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910-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5910-1998
中文名称:轿车 质量分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8-05-06
实施日期:1999-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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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8145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43.100旅行客车、篷车和轻型挂车
中标分类号:车辆>>汽车>>T41轿车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5310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6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4-04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6-03-03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第一汽车制造厂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轿车上运输质量的分布和乘客的标准平均质量以及行李的质量。这样确定的总质量表示给定车辆的名义设计装载质量。本标准适用于ISO 3833标准中规定的轿车。 GB/T 5910-1998 轿车 质量分布 GB/T5910-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GB/T 5910--1998
本标准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2416:1992《轿车—一质量分布》第三版对我国GB5910—86进行修订的。其技术内容与国际标准等同,编写规则采用GB/T1.1一1993的规定。—质量分布》已代替了ISO2416:1976(C)《轿车一载荷分布》,所以由于ISO2416:1992《轿车—
等效采用ISO2416:1976(C)而制定的GB5910一86《轿车载荷分布》也应及时进行修订,以跟上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步伐。
本标准因等同采用ISO2416:1992,所以在引用标准、术语及质量分布各方面较GB5910-86皆增加了新的内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即代替GB5910-—86《轿车载荷分布》。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耀芸。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曾于1994年确认。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62
GB/T59101998
ISO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各国标准化学会(ISO会员团体)的一个世界性联合会。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由ISO技术委员会负责进行。每一会员团体对已经设有技术委员会的某一专题感兴趣时,有权派代表参加该委员会。各个与ISO有联系的国际组织,无论是官方的还是非官方的,均可参加此项工作。ISO与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在所有的电气标准化业务上紧密联系与共事。国际标准草案被技术委员会接收后,应分发给各会员团体以便投票表决。国际标准的版本至少有75%的会员团体投票费同后,才能被批准。国际标准ISO2416是由ISO/TC22/SC6(尺寸和质量的术语和定义分技术委员会)起草的。本标准第三版取消并代替了第二版【ISO2416:1976(C)】,新的版本中包括了技术上的修订。63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轿车质量分布
Passenger cars-Mass distributionGB/T
5910—1998
idt ISO 2416:1992
代替GB5910-86
本标准规定了轿车上运输质量的分布和乘客的标准平均质量以及行李的质量。这样确定的总质量表示给定车辆的名义设计装载质量。本标准适用于ISO3833标准中规定的轿车。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一部分。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最新标准版本的可能性。GB/T11563-1995汽车H点确定程序(eqvISO6549:1980)JB3983--1985轿车-—行李舱——参考容积的测量方法(idtISO3832:1991)ISO3833:1977道路车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乘客的标准质量 m
型式-
一术语和定义
不携带随身行李的标准质量的乘客规定为mp = 68 kg
3.2行李的标准质量mb
每位乘客随身行李的标准质量规定为:mg = 7 kg
3.3名义设计装载质量m
名义设计装载质量应符合下述不等式m≥ (mp+ m) X n
式中:n指生产厂规定的座位数。3.4名义运输货物质量mu
名义运输货物质量mt由下述公式确定:mu m,- mp X no
已占用座位数;
式中: no---
见3.3条的定义;
一见3.1条的定义。
4质量分布
4.1一般要求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05-06批准64bZxz.net
1999-01-01实施
不应超过允许的轴荷。
4.2行李舱容积不变的轿车
4.2.1乘客
GB/T 5910-—1998
根据GB/T11563的规定,各质量中心位于a)或b)规定的范围内:a)不可调座椅:垂直通过位于相应座椅R点前50mm的点。b)可调座椅:垂直通过位于相应座椅R点前100mm或最靠近锁紧位置的点。4.2.2行李
标准行李的质量中心设在垂直通过位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上的行李舱的最大有效长度在水平面上投影的中点处。见图1。
L/2L/2
图1轿车行李质量的中心分布
图中:P,——车辆纵向中心平面,P-----车辆投影的水平面;
LI-——行李舱最大有效长度(此行李舱由ISO3833规定的参考容积限制);L-—L, 的水平投影长度。
4.3行李舱容积可变的轿车
当轿车后排座椅可以折叠并增加了行李舱容积的情况下,运输质量的中心按照4.3.1和4.3.2的规定。
4.3.1乘客
乘客质量中心的设置应符合4.2.1的规定。4.3.2运输货物
当后排座椅已折叠和未折叠的两种情况下,运输货物的质量中心位置由生产厂规定。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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