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中优等品等非等效采用俄罗斯标准 ГОСТ 2665;1986《工业硫酸镍技术条件》。本标准是对原国家标准 GB/T 6329—1986 的修订并转化为化工行业标准。
本标准与俄罗斯标准的差异有以下几点:
- 俄罗斯标准分 HC-0 和 HC-1 两类,HC-0 用于化学试剂的生产,HC-1 类用于蓄电池和电镀等。根据我国情况,本标准分 I 类和 II 类。I 类主要用于镀镍及其他工业,II 类主要用于蓄电池。适用范围与 ГОСТ 2665;1986 的 HC-1 类相当。
- I 类指标项目比俄罗斯标准少设钙、镁指标,多设一项硝酸盐;II 类产品比俄罗斯标准多设铵沉淀物和氨含量两项。以上项目设置根据原国标和用户需求。
- 分析方法中镍含量测定 ГОСТ 2665;1986 用电沉积重量法,钴、铁、铜、铅、钙含量用原子发射光谱。根据国情本标准镍含量测定采用重量法,铁采用分光光度法,钴、铜、铅、钙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与原国标相比有如下改进:
- I 类产品分三个等级、II 类产品分两个等级,比原国标各增加一个等级。
- 镍、钴、锌、铅的要求都有所提高。
- 分析方法中,钴、铜、铅、锌、钙、镁都由原国标的化学方法改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中的附录 A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 GB/T 6329—1986 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河南省新乡化工一厂、中化河北集团雄县化工总厂、江西锂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廖晓军、曾宪勤、杨贺文、刘幽若、范国强。
本标准委托化学工业部无机盐产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