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内企业标准制定。本标准与国内企业标准相比:
本标准的要求分成两个等级:一等品、合格品。
各企业标准设置的指标项目不一,本标准根据用户要求设8项指标:锰(Mn)含量、磷酸及磷酸盐(以 P₂O₅ 计)含量、铁(Fe)含量、硫酸盐(以 SO₄ 计)含量、总酸度(滴定)、水解不溶物含量、加热减量。
试验方法比企业标准有较大改进,五氧化二磷测定,本行业标准采用国际通用的喹钼柠酮重量法测定,锰含量的测定采用硫酸亚铁铵法。其他项目的测定方法均采用我国有关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湖南化学试剂总厂、重庆化学试剂总厂、重庆华南化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淑英、尹兆武、林文新、蒋兴昌、余朝惠。
本标准委托化学工业部无机盐产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