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2757.1-2023
中文名称: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Part 1:For gasoline and diesel vehicl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9-08
实施日期:202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4.33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43.020道路车辆综合
中标分类号:车辆>>车辆综合>>T0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4页【彩图】
标准价格:46.0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不适用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及仅可燃用其他单一燃料的车辆。
标准内容
ICS 43.020
CCS T 0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2757.1—2023
代替 GB 22757.1—2017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 - Part 1: For gasoline and diesel vehicles
2023-09-08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2024-07-01 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
本文件是 GB 2275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第1部分,已发布如下部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本文件代替 GB 22757.1—2017,与2017版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更改领跑值定义;
(2)增加总体要求章节;
(3)更改燃料消耗量数据获取方法;
(4)增加预估能源成本计算方法;
(5)增加CO₂排放量数据获取方法;
(6)更改能耗信息标注要求;
(7)更改各功能区字体和字号要求;
(8)增加电子化标识(附录A);
(9)更改标识各功能区图案要求(附录B)。
本文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2008年首次发布为 GB 22757—2008;
2017年第一次修订并拆分为分部分标准;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言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用于向消费者提供汽车能源消耗及相关信息,对引导节能汽车消费、优化车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旨在规范标识内容、格式、材质及粘贴要求。
GB 22757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适用于燃用汽油或柴油、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及N1类车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及纯电动汽车——适用于相应新能源车辆;
第3部分:其他单一燃料汽车——适用于除汽油、柴油外其他燃料车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及粘贴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不适用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及其他单一燃料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规范性引用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凡注日期引用文件,仅该日期版本适用;凡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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