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对于防晒化妆品防晒性能的研究,国外始于70年代,有使用人体、动物和仪器测定的评价方法,有的国家还把这些方法列为国家标准或法规。我国近年来也有单位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但没有形成统一的方法标准。为了促进我国化妆品工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防晒化妆品市场的管理并和国际上有关标准法规接轨,根据我国国情制定了本方法标准用来评价防晒化妆品的防晒性能和效果。
本标准根据防晒化妆品中的紫外吸收剂和紫外屏蔽剂能够吸收和阻挡阳光中紫外线的原理,假定以石英池和医用透气胶带为角质层、表皮等生物材料,在上面直接均匀涂布防晒化妆品,模拟人在皮肤上涂抹化妆品的过程。使用普通紫外分光光度计为紫外光源,测定样品在UVB区(280nm~320nm)的紫外吸光度A值,通过比较样品的吸光度的大小,判断样品对紫外线UVB区的防护效果。
由于定义概念的不同,不应将本标准评价方法用于产品SPF值的测定。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妆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日用化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小豪、徐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