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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52054-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52054-2018

中文名称: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Spun-dyed flame-retardant polyester(PET) staple fibe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10-22

实施日期:2019-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纤维>>59.060.20人造纤维

中标分类号:纺织>>化学纤维>>W52化学纤维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9-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陆育明、顾惠琴、杨新华、陈小红、万蕾、李红杰

起草单位:上海德福伦化纤有限公司、苏州金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归口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名义线密度 1.50 dtex~6.67 dtex、半消光、圆形截面的纺纱用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其它类型的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可参照使用。


标准图片预览

FZ/T 52054-2018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
FZ/T 52054-2018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
FZ/T 52054-2018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
FZ/T 52054-2018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
FZ/T 52054-2018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

标准内容

ICS 59.06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52054—2018
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
Spun-dyed flame-retardant polyester(PET) staple fiber2018-10-22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9-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归口。FZ/T52054—2018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德福伦化纤有限公司、苏州金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育明、顾惠琴、杨新华、陈小红、万蕾、李红杰。1范围
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
FZ/T52054—2018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名义线密度为1.50dtex~6.67dtex、半消光、圆形截面的纺纱用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其他类型的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可参照使用。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291.1
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1部分:纤维和纱线GB/T3291.3
GB/T3921—2008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3部分:通用纺织品1
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
GB/T4146(所有部分)纺织品化学纤维GB/T6503
GB/T6504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GB/T 8170—2008
GB/T14334
GB/T14335
GB/T14336
GB/T14337
GB/T14338
GB/T14339
GB/T14342
FZ/T50004
FZ/T50017
FZ/T50027
3术语和定义
回潮率试验方法
含油率试验方法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短纤维取样方法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短纤维线密度试验方法
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
短纤维疵点试验方法
化学纤维
短纤维比电阻试验方法
化学纤维
涤纶短纤维干热收缩率试验方法涤纶纤维阻燃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化学纤维
二氧化钛含量试验方法
GB/T3291.1、GB/T3291.3、GB/T4146(所有部分)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Espun-dyedflame-retardantpolyester(PET)staplefiber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
采用纺前着色技术生产的,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氧指数大于27.0%的涤纶短纤维。4产品标识
4.1产品规格以纤维的名义线密度和名义切断长度表示。线密度单位为分特(dtex),切断长度单位为1
FZ/T52054—2018
毫米(mm)。
示例:1.67dtex×38mm,其中1.67dtex表示名义线密度、38mm表示名义切断长度。4.2产品按颜色、规格、阻燃和光泽来标识。示例:红色6.67dtex×65mm阻燃半消光涤纶短纤维。也可表示为:R001-6.67dtexX65mm阻燃半消光涤纶短纤维,R代表红色系、001代表各生产厂家自定的色号。
色系和代号,可以如表1所示,也可由各生产厂家自行确定。表1
色系与字母、代号字母对照表
5技术要求
5.1产品分等
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产品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5.2性能项目和指标
产品的性能项目和指标见表2。
5.3含油率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4质量差异
包装件平均净质量和公定质量的偏差率不超过土0.5%。黑色
定重产品的包装件名义质量与公定质量的偏差率不超过土1%,且批总体平均质量不小于名义质量;非定重产品的包装件名义质量与公定质量的偏差率不超过士5%。6试验方法
拉伸性能
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断裂强度变异系数按GB/T14337规定执行。6.2
线密度偏差率
按GB/T14335规定执行。
6.3长度偏差率、超长纤维率、倍长纤维含量按GB/T14336规定执行。
6.4疵点含量
按GB/T14339规定执行。
FZ/T52054—2018bzxZ.net
0°8千
0°9千
0°9千
golX。
0*9千一
%/影弯
%/2.081
%/率甲
(/)/甲
(8001/8)/鲁
(8001/B)/吾斯斗
(xa1P/N)/
FZ/T52054—2018
卷曲数、卷曲率
按GB/T14338规定执行。
6.6180℃干热收缩率
按FZ/T50004规定执行。
6.7比电阻
按GB/T14342规定执行。
6.8氧指数
按FZ/T50017规定执行。
耐皂洗色牢度
按GB/T3921一2008规定执行,温度和时间的试验条件采用其中表2的C(3)。含油率
按GB/T6504规定执行。
6.11二氧化钛含量试验
按FZ/T50027规定执行。
6.12质量差异的测定
将批样品按GB/T14334规定得到包装件的净质量。6.12.1
6.12.2将实验室样品按GB/T6503规定得到实测回潮率。6.12.3对N个包装件质量差异的计算公式见式(1)~式(4):mi=
1+R。
×100%
B=mA-m
式中:
包装件平均净质量,单位为千克(kg);每个包装件净质量,单位为千克(kg);包装件数量;
包装件公定质量,单位为千克(kg);涤纶纤维的公定回潮率,其值为0.4%;实测回潮率;
包装件平均净质量和公定质量的偏差率;X100%
(1)
(3)
..(4)
B一包装件名义净质量和公定质量的偏差率;mA—-包装件名义质量,单位为千克(kg)。7检验规则
7.1检验类型
检验类型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下列情况需要进行型式检验:
a)规定的周期性检验;
b)生产设计、工艺、原料有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检验机构要求进行型式检验时。7.2
2检验项目
FZ/T52054—2018
表2中的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表2中序号1~序号12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按表2要求,并按本标准规定的相应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7.3组批规则
在一定范围内采用周期性取样组成检验批号。一个生产批可由一个检验批或由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7.4取样规定
性能项目的取样按GB/T14334中产品取样方法规定进行。7.5
5综合评定
各项目的测定值或计算值按GB/T8170一2008中修约值比较法与表2中规定项目指标的极限值比较,逐项判定等级,以各项性能指标中最低项的等级定为该批产品的等级7.6复验规则
7.6.1通则
批产品到需方时应及时检查包装件的外包装、件数、质量与货单是否相符,如因运输、保管等原因影响品质时,应查明责任,由责任方负责一批产品到收货方三个月内,对产品品质有异议时可提交复验。若该批产品的数量使用了三分之一以上时,不应申请复验。复验可在双方同意的任何一方进行,必要时可请仲裁检验机构按本标准要求取样、检验、仲裁。
由于该批产品品质影响了后加工产品品质,并造成严重损失时,供需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协商处理。
7.6.2复验项目
同7.2。
7.6.3复验取样规定
7.6.3.1按GB/T14334中包装件取样方法规定抽样检验,不得抽取在运输途中意外受潮、污染、擦伤FZ/T52054—2018
或包装已经打开的包装件。
7.6.3.2倍长纤维含量、疵点含量的试样量增加一倍。7.6.4组批规定
按原生产批组批。
7.6.5复验评定
7.6.5.1按7.5进行等级评定,高于或等于原等级则判为符合,低于原等级则判为不符合。2包装件平均净质量与公定质量的偏差率超过士0.5%,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7.6.5.2
7.6.5.3定重产品的包装件名义质量与公定质量的偏差率超过士1%、定重产品的批总体平均质量小于名义质量、非定重产品的包装件名义质量与公定质量的偏差率超过土5%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8.1标志
8.1.1包装件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等级、批号、净重、毛重、包装日期、商标、产品标准编号、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等相关信息以及产品防护、搬运等警示标志。8.1.2产品印刷标志应明显且不褪色,防止油、色渗人包内污染纤维。8.2包装
8.2.1产品包装必须保持包型完整、纤维不外露。包装应保证纤维不受损伤。8.2.2不同规格、批号、色泽、等级的有色阻燃涤纶短纤维应分别包装。8.2.3产品包装宜采用塑料带、钢带或其他具有足够强度的打包带紧固,8.2.4非定重产品每包装件质量与同批定重产品名义质量的差异建议不超过土5%。8.3运输
运输和装卸时应按产品警示标志规定执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产品受潮、暴晒、污染和受损,严禁抛掷。
8.4购存
包装件按批存放,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内,不应靠近火源、热源,避免阳光直射9其他
颜色、色差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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