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265-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265-1991
中文名称:毛皮成品--抽样数量及方法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1-10-17
实施日期:1992-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1953
相关标签:
毛皮
成品
抽样
数量
方法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皮革加工与制品>>Y46毛皮、皮革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1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2-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轻工业部毛皮制革工业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从一个生产批中抽取整张样品毛皮的数量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毛皮成品。 QB/T 1265-1991 毛皮成品--抽样数量及方法 QB/T1265-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毛皮成品
抽样数量及方法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一个生产批中抽取整张样品毛皮的数量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毛皮成品。2引用标准
3毛皮成品缺陷的测量和计算
QB/T 1263bzxz.net
3抽样数量
QB/T 1265—1991
从每批毛皮成品中抽取样品的数量,大皮类按公式(1)计算,中、小皮类按公式(2)计算N-0.2 VX
式中:N—取样数量(N不足两张时,按两张取样),—每批毛皮成品的数量。
注:大、中、小皮类划分见QB/T1263。4抽样方法
(1)
(2)
4.1抽样时,第一张样品可以从任何一张开始,顺序每隔X/N张取一张。如果取样时发现样品的取样部位有刀伤、虫伤或其他伤残,应取其相邻一张代替。4.2库房存放的毛皮成品取样,可在人库后分类堆放的堆中按第3章规定的数量取样。4.3当对理化测试结果有争议时,可在同一生产批中抽取两倍原取样数量的皮张重新进行测定,并以第二次测试结果作为该生产的测试数据。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毛皮制革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晓春、汤清莲。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0-17批准68
1992-06-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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