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洋行业标准(HY) >  HY/T 216-2017河豚毒素检测方法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Y/T 216-2017

中文名称:河豚毒素检测方法

标准类别:海洋行业标准(HY)

英文名称:Determination of tetrodotoxi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02-21

实施日期:2017-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39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7.060;13.020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19动、植物体内有毒害物质分析方法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18.0

出版日期:2017-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伟珠、易瑞灶、袁玲玲、洪碧红、张怡评、洪专、晋文慧

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

提出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贝类、鱼类中(不含其制品)河豚毒素的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本标准适用于贝类、鱼类中(不含其制品)河豚毒素的测定。 本标准对河豚毒素的检出限为0.1 mg/kg,定量限为0.25 mg/kg。


标准内容

ICS 07.060;13.020 Z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 HY/T 216—2017 河豚毒素检测方法 Determination of tetrodotoxin 2017-02-21 发布 2017-06-01 实施 国家海洋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提出,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伟珠、易瑞灶、袁玲玲、洪碧红、张怡评、洪专、晋文慧。 警告 河豚毒素为剧毒固体粉末,使用时应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配制溶液时避免与人体直接接触,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部,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严重时应及时就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贝类、鱼类(不含其制品)中河豚毒素的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贝类和鱼类中河豚毒素的测定。 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0.1 mg/kg,定量限为 0.25 m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适用于该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379.2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2部分:确定标准测量方法重复性与再现性的基本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河豚毒素(tetrodotoxin,TTX) 某些鱼类体内所含的外源性神经毒素,主要存在于血液和内脏中。小剂量具有麻痹和镇痛作用,剂量稍大即可致命。 4 原理 利用河豚毒素在弱酸中可溶的性质进行提取,并在强碱条件下生成具有荧光性的衍生物。采用柱后衍生的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方法,根据保留时间进行定性分析,根据峰面积进行定量分析。 5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中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超纯水或同等纯度水。 5.1 辛烷磺酸钠(色谱纯)。 5.2 二水合磷酸二氢钠(NaH2PO4·2H2O)。 5.3 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Na2HPO4·12H2O)。 5.4 氢氧化钠(NaOH)。 5.5 乙酸(色谱纯)。 5.6 辛烷磺酸钠磷酸盐缓冲液:称取辛烷磺酸钠 0.540 g、二水合磷酸二氢钠 3.900 g、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 8.954 g,加水定容至 500 mL。溶液经 0.45 μm 微孔滤膜过滤。 5.7 氢氧化钠溶液:称取 160 g 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并稀释至 1 L,浓度为 4 mol/L,经 0.45 μm 微孔滤膜过滤。 5.8 0.1% 乙酸溶液:乙酸与水按体积比 1:1000 配制,室温保存。 5.9 0.03% 乙酸溶液:乙酸与水按体积比 3:10000 配制,现用现配。 5.10 标准储备液:称取河豚毒素标准样品 10 mg(精确至 0.01 mg),置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 0.03% 乙酸溶液溶解并定容至刻度,浓度为 0.100 mg/mL。储存于玻璃容器中,在 4℃±2℃条件下可保存 1 个月。 6 仪器与设备 6.1 组织匀浆器。 6.2 数显控温搅拌器。 6.3 高速离心机(转速不小于 12000 r/min)。 6.4 配有荧光检测器及柱后衍生装置的液相色谱仪。 6.5 微孔滤膜(0.45 μm)。 6.6 分析天平(感量 0.01 mg)。 6.7 分析天平(感量 0.001 g)。 6.8 水浴锅。 7 样品的制备和保存 7.1 样品的保存与预处理 新鲜贝类样品应清洗、沥干并去壳;新鲜鱼类样品应清洗后去皮取鱼肉。未能及时处理的样品应在适当条件下保存,以防止样品变质。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HY/T 216-2017河豚毒素检测方法 HY/T 216-2017河豚毒素检测方法 HY/T 216-2017河豚毒素检测方法 HY/T 216-2017河豚毒素检测方法 HY/T 216-2017河豚毒素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