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依据国内主要企业标准制定。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用户要求,划分为两个等级。
本标准与现有企业标准区别如下:
- pH指标严于企业标准。
- 部分企业标准中规定了溶解度指标,经分析,本指标可通过 pH 指标来反映,因而,本行业标准未规定溶解度指标。
试验方法均采用经多年使用验证的经典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B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四川川西磷化工集团公司川西化工厂、山东枣庄电石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锦娟、冯昌鑫、李弟发、张奉运、周庆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