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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1034-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 1034-1991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1-03-30

实施日期:1992-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87155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2合成食品添加剂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3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2-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祝修龄、朱传家、贾黎、刘莲芳

起草单位:昆明三聚磷酸钠厂、轻工业部日用化学工业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术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热法磷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该产品在食品工业中主要用于肉类食品、 肉类罐头等中作品质改良剂。 QB 1034-1991 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 QB1034-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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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兰聚磷酸钠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 1034- 91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热法磷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该产品在食品工业中主要用于肉类食品、肉类罐头等中作品质改良剂。
分子式:NasP:O10
分子量:367.86(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2
引用标准
GB 9984. 1
GB 9984.2
GB 9984. 4
GB 9984. 7
QB 1035. 2
QB 1035.3
QB 1035. 4
T.业三聚磷酸钠
工业三聚磷酸钠
江业三聚磷酸钠
业三聚磷酸钠
:工业三聚磷酸钠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
白度的测定
总五氧化二磷含量的测定磷钼酸喹啉重量法离子交换柱色谱法分离测定不同形式的磷酸盐水不溶物的测定
pH 的测定电位计法
三聚磷酸钠重金属(以铅计)含量的测定三聚磷酸钠
三聚磷酸钠
三聚磷酸钠
砷含量的测定
氟化物含量的测定
硫酸盐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工业用三聚磷酸钠(包括食品工业用)氮化物含量的测定电位滴定法QB 1036
3技术要求
3.1外观: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呈白色粒状或粉状。物理化学指标
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的物理化学指标必须符合表1规定。表1
三聚磷酸钠(Na,P,()i),%
五氧化二磷(P,0,)、%
氟化物(以F计),%
(以As 计),%
重金属(以Pb计)、%
氯化物(以CI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03-30批准198
≤0.0003
1991-12-01实施
硫酸盐(以 S()F-计),%
水不溶物,%
pH值(1%溶液)
试验方法
4.1白度按GB9984.1测定。
五氧化二磷含量按GB9984.2测定。4.2
三聚磷酸钠含量按GB9984.3测定。4.4
水不溶物含量按GB9984.4测定。4.5pH值按GB9984.7测定。
4.6氟化物含量按QB1035.3测定。4.7
砷含量按QB1035.2测定。
重金属含量按QB1035.1测定。
氯化物含量按QB1036测定。
4.10硫酸盐含量按QB1035.4测定。5检验规则
QB 1034—91
续表1
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签发附有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和商标、生产日期、批号、理化指标实际分析数据、批量等内容的合格证书。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自出厂日起的三个月内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5.3产品按批检验,以-班产量为一批,最多不得超过80t。5.4取样
以一个大包装箱(袋)为单位,按批量大小确定取样单位数,如表2。表2
批量(箱、袋数)bzxz.net
取样单位(箱、袋)数
15以下
15~50
51~150
151~500
500以上
从批中随机抽取样箱(袋)。从抽取的每个样袋中,用取样器从袋口中心垂直地插人四分之三深度取出等量样品,使总量不少于1.5kg;或从每个样箱随机抽取三个小包袋,再从抽出的每个小包袋中取出等量样品,使总量不少于1.5kg。将选取的试样充分混勾,用分样器或四分法分样,分成三份,每份约500g,分装于三个清洁、燥、密封的瓶中,签封,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和取样日期,生产日期及取样人的姓名等。产购双方各执·份试样进行检验,另份试样,由生产厂保留备作仲裁检验,保留期为三个月。5.5如果检验结果有·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取样单位中取样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5.6当产购双方对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共同选定仲裁机构检验裁定。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1034-91
6.1包装袋(箱)上应印刷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和标准编号、商标、生产批号和日期、生产厂名。
6.2产品包装分小袋和大袋:小袋用食品级聚乙烯塑料袋,每袋装2.0kg,外用纸板箱集装,每箱净重20kg;大袋用编织袋内衬食品级聚乙烯塑料袋,每袋净重30kg。6.3每箱或每批编织袋装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内容为:产品名称、商标、质量指标、生产厂名和地址、生产日期、批号、净重和本标准号。6.4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产品,应用带棚的车辆运输,运输时不得与有毒物混运,并防止暖晒雨淋。6.5本产品应当贮存于通风、干燥的仓库内,避免与有毒物质、酸、碱同仓共贮,以免污染。附加说阴: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刻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术归口。本标准由昆明三聚磷酸钠厂、轻工业部日用化学工业科学研究所、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徐州合成洗涤剂总厂、云南省卫生防疫站、广西磷酸盐化工厂共同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修龄、朱传家、贾藜、刘莲芳。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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