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1725-1979 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725-1979

GB/T 1725-1979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79-09-15

实施日期:1980-01-01

作废日期:2008-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55.86 KB

相关标签: 涂料 测定法 固体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涂料和颜料工业>>87.040涂料和清漆

中标分类号:化工>>涂料、颜料、染料>>G50涂料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HG 2-502-1977;被GB/T 1725-2007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上海有机公司应用技术室

发布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GB/T 1725-1979 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 GB/T1725-1979

📥 下载资源 免费下载解压密码 www.bzxz.net
🌀 夸克网盘 下载大小:55.86 KB · rar
前往下载 →
💡 点击"前往下载"跳转网盘,直接保存文件 遇到问题?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
GB1725—79(89)
国家标准总局批准并发布
1979-09-15批准1980-01-01实施本标准适用于涂料固体含量的测定,即涂料在一定温度下加热焙烘后剩余物重量与试样重量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一、一般规定
1.仪器设备
玻璃培养血:直径75~80毫米,边高8~10毫米;玻璃表面血:直径80~100毫米;磨口滴瓶:50毫升;
玻璃干燥器:内放变色硅胶或无水氯化钙;埚钳;
温度计:0~200℃,0~300℃;
天平:感量为0.01克;
鼓风恒温烘箱。
二、测定方法
2.甲法:培养Ⅲ法。
先将干燥洁净的培养Ⅲ在105土2℃烘箱内焙烘30分钟。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
用磨口滴瓶取样,以减量法称取1.5~2克试样(过氯乙烯漆取样2~2.5克,丙烯酸漆及固体含量低于15%的漆类取样4~5克),置于已称重的培养血中,使试样均匀地流布于容器的底部,然后放于已调节到按下表所规定温度的鼓风恒温烘箱内焙烘一定时间后,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然后再放入烘箱内焙烘30分钟,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至前后两次称重的重量差不大于0.01克为止(全部称量精确至0.01克)。试验平行测定两个试样。
3.乙法:表面Ⅲ法。
本方法适用于不能用甲法测定的高黏度涂料如腻子、乳液和硝基电缆漆等。先将两块干燥洁净可以互相吻合的表面Ⅲ在105±2℃烘箱内焙烘30分钟。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
将试样放在块表面皿上,另一块盖在上面(凸面向上)在天平上准确称取1.5~2克,然后将盖的表面皿反过来,使两块血互相吻合,轻轻压下,再将Ⅲ分开,使试样面朝上,放人已调节到按下表所规定温度的恒温鼓风烘箱内焙烘一定时间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然后再放人烘箱内焙烘30分钟,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至前后两次称量的重量差不大于0.01克为止(全部称量精确至0.01克),试验平行测定两个试样。各种漆类焙烘温度规定表
硝基漆类、过氯乙烯漆类、丙烯酸漆类、虫胶漆缩醛胶
油基漆类、酯胶漆、沥青漆类、酚醛漆类、氮基漆类、醇酸漆类、环氧漆类、乳胶漆(乳液)、聚氨酯漆类388
焙烘温度,℃
100 ±2
120 ±2
聚酯漆类、大漆
水性漆
聚酰亚胺漆
有机硅漆类
聚酯漆包线漆
注:如产品标准另有规定。则按产品标准的规定。焙烘温度,c
150±2
160 ±2
180±2
在1~2小时内,由120升温到180,再于180±2保温
200±2
三、计算方法
固体含量%(X)按下式计算:
式中W-容器重量,克;
W—焙烘后试样和容器重量,克;G—试样重量,克。
试验结果取两次平行试验的平均值,两次平行试验的相对误差不大于3%。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部标准HG 2—502—77作废。389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GB/T 1725-1979 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 GB/T 1725-1979 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 GB/T 1725-1979 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