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140.20
CCS A 14
B3311
浙江省丽水市地方标准
DB3311/T 230—2022
公共阅读空间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of public reading space construction
2022-11-10发布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2-12-10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丽水市图书馆学会、丽水市图书馆、丽水学院、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伟萍、何义珠、刘艳、尹航、廖艺航、应跃跃、吴雨晨、陈雅莹。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主要功能、区域布局、设施设备、资源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阅读吧、民宿书屋、文化驿站、主题图书馆等。本文件不适用于公共图书馆分馆、城市书房等已有相关标准规范的公共阅读空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DB33/T 2180—2019 公共图书馆中心馆-总分馆建设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33/T 2180—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阅读空间
图书馆与社会力量合作建设的,民众可以自由进入并免费利用阅读资源、空间资源和相关服务的公共阅读场所。
4 总体要求
4.1 选址
应根据交通便利、安静舒适、人口集中等条件进行规划和选址。
4.2 面积
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 m²(含)。
4.3 特色资源
资源配置应突出地方本土特色。
5 主要功能
5.1 应具备免费为读者提供阅览、借书、还书等服务的功能,宜实现全市通借通还服务。
5.2 应具备文化展示或展览功能。
5.3 应自主或协助开展好书推荐、读书沙龙、亲子阅读等阅读推广活动。
5.4 宜针对特定事件、节庆、读者对象等开展讲座与培训服务。
5.5 宜提供读者自习、交流、餐饮等服务。
6 区域布局
6.1 功能区域布局宜符合表1要求。
表1 公共阅读空间面积、功能、藏书量、阅览座位数量
(按面积分级配置)
面积范围(m²) | 功能区配置 | 藏书量(册) | 阅览座位(个)
50~100:一般借阅区应设,少儿借阅区宜设,公共活动区宜设,数字体验区宜设,藏书量500以上,阅览座位5以上;
100~200:一般借阅区应设,少儿借阅区宜设,公共活动区应设,数字体验区宜设,藏书量1000以上,阅览座位15以上;
200以上:一般借阅区应设,少儿借阅区应设,公共活动区应设,数字体验区宜设,藏书量2000以上,阅览座位25以上。
6.2 防火设计应符合GB 50016和GB 50140的要求,无障碍设计应符合GB 50763的要求,照明设计应符合GB 50034的要求。
6.3 应具有统一的标识,标识应符合GB/T 10001.1的要求。
6.4 至少应有一项适合本阅读空间的特色主题,宜配备具有代表性的文创产品。
6.5 应在显著位置向读者公示开放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公约等信息。
6.6 应在显著位置向读者公示投诉监督电话,并设置读者意见簿,收集读者意见与建议、图书推荐等信息。
7 设施设备
7.1 应配备阅览桌椅、便民药箱、老花镜等设施设备;实现通借通还的,应配备计算机等必要设备。
7.2 宜配备安全监控装置、自助借阅设备。
7.3 宜提供充电、饮水等便民设施。
7.4 应提供无线网络接入服务。
8 资源建设
8.1 纸质资源
应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等资源,藏书量不少于500册,年更新量不少于总藏量的10%。图书应按照中图法分类号顺序排列排架。
8.2 数字资源
宜共享所在辖区公共图书馆的馆藏书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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