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158-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158-2010
中文名称:营养强化剂 5-尿苷酸二钠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Food additive Disodium 5-Uridylat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1-01-21
实施日期:2011-04-01
作废日期:2024-07-1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营养
强化剂
二钠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67.040食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发酵、酿造>>X60食品发酵、酿造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1-04-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24-07-11
起草单位:南通秋之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乳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营养强化剂 5-尿苷酸二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酵母核糖核酸(RNA)为原料,经5-磷酸二酯酶降解而制得的5-尿苷酸二钠。
标准内容
ICS67.040
分类号:X60
备案号:31101-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158-2010
5’-尿苷酸二钠
营养强化剂
Food additive-Disodium 5' -Uridylate2010-12-29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04-01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联合会提出。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乳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QB/T4158-2010
本标准由南通秋之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蔚然、曹静、孙常雁、王芸。1范围
营养强化剂5'-尿苷酸二钠
QB/T4158—2010
本标准规定了营养强化剂5'-尿苷酸二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酵母核糖核酸(RNA)为原料,经5'-磷酸二酯酶降解而制得的5'-尿苷酸二钠。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03化学试剂实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
GB/T4789.4
GB/T4789.5
GB/T4789.10
GB/T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74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GB/T5009.76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方法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SN/T1632.1奶粉中阪崎肠杆菌检验方法第1部分:分离与计数方法GB/T6040一2002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卫生部[2002]第26号令《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化学名称、英文缩写、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3
化学名称:5”-尿苷酸二钠(5’-UMP,Na2)结构式:
QB/T4158-2010
分子式:CHuN2OgPNa2'xH20
相对分子质量(无水):368.15(按199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要求
原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4.2
感官指标
产品为白色结品或结晶性粉末,无特殊气味,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理化卫生指标
理化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理化卫生指标
含量(CgHnN2O,PNa2,以干基计)/%T燥失重/%
透光率(5%水溶液)/%
pH(5%水溶液)
紫外吸光度比值
砷(以As计)/(mg/kg)
A250/A260
A280/A260
金属(以Pb计)/(mg/kg)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100g)
霉菌和酵母菌/(cfu/g)
表2微生物指标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阪崎肠杆菌)
试验方法
与标准品红外光谱一致
0.71~0.77
0.36~0.42
不得检出
本试验方法中所用的水,应符合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三级以.上的水。本试验方法中所用的试剂,均指分析纯(AR)。若有特殊要求须另作明确规定。本试验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5.1感官指标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嗅其味。鉴别
按GB/T6040一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5.3含量
5.3.1仪器
5.3.1.1高效液相色谱仪(配有紫外检测器和柱恒温系统,检测波长254nm)。5.3.1.2流动相真空抽滤脱气装置及0.2um、0.45um微孔膜。5.3.1.3色谱柱:HypersilODS25um(4.6×250mm)或同等分析效果的色谱柱。5.3.1.4分析天平:感量为0.1mg。5.3.1.5微量进样器:50uL。
5.3.2试剂和溶液
QB/T4158-2010
5.3.2.1乙酸铵溶液(0.025mol/L,pH5.5):称取1.93g乙酸铵溶于1.0L水中,用2mol/L的冰醋酸调至pH为5.5。
5.3.2.2水:二次蒸馏水或超纯水。5.3.2.35'-尿苷酸二钠标准溶液:精密称取标准试剂5'-尿苷酸钠100.0mg,用超纯水溶解并定容至50mL容量瓶中,混合均匀后,准确吸取1.0mL,用乙酸铵溶液定容到50mL容量瓶中,摇匀,制成每毫升约含40ug的溶液。
5.3.3分析步骤
5.3.3.1样品溶液的制备
称取样品100.0mg,按5'-尿苷酸二钠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配制。5.3.3.2样品测定
开机器预热,并装上色谱柱,调柱温为(25土0.5)℃(柱温箱的精确度为土0.1℃),对色谱柱按要求进行处理。正式测试前,将所用流动相乙酸铵溶液(5.3.2.1),流速0.8mL/min,输入系统0.5h以上,待基线稳定后即可进样,进样量为20uL。将尿苷酸二钠标准溶液和制备好的样品分别进样。根据标准品的保留时间,确定样品尿苷酸二钠的色谱峰。根据样品的峰面积,以外标法计算5’-尿苷酸二钠的百分含量。5.3.3.3结果计算
样品中的尿苷酸二钠的含量按式(1)计算,数值以%表示。4 ×m,(1-)×100
A,×mx(1-r)
式中:
样品中5’-尿苷酸二钠的百分含量(以下物质计),%:样品中5-尿苷酸二钠的峰面积;标准品5’-尿苷酸二钠的质量,单位为克(g);标准品5'-尿苷酸二钠的干燥失重,%;As———标准品中5'-尿苷酸二钠的峰面积;m
样品5’-尿苷酸二钠的质量,单位为克(g);样品5'-尿苷酸二钠的干燥失重,%。5.3.4允许差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5.4干燥失重
按GB/T5009.3规定方法进行。
5.5透光率
5.5.1仪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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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光光度计。
5.5.2分析步骤
称取样品1.0g,溶于20mL水中,摇匀。将样品液置于1cm比色血中,以水作空白对照,于430nm下测定样液的透光率,记录数据。5.5.3允许误差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0.5%。5.6pH测定
5.6.1仪器
酸度计。
5.6.2分析步骤
称取样品1.0g,加水20mL溶解,用酸度计测定溶液的pH。5.6.3允许误差
同一样品两次测定值之差应不超过0.2。5.7紫外吸光度的比值
5.7.1仪器
紫外分光光度计。wwW.bzxz.Net
5.7.2试剂和溶液
盐酸溶液(0.01mol/L):按GB/T603配制。5.7.3分析步骤
按5.3.2.3中(a液)配制方法配制样品溶液,吸取样品溶液1.0mL,用盐酸溶液(5.8.2)定容至100mL,混匀,然后以盐酸溶液作空白,于紫外分光光度计分别测定250nm、260mm、280nm处的吸光度。
5.7.4计算
5.7.4.1吸光度250mm和260mm处的比值按式(2)计算:X = Aso
式中:
Xi——250mm和260nm处紫外吸光度比值;A250
-250nm处样品的紫外吸光度;
260nm处样品的紫外吸光度。
吸光度280nm和260nm处的比值按式(3)计算:5.7.4.2
式中:
-280nm和260nm处紫外吸光度比值;-280nm处样品的紫外吸光度
-260nm处样品的紫外吸光度。
5.7.5允许差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2%。5.8砷
按GB/T5009.76规定方法测定。
5.9重金属
按GB/T5009.74规定方法测定。
5.10菌落总数
按GB/T4789.2规定方法测定。
5.11大肠菌群
按GB/T4789.3规定方法测定。
5.12酵母菌和霉菌
按GB/T4789.15规定方法测定。
5.13致病菌
按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SN/T1632.1规定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
6.1组批
在同一时间生产、质量均匀的产品为一批。6.2取样
样本的抽取见表3。
表3抽样表
批量范围/(桶/包)
26~150
151~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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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大小/(桶/包)
将取样钎插入每个样本5~6处,抽取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抽取总样品量不少于1kg。将抽取的样品迅速混匀,用四分法缩分后,分别装入三个干燥、洁净的容器中,贴上标签。一份进行理化分析,份进行微生物检验,另一份留样置阴凉、干燥、密封的环境中贮存备查。6.3出厂检验
6.3.1产品出厂前,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6.3.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指标、含量、干燥失重、透光率、pH、紫外吸光度比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
6.4型式检验
6.4.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2、4.3、4.4的全部项目。6.4.2产品在一般情况下,型式检验每年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需检验。产品连续停产达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一正常生产时,如原料、配方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一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检验结果记录有较大差别时。6.5判定规则
6.5.1当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应重新在同批产品中,按6.2取样方法抽取两倍量样本进行复验,如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验)。6.5.2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产生异议时,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单位,按本标准进行复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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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标志、包装、运输、赠存
7.1标志
产晶的标志应符合卫生部[2002]第26号令中第四章要求。7.2包装
7.2.1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7.2.2包装要求:内包装封口严密,不应透气,外包装不应受到污染。7.3运输
7.3.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防污染、雨淋和曝晒。7.3.2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毒、无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质混装混运。7.4购存
产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无污染的环境下,不应露天堆放。地面应有不低于10cm的地台板,离墙、离顶不应少于30cm,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质或有色粉末物品混贮。7.5保质期
产品自生产之日起,在符合上述储运条件、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保质期应不少于两年。进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5'-尿苷酸二钠标准红外光谱图
波敷(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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