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9125-2015
中文名称: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Tri-wheel vehicles and low-speed goods vehicles—Photometric characteristics of front and rear position lamps,stop lamp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5-15
实施日期:2015-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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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65.060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
中标分类号:>>>> >>>>5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29.0
出版日期:2015-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吕树盛、张咸胜、陈戈、闽海涛、郎志中、郑悦、王亚飞、王侠民、靳文生、林连华
起草单位: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械工业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归口单位: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4)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4)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低速货车用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低速货车使用的各种类型的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三轮汽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9125—2003《农用运输车 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本标准与GB/T19125—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农用运输车 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修改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将“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调整和重新确认;
———调整了对光源的要求;
———增加了安装高度不高于750mm 的配光测量要求;
———细化了可更换灯丝灯泡和不可更换灯丝灯泡灯具的试验要求;
———调整了同一型式判定要求;
———细化了型式检验中制造厂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械工业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杭挂机电有限公司、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树盛、张咸胜、陈戈、闽海涛、郎志中、郑悦、王亚飞、王侠民、靳文生、林连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9125—2003。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922 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
GB/T15766.1 道路机动车辆灯泡 尺寸、光电性能要求
GB/T19119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照明与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19124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前照灯
标准内容
ICS 65.060
T5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125—2015
代替 GB/T 19125—2003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Tri-wheel vehicles and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 Photometric characteristics of front and rear position lamps, stop lamps
2015-05-15 发布
2015-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19125—2003《农用运输车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本标准与 GB/T 19125—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标准名称由“农用运输车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修改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 将“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
—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调整和重新确认;
— 调整了对光源的要求;
— 增加了安装高度不高于 750 mm 的配光测量要求;
— 细化了可更换灯丝灯泡和不可更换灯丝灯泡灯具的试验要求;
— 调整了同一型式判定要求;
— 细化了型式检验中制造厂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械工业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杭挂机电有限公司、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树盛、张咸胜、陈戈、闽海涛、郎志中、郑悦、王亚飞、王侠民、靳文生、林连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9125—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速货车用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低速货车使用的各种类型的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三轮汽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922 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
GB/T 15766.1 道路机动车辆灯泡尺寸、光电性能要求
GB/T 19119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照明与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 19124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11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组合单灯(combinative single lamp)
可以用作单灯,也可以组合成双灯的单灯。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其满足使用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要求。
4.1.2 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可组合成组合灯、复合灯和混合灯。
4.1.3 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的安装要求应符合 GB/T 19119 的规定。
4.1.4 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的光色和色度特性应符合 GB/T 19119 的规定。
4.2 对光源要求
4.2.1 可更换光源式装置应使用符合 GB/T 15766.1 规定的灯泡。
4.2.2 装置中的光源模块,应设计为即使在黑暗中也能将其安装在正确的位置上,并且能够防止误操作。
4.2.3 不可更换光源式装置的标称电压为 6V、12V 或 24V,其光电性能由制造厂和用户商定。
4.2.4 与其他功能共用光源混合的位置灯,允许设计为与一个额外的调节发光强度的系统共同运作。但是对于与制动灯混合的后位灯,装置应是并联光源电路的一部分。
4.3 配光性能
4.3.1 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在基准轴线方向上的发光强度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在基准轴线上的发光强度
灯类:
— 前位灯
— 与前照灯混合的前位灯
— 后位灯
— 制动灯(S1类)
— 制动灯(S2类,两个发光强度级)
适用条件:白天、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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