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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52051-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52051-2018

中文名称: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Low melting point polyester(LMPET)/polyester(PET)bicomponent staple fibe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04-30

实施日期:2018-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熔点 聚酯 复合 短纤维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纤维>>59.060.20人造纤维

中标分类号:纺织>>化学纤维>>W52化学纤维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8-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钟冈达、田佑中、任仲生、朱兴荣、朱福和、周祯德、袁颖、杨涛

起草单位: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扬州富威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为1.6dtex~16.6dtex的皮芯结构、圆形截面、本色的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其它规格及类型的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可参照使用。  


标准图片预览

FZ/T 52051-2018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
FZ/T 52051-2018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
FZ/T 52051-2018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
FZ/T 52051-2018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
FZ/T 52051-2018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

标准内容

ICS59.06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52051—2018
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
Low melting point polyester(LMPET)/polyester(PET)bicomponentstaplefiber
2018-04-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8-09-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归口。FZ/T52051-2018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扬州富威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冈达、田佑中、任仲生、朱兴荣、朱福和、周祯德、袁颗、杨涛。I
1范围
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
FZ/T52051—2018
本标准规定了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的产品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为1.6dtex16.6dtex的皮芯结构、圆形截面、本色的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其他规格及类型的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291.1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1部分:纤维和纱线GB/T3291.3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3部分:通用纺织品化学纤维
GB/T4146(所有部分)全
GB/T6503
化学纤维
GB/T6504—2008
GB/T8170--2008www.bzxz.net
GB/T14334
GB/T14335
GB/T14336
GB/T14337
GB/T14338
GB/T14339
GB/T14342
FZ/T50004
3术语和定义
回潮率试验方法
化学纤维含油率试验方法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短纤维取样方法
短纤维线密度试验方法
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
短纤维疵点试验方法
短纤维比电阻试验方法
涤纶短纤维干热收缩率试验方法GB/T3291.1、GB/T3291.3和GB/T4146(所有部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低熔点聚酯(LMPET)lowmeltingpointpolyester通过改性制得的熔点低于常规聚酯的聚酯产品。3.2
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主lowmeltingpointpolyester(LMPET)/polyester(PET)bicomponentstaplefiber
由低熔点聚酯(LMPET)与聚酯(PET)经复合纺丝工艺制成的短纤维。1
FZ/T520512018
4产品标识
产品规格以线密度(dtex)和切断长度(mm)来标识。示例:线密度为5.0dtex、切断长度为51mm的低熔点聚酯(LMPET)/聚酯(PET)复合短纤维,其规格表示为5.0dtexX51mm。
产品标识应包含:规格、产品名称或批号等信息,可以有效区分4.2
技术要求
5.1产品分等
产品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两个等级。5.2
性能项目和指标
产品性能项目和指标见表1。
FZ/T52051-2018
ap>atg
0°8千
'9>~ \
%/功鲜:
100/8)/
(8001/8w)/
%/事斗电
(XaP/NS)/
FZ/T52051—2018
含油率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含水率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质量差异
包装件平均净质量和公定质量的偏差率不超过士0.5%。定重产品的包装件名义净质量与公定质量的偏差率不超过士1%。试验方法
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
按GB/T14337规定执行。
线密度偏差率
按GB/T14335规定执行。
长度偏差率、倍长纤维含量
按GB/T14336规定执行。
症点含量
按GB/T14339规定执行。
5卷曲数、卷曲率
按GB/T14338规定执行。
85℃干热收缩率
按FZ/T50004规定执行,其中放人烘箱中热处理的温度为85℃,时间为15min。比电阻
按GB/T14342规定执行。
3含油率
按GB/T65042008中附录C快速挤压法规定执行。6.9
含水率
按GB/T6503规定执行。
质量差异的测定
将批样品按GB/T14334规定得到包装件的净质量。将实验室样品按GB/T6503规定得到实测含水率。6.10.2
6.10.3对N个包装件质量差异的计算公式见式(1)~式(4):m,
m=m×(1-W)×(1+R。)
A=m1=\×100
B=ma-m
式中:
检验规则
包装件平均净质量,单位为千克(kg);每个包装件净质量,单位为千克(kg);包装件数量;
包装件公定质量,单位为千克(kg);实测含水率,%;
涤纶短纤维的公定回潮率,其值为0.4%;包装件平均净质量和公定质量的偏差率,%;包装件名义净质量和公定质量的偏差率,%:包装件名义质量,单位为千克(kg)。检验项目
表1中所有项目均为考核项目,并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7.2组批规则
一个生产批可由一个检验批或由若干个检验批组成。7.3取样规定
性能项目的取样按GB/T14334中产品取样方法规定进行。7.4线
综合评定
FZ/T52051-2018
.(3)
(4)
性能项目的测定值或计算值按GB/T8170一2008中修约值比较法与表1中的极限值比较,逐项判定等级,以各项质量指标中最低的等级判定该批产品的等级。7.5
复验规则
7.5.1通则
批产品到需方时应及时检查包装件的外包装、件数、质量与货单是否相符,如因运输、保管等原因影响品质时,应查明责任,由责任方负责。一批产品到收货方三个月内,对产品品质有异议时可提交复验。若该批产品的数量使用了三分之一以上时,不应申请复验。复验可在双方同意的任何一方进行,必要时可请仲裁检验机构按本标准要求取样、检验、仲裁。由于该批产品品质影响了后加工产品品质,并造成严重损失时,供需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协商处理。5
FZ/T52051-2018
检验项目
同7.1。
取样规定
7.5.3.1性能项目试验按GB/T14334中包装件取样方法规定抽样检验,不得抽取在运输途中意外受潮、污染、擦伤或包装已经打开的包装件。7.5.3.2倍长纤维含量、疵点含量的试样量增加一倍。7.5.4
组批规定
按原生产批组批。
复验评定
7.5.5.1按7.4进行等级评定,高于或等于原等级则判为符合,低于原等级则判为不符合。7.5.5.2包装件平均净质量与公定质量的偏差率超过士0.5%,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7.5.5.3定重产品的包装件名义质量与公定质量的偏差率超过土1%,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包装件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等级、批号、净质量、生产日期、商标、产品标准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产品防护、搬运的警示标志。8.1.2产品印刷标志应明显且不褪色,防止油、色渗人包内污染纤维。8.2包装
8.2.1产品包装保持包型完整,纤维不外露,包装的质量应保证纤维不受损伤。8.2.2不同规格、批号、类别的产品应分别包装。8.2.3产品包装应用塑料带、钢带或其他具有一定强度的打包带紧固。8.2.4非定重产品每包装件质量与同批定重产品名义质量的差异建议不超过士5%。8.3运输
运输和装卸时应按产品警示标志规定执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产品受潮、曝晒、污染和受损,严禁抛。
8.4购存
包装件按批堆放,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内,不应靠近火源、热源,避免阳光直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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