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 9137-19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9137-1988

中文名称: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 of air pollutants to protect crop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88-04-30

实施日期:1988-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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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保护 农作物 大气 污染物 最高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020环境保护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标准>>Z50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5, 字数:5000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8-04-19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农业部环保监察所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局

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标准简介

详见本标准。 GB 9137-19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9137-1988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 of pollutants in atmosphere for protection of crops UDC 614.79 GB9137-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护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和农畜产品优质高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保护的主要对象是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作物,包括蔬菜、果树、桑茶和牧草。本标准是GB3095-82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补充。 1 农作物敏感性分类及浓度限值 根据各种作物对二氧化硫、氨化物等污染物的耐受能力,将农作物分为敏感、中等敏感和抗性三类,分别制定浓度限值。农作物敏感性分类是以各项大气污染物对生产力、经济性状和叶片伤害的综合考虑为依据。各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1。 表1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生长季平均) | 污染物 | 敏感作物 | 中等敏感作物 | 抗性作物 | |--------|-----------|---------------|-----------| | 二氧化硫(mg/m³) | 0.05 | 0.08 | 0.12 | | 氨化物(mg/m³) | 1.0 | 2.0 | 4.5 | | 其他指标 | 0.15 | 0.25 | 0.30 | | 任意一次峰值 | 0.50 | 0.70 | - | 农作物种类示例: - 敏感作物:冬小麦、春小麦、大豆、甜菜、芝麻、苹果、梨、葡萄等 - 中等敏感作物:蔬菜(青菜、白菜、高苣、黄瓜、南瓜等)、马铃薯、桃、杏、李、柑橘、樱桃等 - 抗性作物:百草、三叶草、茅草、黑麦草、水稻、玉米、高粱、棉花、烟草等 注: 1)“生长季平均浓度”为生长季每日平均浓度不得超过的限值。 2)“日平均浓度”为任何一天的平均浓度不得超过的限值。 3)“任意一次”为采样测定的峰值限值。 4)三氧化硫浓度单位为 mg/m³。 5)氟化物浓度单位为 µg/dm³。 各类不同敏感性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是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保证农作物正常生长,不发生急性或慢性损伤的空气质量要求。对敏感农作物,浓度限值还保证叶片和牧草中氧基含量一年内月平均不超过规定值,以保护受污染农作物和牲畜免受危害。 2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本标准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农业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3 监测方法 3.1 大气监测中的布点、采样、分析、数据处理等工作程序暂按《环境监测分析方法》(1983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保局颁布)执行。 3.2 标准中各项污染物的监测方法见表2。 表2 污染物监测方法 | 污染物 | 监测方法 | |--------|-----------| | 二氧化硫 | GB8970-88 盐酸副溶液比色法 | | 氨化物 | 碱性滤纸采样、电极法 |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规划标准处和农业部能源环保局提出,由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负责起草,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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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9137-19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 9137-19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 9137-19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