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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985-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985-1997

中文名称:棉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中段称重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7-09-11

实施日期:1998-04-01

作废日期:2005-10-1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2498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纤维>>59.060.10天然纤维

中标分类号:纺织>>棉纺织>>W11棉半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4554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辽宁省纤维检验所

归口单位:fibre 中国纤维检验局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GB/T 16985-1997 棉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中段称重法 GB/T16985-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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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T16985--1997
本标准是测定棉纤维长度的方法之一,利用棉纤维束中纤维根梢方向随机分布、概率均等的特点,选择适当切段参数,使棉纤维束的两端线密度相同。本标准给出了棉纤维的平均长度、整齐度指数和短绒率三项技术指标的测定方法,这些指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棉纤维长度的分布特征。本标准相对于其他棉纤维长度试验方法而言操作简单,易掌握,测试速度较快,重复性较好。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辽宁省纤维检验所负责起草。本标准生要起草人:刘莉、韩玉威、赵桦、成群、刘宝伟。127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段称重法
棉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Test methods for length of cottonfibres ---Middle weighting method本标准规定了一种棉纤维长度试验方法一-中段称重法。
GB/T16985-1997
本标准适用于细绒棉纤维长度的测定。不适用于棉纱或棉织物以及棉纤维与其他纤维的混合品中取出纤维的长度测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6097--85棉纤维试验取样方法GB6529-86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8170-87数值修约规则
3原理
将一端平齐并梳去短纤维后的棉纤维束按预先确定的长度切成三段,见图1。假设第一和第三纤维段的平均线密度相同,第三段的平均长度可根据第一段的线密度及本段的重量算出。将各段的长度相加,并根据短纤维的重量计算出试样的平均长度。L
4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4.1平均长度mean length
图1纤维分段示意图
用中段称重法按重量加权算出的纤维长度。4.2上四分位长度upperquartilelength在纤维长度分布中,自最长纤维起,至占全部纤维根数百分之二十五处的纤维长度。4.3整齐度指数uniformity index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9-11批准128
1998-04-01实施
GB/T16985—1997
平均长度占上四分位长度的百分数。5仪器和工具
5.12.5mm切断器(以下简称切段器),精度为士0.01mm。5.2天平:
量程10mg,分度值0.05mg;量程50mg,分度值0.1mg5.3按GB/T6097规定的仪器和工具。5.4其他工具:
限制器绒板、一号夹子、压板、镊子、稀梳(10针/cm)、密梳(20针/cm)、50mm纤维尺。6试验环境
按GB6529中二级标准的规定进行。7试验试样的制备和试验程序
7.1试验试样的制备
按GB/T6097规定制作试验棉条。7.2试验程序
7.2.1从试验棉条中纵向取出纤维试样25mg土1mg三份(以保证棉纤维根、梢方向分布有相同的概率),用手扯法将试样整理成一端平齐、纤维顺直的棉纤维束。7.2.2用号夹子从棉纤维束尖端夹取纤维,置于限制器绒板上,使纤维顺直,排叠成长纤维在下,短纤维在上,一端平齐,层次分明,宽度为10~12mm的棉纤维束。7.2.3量取最长纤维长度,读到0.5mm。7.2.4用一号夹子从平齐端将梯纤维束夹紧取下,先用稀梳、后用密梳将棉纤维束不平齐端轻轻梳理几儿次,使纤维伸直平行,梳下的纤维长于16mm的仍放入棉纤维束内,短于16mm的纤维旁行收集。7.2.5将棉纤维束移置在另-~只夹子上,使棉纤维束平齐-端露出夹子16mm,先用稀梳、后用密梳将16mm及以下的短纤维梳出,与7.2.4中的短纤维一起收集放好。7.2.6在制作棉纤维束的全部过程中,不得丢弃纤维。7.3切断
将切断器的夹板抬起,使上、下夹板分开,然后将梳理好的棉纤维束平放在切断器的上、下夹板中间,且与切刀垂直,平齐端露出夹板外2.5mm。棉纤维束平放于上夹板时,用手加以适当的张力,使纤维平行伸直,然后将下夹板合上,切断全部纤维。见附录A。7.4称重
在天平上分别称取16mm以下纤维的重量,以及L段、L2段和L,段纤维的重量,准确至0.05mg。7.5试验次数
每根试验棉条试验两次,两次试验结果的差值应符合本试验方法第9章精密度的规定。8计算
8.1平均长度
(15.0+12.5w)
/×(W/+W,+Wg)+10.5w
W.+w,+w.+w.
式中:I平均长度,mm;
Li段纤维重量,mg;
(1)
W--- L2段纤维重量,mg;
L:段纤维重量,mg;
-16mm以下纤维重量,mg。
8.2短绒率
GB/T 16985--1997
$=w,+w,+w,+w.
式中:S-—短绒率,%。
8.3整齐度指数
L, - 0. 7071L.+0. 2929L..
式中;D整齐度指数,%:
L.-——上四分位长度,mm;
L.最长纤维的长度,mm。
8.4试验结果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8.5数值修约
(3)
(4)
各项长度指标计算结果修约至两位小数,最终结果修约至一位小数。数值修约按GB8170的规定进行。
9精密度
9.1重复性
用本标准的试验方法,对同一试验棉条制作两个试验试样(同一试验室、同一操作者、同一设备和在短时间间隔内)进行试验,平均长度结果之间差值的绝对值,在95%概率水平下,应小于重复性值,值等于0.83mm。
如果同一试验室,对同一试验棉条,在重复性条件下试验的两个试验试样,试验结果差值的绝对值大于0.83mm则应增试一次,用格拉布斯(Grubbs)法对三个试验试样的试验结果进行异常值检验。若有异常值,以别除异常值后余下的两个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试验结果,若无异常值则以这三个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试验结果。
9.2再现性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用本标准的试验方法,对于同一试验棉条,在不同的条件下(不同试验室,不同的操作者和不同的设备)制备单个试验试样进行试验,平均长度结果之间差值的绝对值,在95%概率水平下,应小于再现性R值,R值等于1.12mm。若两试验室试验结果所包含的试验试样各有两个,则这两个试验室试验结果之间差值的绝对值应小于o.95mm。10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包括各项长度指标,并写明批样来源,样品编号,试验日期和温湿度条件等,试验报告单如下:
批样来源
品级长度
试验次数
GB/T 16985—1997
棉纤维长度试验报告单
样品编号
试验日期
温、湿度
试验员
GB/T16985-1997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示意图
夹板;2-—2.5mm隔距;3-夹板
2.5mm切断器示意图
图A2纤维切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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