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2189—91
橡胶用粘合剂RE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粘合剂 RE 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仅适用于以间苯二酚与乙醛在酸催化条件下缩合而得的产物——粘合剂RE。粘合剂 RE主要用做酚醛树脂类型粘合体系的次甲基接受体,在轮胎、胶管、胶带等含骨架材料的橡胶制品用胶料中与次甲基给予体并用,可提高橡胶胶料与浸渍或未经浸渍骨架材料如棉、人造丝、尼龙、涤纶(聚酯)、玻璃纤维和钢丝等的粘合强度;也可单独使用作为胶料的增粘剂,提高胶粘粘性。
2 引用标准
GB 4472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
3 技术要求
粘合剂 RE应符合下列控制项目和指标要求。
| 项 目 | 指 标 |
|---|---|
| 外观 | 暗红棕色半透明琥珀状固体 |
| 软化点,℃ | 60~85 |
| 密度, g/cm3 | 1.295~1.335 |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
目测。
4.2 软化点测定 环球法
4.2.1 原理
利用热塑性树腊在加热过程中逐渐软化至熔融状态的特性,将试样置于热浴中;在一定的负荷(本试验所加负荷为规定重量的钢球)下逐渐加热,直至试样开始熔融,钢球穿透试样落下,此时热浴温度即为试样的软化点。
4.2.2 试验材料
甘油或液体石蜡。
4.2.3 仪器
4.2.3.1 软化点测定仪(见图4)
a.钢(铜)环:形状、规格如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