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0846-2016
中文名称:造船 厨房和具有烹调设备的配餐室的通风及空气处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hipbuilding—Ventilation and air-treatment of galleys and pantries with cooking applianc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12-30
实施日期:2017-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74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90船用通风、空气调节和供热系统
中标分类号:船舶>>船舶总体>>U13海洋交通运输船总体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23-12-28
起草人:李军、马伟佳、孙耀刚、朱佳帅、荆丰梅、孙楠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哈尔滨工程大学
归口单位: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2)
提出单位: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远洋船舶上厨房和具有烹调设备的配餐室的通风及空气处理(当船东对此类通风和空气处理有要求时)的设计要求和一般考虑。
本标准适用于除极冷或极热气候以外的所有海域的正常环境。
本标准适用于厨房和具有耗电量超过仅需小量电力的咖啡壶、食物保暖电热板、电热水壶等烹调设备的配餐室。
标准内容
ICS 47.020.90
U1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0846—2016 / ISO 9943:2009(代替 GB/T 20846—2007)
造船
厨房和具有烹调设备的配餐室的通风及空气处理
Shipbuilding — Ventilation and air-treatment of galleys and pantries with cooking appliances
(ISO 9943:2009,IDT)
2016-12-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7-07-01实施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GB/T 20846—2016 / ISO 9943:2009 本标准代替 GB/T 20846—2007《造船 厨房和具有烹调设备的配餐室的通风及空气处理》。
本标准与 GB/T 20846—2007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修改了“小型厨房”的表述,改为“产生热量较低的配餐室”(见4.1,2007年版2.1);删除了对送风机和排风机运转的要求;修改了订货资料(见4.2);明确了温度为“干球温度”(见4.3和4.4);修改了送风量计算方法(见5.1);修改了厨房设备散发显热和潜热计算方法(见附录B);增加了厨房通风示例(见附录C);增加了厨房通风/空调示意图(见附录D)。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 ISO 9943:2009。
与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对应的我国文件:GB 3102.4—1993 热学的量和单位(eqv ISO 31-4:1992)。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哈尔滨工程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军、马伟佳、孙耀刚、朱佳帅、荆丰梅、孙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远洋船舶上厨房和具有烹调设备的配餐室的通风及空气处理(当船东对此类通风和空气处理有要求时)的设计要求和一般考虑。
本标准适用于除极冷或极热气候(即超出4.3和4.4所规定的最低或最高温度)以外的所有海域正常环境。
本标准适用于厨房和具有耗电量超过仅需小量电力的咖啡壶、食物保暖电热板、电热水壶等烹调设备的配餐室。
注:各相关船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需符合可能适用的法定要求、规范和规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
ISO 31-4 量和单位 第4部分:热(Quantities and units — Part 4: Heat)
ISO 3258 空气配给和扩散词汇(Air distribution and air diffusion — Vocabulary)
3 术语和定义
ISO 31-4、ISO 325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通风 ventilation:为密闭空间供应空气,以满足人员居住或设备使用需要。
3.2 空气处理 air-treatment:使用设备控制空气的温度、湿度和清洁度。
3.3 厨房 galley:具备为船员烹调食物设备的密闭空间。
3.4 带有烹调设备的配餐室 pantry with cooking appliances:具有较厨房热负荷低的配餐空间,但明显高于简单电热设备。
4 设计要求
4.1 总则
厨房应采用独立室外送风系统,其空气应全部来自室外。
厨房应采用独立排风系统,并将全部风量排至大气。
通风系统应按4.3、4.4及第5章风量要求设计。对于产生热量较低的配餐室,送风系统可接入其他空调系统,但需主管机关批准。
厨房通风/空调示意图见附录D。
4.2 订货资料
订购方应向承制方提供以下资料:
厨房设备布置图;
每个烹调设备的额定功率、加热方式、热量及湿气散发量及集气罩情况(如有);
设备同时使用系数(见5.1)。
4.3 夏季工况
通风系统的冷却能力应能在室外干球温度为35℃、相对湿度为70%的条件下,使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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