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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273-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273-1991

中文名称: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1-10-17

实施日期:1992-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5822

相关标签: 毛皮 成品 挥发物 含量 测定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皮革加工与制品>>Y46毛皮、皮革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SG 339-1983

出版信息

页数:2页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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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图片预览

QB/T 1273-1991 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QB/T 1273-1991 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毛皮成品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毛皮成品挥发物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制方法的各种毛皮成品挥发物的测定。2引用标准
QB/T1267毛皮成品样块部位和标志QB/T1272毛皮成品化学分析试样的制备及化学分析通则3术语
3.1挥发物含量
毛皮试样在(102士2)℃条件下干燥至恒重时所失去的重量。3.2恒重
QB/T 1273—1991
毛皮试样在烘箱中干燥1h后,前后两次重量的差不超过原始重量0.1%时,即为恒重。4仪器
4.1磨口带盖称量瓶。
4.2千燥箱,能控制在(102土2)℃范围内。4.3分析天平。
4.4干燥器。
5试样
试样按QB/T1267和QB/T1272制取。6分析步骤
将称量瓶洗净,在(102士2)℃的干燥箱里烘到恒重。称重试样2~~3g,准确至0.001g,放人称量瓶中,再放人干燥箱,在(102士2)℃条件下烘干5h。取出称量瓶,将盖盖好,放人干燥箱中。冷却30min,称重、复烘1h,再冷却30min称重,直到恒重为止。7 分析结果的计算
分析结果按下式计算:
式中:X—挥发物含量,%;
M。干燥前试样的重量,g
X=Mo=Mx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0-17批准82
1992-06-01实施bzxZ.net
M——干燥后试样的重量,g。
8充许误差
QB/T1273—1991
测定平行双份结果相差不得超过0.2%。注:①烘干过程中,不应中途打开干燥箱,也不应与其他物品同放一干燥箱内。KrKAca
②称量应迅速,如第一天烘干时未能恒重,须将称盘瓶盖紧,置于干燥器内过夜,次日须待干燥箱温度升至100℃后,再将称量瓶效人复烘。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毛皮制革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晓春、汤清莲。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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