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NY/T 506-2002
中文名称:组合式齿翼垄作犁体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mbined mount planting plough body with tooth wing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1-04
实施日期:2002-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pdf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孙仕明、肖红、韩宏宇、吴洪声、姜明海、王立军、李金泽
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勃农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机化分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标准简介
本文档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506-2002《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技术条件》。内容涵盖犁体的规格与基本尺寸、材料技术要求、几何精度检验、外观质量标准及包装贮存规定,适用于垫距75cm以内起垄、中耕机械的组合式齿翼垄作犁体,为农机制造与质检提供规范依据。
标准内容
NY/T 506-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技术条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mbined mount planting plough body with tooth wings
2002-01-04 发布
2002-0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机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勃农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仕明、肖红、韩宏宇、吴洪声、姜明海、王立军、李金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的规格与基本尺寸、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垫距75cm以内起垄,中耕机械的组合式齿翼垄作犁体。特殊用途的起垄培土部件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JB/T 5673-1991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3 规格与基本尺寸
3.1 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如图1所示,两翼成齿状结构,左、右分土板的张开宽度可调节。
[图1注:1—铧尖; 2—分土壁;3—犁柄;4—右分土板;5—左分土板。图1 组合式齿翼垄作犁体]
3.2 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规格分为两种:I型;II型。基本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基本尺寸
| 项目 | I型 | II型 |
| :--- | :--- | :--- |
| 犁柄断面(a×b),mm | 18×50 | 25×60 |
| 铧尖入土角(a) | 30° | 30° |
| 高度(H),mm | 480~520 | 520~560 |
| 分土板最大张开宽度(B),mm | 380~420 | 420~460 |
3.3 铧尖规格分为两种:I型(见图2);II型(见图3)。
3.4 犁柄规格分为两种:I型(见图4);II型(见图5)。
3.5 铧尖的基本尺寸应符合图2~图3的规定。
3.6 犁柄的基本尺寸应符合图4~图5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犁柄采用抗拉强度σ不低于597MPa的材料制造。
4.3 铧尖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735MPa的材料制造,也允许采用具有白硬刃口的冷硬铸铁材料制造。尖距刃边25mm~30mm区域内硬度应为42HRC~56HRC。
4.4 分土壁和左右分土板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490MPa的材料制造。
4.5 犁柄下部安装铧尖的两个孔的轴线对于犁柄上段纵向中心面的对称度应不大于1.0mm。
4.6 以犁柄上段前平面(F)为基准,检验犁柄下段装配铧尖部位的平面,该面与基准面之间的夹角应为120°±1°。
4.7 以犁柄上段无顶丝孔的一侧平面(G)为基准,检验犁柄下段装配铧尖部位的平面,其垂直度应不大于0.5mm。
4.8 铧尖脊部与犁柄配合表面两方孔边缘处不应有凸起和毛刺。
4.9 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装配后,分土壁在犁柄上固定应牢固可靠,分土壁下尖部应不高出铧尖脊面所在平面。
4.10 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装配后,检验分土壁的中心面对于犁柄上段的纵向中心面的对称度应不大于3mm。
4.11 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装配后,左右分土板张开宽度调至最大位置,检验分土壁与左右分土板焊合件的中心面对于犁柄上段纵向中心面的对称度应不大于5mm。
4.12 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外观质量应达到:锻件表面平整、无裂纹、无毛刺、无起层;冲压件周边整齐,刃边和弯折处无裂纹;焊缝不得有漏焊和烧穿并应清除焊渣。
4.13 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表面应涂黑色油漆,涂漆质量应符合JB/T 5673中规定的普通耐候涂层的要求。
4.14 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铧尖的尖部磨损至前孔中心线78mm时应更换。
4.15 组合式齿翼垒作犁体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以部件形式单独出厂时应出具检验合格证。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 下载资源
免费下载
🌀 夸克网盘
下载大小:0 bytes · zip
前往下载 →
💡
点击"前往下载"跳转网盘,直接保存文件
遇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