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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1/T 1118-2022

中文名称: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运行管理规范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11-18

实施日期:2022-11-1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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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40

中标分类号:X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赵耀、赵健、丁佐龙、夏滢、蒋兢、包江亭、胡卓鸣、吕连杰

起草单位: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运行的管理职责、内容和要求。本文档是南京市地方标准 DB3201/T1118—2022《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运行管理规范》,详细规定了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管理职责、人员资质及运行管理要求,旨在规范快检室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DB3201/T1118—2022
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运行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of rapid determination laboratory for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market for farm produce

发布日期:2022-11-15
实施日期:2022-11-18
发布机构: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耀、赵健、丁佐龙、夏滢、蒋就、包江亭、胡卓鸣、吕连杰。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管理职责、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运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快速检测室 (rapid determination laboratory) 指利用快速检测设施设备,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某种特定物质或指标的快速定性检测的实验室。

4 管理职责
4.1 快速检测(以下简称“快检”)室负责人职责包括:制定快检室工作计划、组织快检工作的开展;汇总各项记录、整理归档、上报各项数据及材料;保管快检用图书资料、技术资料和各项记录;负责样品保管、分发、制作及试剂的配制。
4.2 检测人员职责包括:
样品的抽取和检测;
检测结果的记录、上传及公示;
对食品经营者的检测结果告知。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人员管理
5.1.1 检测人员应具有农贸(批发)市场食品快检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宜具有食品、化学、生物、农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
5.1.2 检测人员应经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每年应定期参加培训,培训时长不应少于40学时/年。
5.1.3 检测人员配备数量应满足农贸市场快检工作的需要,检测时间内快检室应有检测人员在岗,非检测时间应能通过公示的电话号码联系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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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 1118-2022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运行管理规范 DB3201/T 1118-2022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运行管理规范 DB3201/T 1118-2022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运行管理规范 DB3201/T 1118-2022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运行管理规范 DB3201/T 1118-2022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运行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