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284-198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060.30污水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71一般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3, 字数:3000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4-05-1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农牧渔业部环保监测站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在农田中施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城市下水沉淀池的污泥、某些有机物生产厂的下水污泥以及江、河、湖、库、塘、沟、渠的沉淀底泥。 GB 4284-19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4284-198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Control standards for pollutants in sludgesfrom agricultural use
UDC 628. 191
GB4284—84
为贯彻执行《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治农用污泥对士壤,农作物、地面水、地下水的污染,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在农田中施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城市下水沉淀池的污泥、某些有机物生产厂的下水污泥以及江、河、湖、库、塘、沟、渠的沉淀底泥。1标准值
1.1,农田施用污泥1污染物的最高容许含最应符合下表规定。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值
mg/kgf污泥
许含量
最高容
及其化合物(以Cd计)
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
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
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
碑及其化合物(以As计)
硼及其化合物(以水溶性B计t)矿物油
苯并(a)芪
铜及其化合物(以Cuit)**
锌及其化合物(以Zn计)**
镍及其化合物(以Ni计)**
在酸性土壤上
在中性和碱性上壤上
*铬的控制标准适用于一般含六价铬极少的具有农用价值的各种污泥,不适用于含有大六价铬的1.业废渣或某些化1」的沉积物。
.*暂作参考标准。
2其他规定
2.1施用符合本标准污泥时,一般每年每亩用量不超过2000kg(以于污泥计)。污泥中任何一项无机化合物含量接近于本标准时,连续在同一块土壤上施用,不得超过20年。含无机化合物较少的石油化工污泥,连续施用可超过20年。在隔年施用时,矿物油和苯并(a)芘的标准可适当放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4-05-18发布1985-03-01实施
GB428484
2.2为了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在沙质土壤和地下水位较高的衣田上不宜施用污泥,在饮水水源保护地带不得施用污泥。
2.3生污泥须经高温堆腐或消化处理后才能施用于农田。污泥可在大田、园林和花卉地上施用,在蔬菜地和当年放牧的草地上不宜施用。2.4在酸性土壤上施用污泥除了必须遵循在酸性土填上污泥的控制标准外,还应该同时年年施用石灰以和上壤酸性。
2.5对于同时含有多种有害物质而含量都接近本标准值的污泥,施用时应酌情减少用量。2.6发现因施污泥而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或农产品超过卫生标准时,应该停止施用污泥和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例如施石灰、过磷酸钙、有机肥等物质控制农作物对有害物质的吸收,进行深翻或用客士法进行土壤改良等。3标准的监测
3.1农业和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对污泥和施用污泥的十壤作物进行长期定点监测。3.2制订本标准依据的监测分析方法是《农用污泥监测分析方法》。附加说明: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本标准出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提出。本标准由农牧渔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北京农业大学负责起草。本标准委托农牧渔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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