中依次加人0.4g质放10g硫酸钾(5.6.2.2)20mL硫酸(5.6.2.3)及数粒玻璃珠。将定氮瓶置于石棉网上,在电动5.6.2.1)、
缓慢加热,
待起泡停止,内容物均匀后,升高温度,保持液面微沸。当溶液呈蓝绿色透明时,继续加热0h。取下放冷,缓慢加入200mL~250mL水,摇匀。5.6.4.2蒸馏
如图1所示连接蒸馏装置。
橡皮赛
全球:4一60cm冷凝管;5一弯玻情6250ml角瓶蒸馏装置
向三角瓶内加入s0mL硼酸溶液(5625)及4滴甲基红次用基蓝泡合指永液(5.6.2.8)/将三角瓶置于蒸馏装置的冷凝管下口,使冷凝管下日度入侧酸(5.625)落液中间盛有消化液的定氮瓶缓慢加入70mL氢氧化钠溶液(5.6.2.4)。如碱后烧瓶内的液体应为械性(黑褐色)。加热蒸馏20min~30min(始终保持液面沸腾),至少收集100mL蒸馏液。降低三角瓶的位置,使冷凝管口离开液面,继续蒸馏3min。用少量水冲洗冷凝管口,洗液并入三角瓶内,取下三角瓶。3
QB2829--2006
5.6.4.3滴定
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5.6.2.6)滴定收集液至刚刚出现紫红色为终点。同一试样做两次平行试验,同时做空白试验。5.6.4.4结果的表示和计算
蛋白质的含量,以毫克每干克(mg/kg)表示,按公式(2)计算:c(V-V)×0.014×6.25×106
蛋白质(mg/kg)=
式中: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V。一—空白试验时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0.014-—一氮的毫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毫摩尔(g/mmo1);c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6.25-氮换算为蛋白质的系数。
5.6.4.5允许差
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之差,蛋白质含量应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5.7砷
按GB/T13025.13-1994中第2章规定的方法测定。5.8铅
(2)
按GB/T13025.9—1991或GB/T18962-2003规定的方法测定,GB/T18962—2003规定的方法为仲裁法。
5.9碘的测定
5.9.1原理
酸性溶液中碘离子被溴氧化为碘酸根,甲酸钠除去过剩的溴。碘酸根氧化碘化钾析出碘,然后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测定碘离子的含量,其反应式如下:I+3Br2+3H20=I03+6H+6Br
Br2+HCOO\=CO2+H*+2Br
I03+51+6H=312+3H20
3I2+6Na2S2O36Nal+3Na2S406
5.9.2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
5.9.3试剂和溶液
5.9.3.1碘酸钾(GB/T1258):c(1/6KIO3)=0.002000mol/L标准溶液称取于(110±2)℃烘至恒重的碘酸钾1.4267g,加水溶解后移入1000mL容量瓶,稀释至刻度,摇匀。此溶液浓度为c(1/6KIO3)=0.04000mo1/L,用水稀释20倍,其浓度为c(1/6KIO3)=0.002000mol/L。5.9.3.2硫代硫酸钠(GB/T637):c(Na2S2O3)=0.002mol/l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配制:称取硫代硫酸钠25g、氢氧化钠0.2g,溶于1000mL无二化碳水中,贮于棕色瓶,静置-周后,取上层清液40mL于棕色瓶中,用无二氧化碳水稀释至2000mL。标定:吸取10.00mL碘酸钾基准溶液于250mL碘量瓶中,加80mL水,加2mL盐酸溶液(5.9.3.3),5mL碘化钾溶液(5.9.3.6),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5.9.3.2)滴定。至溶液呈浅黄色时,加入3mL淀粉溶液(5.9.3.7),继续滴定至蓝色恰好消失为止。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对碘离子的滴定度,以微克每毫升表示,按公式(3)计算。4
式中:
TINa2S2O,
C(1/6KI03)
TI/NaS20
c(1/6KI03)×0.02115×10.00×10%碘酸钾基准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QB2829-2006
:(3)
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对碘离子的滴定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0.02115--——1/6碘离子的毫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毫摩尔(g/mmo1);10.00-一碘酸钾基准溶液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V
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5.9.3.3盐酸(GB/T622):c(HC1)=1mol/L盐酸溶液。5.9.3.4饱和溴水
取25mL试剂溴至100mL水中,充分摇匀。5.9.3.5甲酸钠(HG3-966):100g/L溶液。5.9.3.6碘化钾(GB/T1272):50g/L溶液(用时新配)。5.9.3.7淀粉(HGB3095):5g/L溶液(用时新配)称取0.5g可溶性淀粉,用水调成糊状,倾入100mL沸水,搅溶后再煮沸0.5min,冷却备用。5.9.4分析步骤
称取均匀样品约5g,精确至0.1g,置于250mL碘量瓶中,加水约80mL溶解,加盐酸溶液(5.9.3.3)2mL:饱和溴水(5.9.3.4)2mL,混匀,放置5min,摇动下加入甲酸钠溶液(5.9.3.5)3mL,放置5min后加碘化钾溶液(5.9.3.6)5mL,放置约10min,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5.9.3.2)滴定,至溶液呈浅黄色时,加入淀粉溶液(5.9.3.7)3mL,继续滴定至蓝色恰好消失为止。5.9.5结果的表示和计算
碘离子的含量按公式(4)计算:碘离子(mg/kg):
式中:
TrNaS2o,V
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对碘离子的滴定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Tr-/Na2S20g
一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m
5.9.6允许差
一样品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之差应不大于2mg/kg。5.10亚铁氰化钾的测定
5.10.1原理
亚铁氰化钾在酸性条件下,与硫酸亚铁作用,生成白色亚铁氰化亚铁沉淀,受空气氧化生成普鲁士蓝,用光度法测定。
5.10.2仪器
-般实验室仪器。
5.10.3试剂和溶液
5.10.3.1亚铁氰化钾(GB/T1273)标准溶液(1.00mg[Fe(CN)s4/mL)称取0.1993g亚铁氰化钾(K4[Fe(CN)]-3H2O),精确到0.0001g,加少量水溶解,稀释至100mL。5.10.3.2亚铁氰化钾标准工作溶液(50μg[Fe(CN)6)]4-/mL)吸取5.00mL亚铁氰化钾标准溶液(5.10.3.1),稀释至100mL。5.10.3.3硫酸(GB/T625)溶液:(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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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3.4硫酸亚铁(GB/T664)溶液:40g/L称取硫酸亚铁(FeSO47H2O)40g,溶于1L硫酸溶液(5.10.3.3),摇匀,过滤。5.10.3.5氯化钠(GB/T1253)。5.10.4分析步骤
吸取1.0mL亚铁氰化钾标准工作溶液(5.10.3.2)于50mL比色管中,加入4mL硫酸亚铁溶液(5.10.3.4),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10min。用3cm比色池,在波长670nm处,以蒸馏水为参比测定吸光度。称取样品20.0g,加水溶解后,转移至1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过滤,取25.00mL滤液至50mL比色管中,以下操作同标准溶液分析步骤,测定样品吸光度。同时,取25.00mL滤液至50mL比色管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测定样品空白吸光度。样品吸光度减去样品空白吸光度后如果不大于标准吸光度则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6检验规则
6.1检验类型
6.1.1型式检验
螺旋藻碘盐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3章中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应不少于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当原料、工艺、配方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1.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3章中除铅、砷以外的其他项目。6.2批组成
由相同生产工艺,相同配方,相同原辅料生产的次交付的产品视为一批。每批产品应由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质量合格证。
6.3判定规则Www.bzxZ.net
6.3.1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应以抽取同批产品的备用样,按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复检仍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6.3.2产品质量以产品交付时检验质量为准,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供需双方共同委托提交仲裁单位,并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产品的包装标示符合GB7718规定。7.2运输
运输工具应干燥、清洁、无异味,并有防雨、防潮、防污染设施,不应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混运。
7.3贮存
产品应按批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禁止与能导致产品污染的货物共同存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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