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 12898-1991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 12898-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2898-1991

中文名称: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the third and fourth order leveling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1-05-05

实施日期:1992-01-01

作废日期:2009-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415040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测绘>>A76大地、海洋测绘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2898-2009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8866

页数:61页

标准价格:44.0 元

出版日期:2005-10-14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1-05-05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国家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局标准化所

归口单位: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测绘局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建立三、四等水准网的布设原则、施测方法精度指标。本标准适用于三、四等水准网的布测。 GB 12898-1991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12898-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建立三、四等水准网的布设原则、施测方法精度指标。本标准适用于三、四等水准网的布测。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the
third and fourth order leveling生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立三、四等水准网的布设原则、施测方法和精度指标。本标准适用于三、四等水准网的布测。2引用标准
GB3160水准仪系列及基本参数
GB3161经纬仪系列及基本参数
GB12897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3水准网的布设
3.1布设原则
GB12898—91
3.1.1三、四等水准网是在一、二等水准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密,根据需要在高等级水准网内布设符合路线、环线或结点网,直接提供地形测图和各种工程建设所必需的高程控制点。3.1.2单独的三等水准附合路线,长度应不超过150km,环线周长应不超过200km;同级网中结点间距离应不超过70km。
3.1.3单独的四等水准附合路线,长度应不超过80km;环线周长应不超过100km;同级网中结点间距离应不超过30km;山地可适当放宽。3.1.4水准路线50km内的大地点、水文站、气象台(站)等(以下统称为其他固定点),应根据需要列入水准路线予以连测。若连测确有困难时,可进行支测。支测的等级可根据“其他固定点”所需的高程精度和支线长度决定。若使用单位没有特殊的精度要求,则当支线长度在20km以内时,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施测;支线长度在20km以上时,按三等水准测量精度施测。3.2水准点的布设密度
三,四等水准路线上,每隔4~8km须埋设普通水准标石座,在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可缩短为2~4km;荒漠地区及水准支线可增长至10km左右。支线长度在15km以内可不埋石。3.3路线命名与水准点编号
3.3.1水准路线以起止地名的简称定为线名,起止地名的顺序为“起西止东”或“起北止南”。环线名称,取环线内最大的地名后加“环”字命名。三、四等水准路线的等级,各以Ⅱ、N书写于线名之前表示。3.3.2路线上的水准点,应自该线的起始水准点起,以数字1、2、3顺序编定点号,环线上点号顺序取顺时针方向,点号书于线名之后。3.3.3水准支线以其所测高程点名称后加“支”字命名。支线上的水准标石,按起始水准点到所测高程点方向,以数字1、2.3顺序编号。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05-05批准1992-01-01实施
GB12898—91
3.3.4利用旧水准点时,可使用旧名号。若重新编定时,应在新名号后以括号注明该点埋设时的旧名号。
3.4新路线与已测路线的连接
3.4.1新设的水准路线的起点与终点,应是已测的高等或同等水准路线的水准点。3.4.2新设的三、四等水准路线距已测的各等水准点在4km以内时,应予以连测或接测。3.4.3对已测路线上水准点的接测,按新测路线和已测水准路线中较低等级的精度要求施测。3.4.4新设路线和已测路线重合时,若旧标石符合要求,应尽量利用旧点。若旧点标石不符合要求,应另行选埋,但对标志完好的旧点必须连测。3.5高程系统和高程基准
水准点的高程采用正常高程系统,按照1985国家高程基准起算。青岛原点高程为72.260m。3.6水准测量的精度
三、四等水准测量,每公里水准测量的偶然中误差M。和全中误差Mw,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数值:表1
测量等级
M和Mw的计算方法见9.5.2和9.5.3条规定。3.7水准网的技术设计
水准网布设前,必须进行技术设计,获得水准网和水准路线的最佳布设方案。技术设计的要求、内容和审批程序按照ZBA7500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执行。4选点与埋石
4.1选定水准路线和水准点
水准路线应沿利于施测的公路、大路及坡度较小的乡村路布设。水准路线尽量避免跨越500m以上的河流、湖泊、沼泽等障碍物。水准点应选在土质坚实、安全解静、观测方便和利于长期保存的地点。下列地点不应选设水准点:a.易受水淹、潮湿或地下水位较高处;易发生土崩、滑坡、沉陷的地点;b.
c.距铁路50rm、距公路30m以内(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d,短期内由于建设发展,可能毁坏标石或阻碍观测的地点。4.2标石类型
三、四等水准点采用的标石类型和适用地区见表2。序号
4.3埋设标石
混凝土普通水标石
岩层普通水准标石
混凝土柱普通水准标石
钢管普通水准标石
CB12898—91
爆破型混凝土柱普通水准标石
墙脚水准标志
土层不冻或冻土深度小于0.8m的地区岩层出露或埋入地面不深于1.5m处冻土深度大于0.8m的地区
坚固建筑物或直立石岸处
4.3.1标石占用的土地,必须取得土地管理部门和十地使用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并办理征地手续。4.3.2标石柱体可先行预制,底盘须在现场浇灌。标石的制作与埋设规格及材料用量,按附录A(补充件)中的A5~A6的规定执行。
4.3.3标石顶面的水准标志,采用加接铁质根络的铜或不锈钢半球顶的标志,也可采用玻璃钢或石质标志。标志规格见附录A(补充件)中的A4。4.3.4标石埋设后,应按附录A(补充件)中的A2的格式在现场测绘点之记详图。4.4标石外部整饰
4.4.1标石埋设后,一般应按附录A(补充件)中的A7的规格挖掘防护沟、埋设指示碑。4.4.2埋设在机关、学校、住宅院内以及埋设在耕地、水网区的水准标石,不挖防护沟、不设指示碑。但须按附录A(补充件)中的A7的规格建造保护井、加盖指示盘。4.4.3在草原、沙漠、戈壁等空旷地区,除按规定挖掘护沟和设立指示碑外,还可在附近设2~3个方位桩,也可建造小型靓标。
4.4.4在山区、林区埋设标石,可在距水准点最近的路边设置方位桩。4.4.5方位桩,规标可采用木材、石料、混凝土或金属材料制作,用红漆或压印的方法将点号和点位方向写在醒目位置。在点之记中注明设置方位物的方向和距离。4.5标石的托管
埋石结束后,应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及有关个人,办好标石委托保管手续。委托保管书的格式见附录A(补充件)中的A8。
4.6埋石后应上交的资料:
埋石后测绘的水准点之记、路线图及结点接测图;b.
标石委托保管书及批准征用士地的文件;c
埋石工作总结(扼要说明埋石工作情况,埋石中的特殊问题及对观测工作的建议等)。5仪器的技术要求
5.1仪器的选用
水准测量中使用的仪器按表3规定执行。序号
仪器名称
自动安平水准仪
或气泡式水准仪
双面区格式
木质标尺
经纬仪
光电测距仪
5.2仪器的检验
GB12898—91
最低型号
用于水准测量,其基本参数见GB3160用于水准测量
用于高程导线测量和跨河水准测量,其基本参数见GB3161
用于高程导线测量,其精度分级见ZBA76002《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
5.2.1对于光电测距仪的检验按ZBA76002规定执行。对用于仪器检验的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每两年应送有关检定单位检定一次。5.2.2对于新出厂的仪器及其在作业前和跨河水准测量前的检验项目按表4规定执行。表4
标尺的检视(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1)目
标尺上圆水准器的检校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2标尺分划面弯曲差的测定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3)一对标尺零点不等差及基、辅分划读数差的测定[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4
一对标尺名义米长的测定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5)标尺分米分划误差的测定【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6)水准仪的检视C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7)水准仪上概略水准器的检校【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8]十字丝的检校(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9)视距常数的测定【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10)调焦透镜运行误差的测定【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11)气泡式水准仪交叉误差的检校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12)i角的检校[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13)测站高差观测中误差和竖轴误差的测定(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14J
白动安平水准仪磁致误差的测定垂直度盘测微器行差的测定(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15)-测回垂直角观测中误差的测定【见附录B(补充件)中的B16]新仪器
作业前
跨河水准
测量前
表4中十表示应检验的项目,当所使用的仪器和方法与该项检验无关时,可不作检验。表4中第15检验项应送有关检定单位进行检验。GB12898-91
5.2.3经过修理后的仪器应检验受其影响的有关项目。其中第15项必须检验。5.2.4作业开始后的一周内应每天检校一次i角(表4中的第13项),若1角保持在10\以内时,以后可每隔15天检校--次。
5.2.5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校表4中的第2、8项。若对仪器某一部件的质量有怀疑时,应随时进行相应项目的检验。
5.2.6每期作业结束后应检验表4中第3.5两项各--次,若作业期超过三个月时,应在作业期中间增加这两项各一次。
5.3仪器技术指标
仪器技术指标按表5规定执行。
标尺弯曲差
仪器指标项
一对标尺零点不等差
标尺基、辅分划常数偏差
一对标尺名义米长偏差
标尺分米分划误差
调焦透镜运行误差
测站高差观测中误差bzxZ.net
竖轴误差
自动安平水准仪磁致误差
垂直度盘测微器行差
一测回垂直角观测中误差
施加改正
采用实测值
禁止使用
禁止使用
禁止使用
超限处理办法
校正,自平水准仪应送厂校正
禁止使用
禁止使用
禁止使用
禁止使用
禁止使用
上表中自动安平水准仪磁致误差指自动安平水准仪在磁感应强度为0.05mT的水平方向上的稳恒磁场作用下,引起视线的最大偏差。6水准观测
6.1观测方法
6.1.1三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进行往返测。当使用有光学测微器的水准仪和线条式因瓦水准标尺观测时,也可进行单程双转点观测。6.1.2四等水准测其采用中丝读数法进行单程观测。支线必须往返测或单程双转点观测。6.2设置测站的要求
三、四等水准测量采用尺台作转点尺承。观测应在标尺分划线成像清晰稳定时进行,若成像欠佳,应酌情缩短视线长度。测站的视线长度、视线高度等按表6规定执行。等级
视线长度
仪器类型
DS1,DS05
DS1,DS05
6.3测站上观测顺序和方法
GB 12898—91
前后视距差
6.3.1三等水准测量每测站照准标尺分划顺序为:后视标尺黑面(基本分划);
前视标尺黑面(基本分划)
前视标尺红面(辅助分划);
后视标尺红面(辅助分划)。
四等水准测量每测站照准标尺分划的顺序为:后视标尺黑面(基本分划):
后视标尺红面(辅助分划);
前视标尺黑面(基本分划);
前视标尺红面(辅助分划)。
一测站的操作程序:
每站的前后
视距积累差
视线高度
三丝能读数
三丝能读数
首先整置仪器竖轴至垂直位置(望远镜绕竖轴旋转时,水准气泡两端分离不大于1cm):将望远镜对准后视标尺黑面,用倾斜螺旋导水准气泡准确居中,按视距丝和中丝精确读定标尺读数(四等观测可不读上、下丝读数,直接读距离);c.
照准前视标尺黑面,按b款操作;照准前视标尺红面,按b款操作,此时只读中丝读数;照准后视标尺红面,按d款操作。e.
使用单排分划的因瓦标尺观测时,对单排分划进行两次照准读数,代替基辅分划读数。6.3.4自动安平水准仪的操作程序与气泡式水准仪相同。每测站观测前,首先将概略整平水准气泡导至中央,然后按规定顺序照准标尺进行读数。转镜水准仪的操作程序,应按规定顺序照准标尺,而将黑面和红面分划的观测分别在两个镜位(或摆位)进行。6.3.5三、四等水准测量,采用单程双转点法观测时,在每一转点处,安置左右相距0.5m的两个尺台,相应于左右两条水准路线。每一测站按规定的观测方法和操作程序;首先完成右路线的观测,而后进行左路线的观测。
6.4间歇与检测
工作间歇时,最好能在水准点上结束观测。否则,应选择两个坚稳可靠、光滑突出、便于放置标尺的固定点,作为间歇点。间款后,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限差要求即可起测。如无固定点可选择,则间歇前最后两测站的转点处打入带有帽钉的木桩作间歇点。间歇后进行检测,比较任意两转点间歇前后所测高差,若符合限差要求,即可由此起测。否则,领从前一水准点起测。检测高差不予采用。
6.5读数位数与测站观测限差
6.5.1读数取位按表7规定执行。等
视距丝
GB12898-91
中丝读数法
6.5.2测站观测限差按表8规定执行。表8
基、辅分划
观测方法
中丝读数法
光学测微法
中丝读数法
(黑红面)
读数的差
基、辅分划
(黑红面)
所测高差的差
视距丝
光学测微法
单程双转点法观测
时,左右路线转点差
平分丝
检测间激点
高差的差
因测站观测误差超限,在本站检查发现后可立即重测。若迁站后才检查发现,则应从水准点或间歇点(须经检测符合限差)起始,重新观测。6.6观测中应遵守的事项
6.6.1观测时,须用白色测伞遮蔽阳光,迁站时,应罩以白色仪器罩。6.6.2对具有倾斜螺旋的水准仪,观测前应测出倾斜螺旋的置平零点,并作标记,随着气温变化,应随时调整零点位。对于自动安平水准仪的水准器,观测前须严格置平。6.6.3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的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的方向平行,第三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6.6.4除路线转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尽量接近-条直线。6.6.5同一测站上观测时,一般不得两次调焦。仅当视线长度小于10m,且前后视距差小于1m时,可在观测前后标尺时调整焦距。
6.6.6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支标尺须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置仪器。
6.6.7在高差甚大的地区进行三、四等水准测量时,应尽可能使用因瓦水准标尺按光学测微法施测。6.7路线连接点的观测与检测
6.7.1观测至两条水准路线交叉点时,须在“水准网结点接测图”上详细记录接测情况。6.7.2三、四等水准路线(或支线)与已测水准点接测时,须单程检测一已测测段,若超限,则应再检测另一单程。若仍超限,则应继续向前检测,以确定可靠的已测点作为连接点。若交叉点变动.须重测有关测段。
对高等级路线的检测,按新设路线的等级进行;对低等级路线的检测,按已测路线的等级进行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的限差见表9。6.8往返测高差不符值与环线闭合差的限差6.8.1往返测高差不符值与环线闭合差的限差按表9规定执行。等级
测段、路线往返
测高差不符值
±12Vk
±20/k
注:K为路线或测段的长度,km;L为附合路线(环线)长度,km;R为检测测段长度,km;
GB12898—91
测段、路线的
左、右路线
高差不符值
附合路线或环线闭合差
山区指高程超过1000m或路线中最大高差超过400m的地区。山
±25VE
检测已测测
段高差的差
±20VR
±30VR
6.8.2水准环线由不同等级路线构成时,环线闭合差的限差应按各等级路线长度分别计算,然后取其平方和的平方根为限差。
6.8.3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的限差,对单程或双程检测均适用。6.9测量成果的重测与取舍
水准测量结果,若超出第6.8条和3.6条规定的限差,均应重测,作业人员须对超限原因作具体分析,并按下列原则进行重测与取舍:测段往返测高差不符值超限,应先就可靠程度较小的往测或返测进行整测段重测。若重测的高a.
差与同方向原测高差的不符值超过往返测高差不符值的限差,但与另一单程的高差不符值未超出限差,则取用重测结果,若重测的高差与同方向原测高差的不符值不超过往返测高差不符值的限差,且其中数与另一单程原测高差的不符值亦不超出限差,则取此中数作为该单程的高差。若超出上述限差,则须重测另一单程;
b.单程双转点观测中,测段的左右路线高差不符值超限时,可只重测一个单程单线,并与原测结果中符合限差的一个取中数采用;若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均符合限差,则取三个单线结果的中数。当重测结果与原测两个单线结果均超限时,应分析原因,再重测一个单程单线;c.由往返高差(或左右路线高差)不符值计算的每公里水准测量的偶然中误差M。超限时,应重测不符值较大的某些测段;
d。环线闭合差超限时,应先重测路线上可靠程度较小的(往返测高差不符值较大或观测条件不佳者)测段。附合路线闭合差超限时,应分析原因重测有关测段,在高差甚大的地区,要注意标尺长度误差和重力异常的影响,有条件时,应加人重力异常改正。7跨河水准测量
7.1一般规定
当水准路线跨越江河(或湖塘、宽沟、洼地、山谷等),视线长度在200m以内时,可用一般观测方法进行,但在测站上应变换一次仪器高度,观测两次。两次高差之差应不超过7mm,取用两次结果的中数。若视线长度超过200m时,应根据跨河宽度和仪器设备等情况,选用本章所述的方法进行观测。跨河水准测量方法及其适用范围和观测测回数、限差规定按表10执行。序号
直接读尺法
微动靓板法
经纬仪倾角法或
测距三角高程法
GB12898—91
最大视线长度5
半测回
观测组数
测回高差互差
不大于
测量方法见7.3
测量方法见7.4
测量方法按GB12897
中8.8和8.9执行
跨河视线长度超过2000m时,采用的方法和要求,须依据测区条件进行专项设计。7.2跨河场地的选定与布设
7.2.1跨河场地应选择在水面较窄、土质坚实、便于设站的河段。应尽可能有较高的视线高度。安置标尺和仪器点应尽量等高。
7.2.2跨河水准测量仪器和标尺的位置一般应按“Z\字形或类似图形布设。如图1所示,1,、I处为仪器与远标尺轮换安置点,1、b2为近标尺安置点,1,61.bz,且约为10~20m;图1中各点应用直径不小于5cm,长度约为30~50cm的木桩牢固地打入地中,其项端钉上铁帽钉供安置标尺用。d
7.3直接读尺法
7.3.1观测方法
每测回观测方法如下,
先在I,与6(或1.与6a)的中间且与I;及b等距的点上整平水准仪后,用同一只标尺按般a.
操作规程,测定T,br的高差hi,,b.移仪器于11点,精密整平仪器后,照准本岸6点上的近标尺,按中丝读标尺基、辅分划一次;c.将仪器转向照准对岸I,点上的远标尺,调焦后,即用胶布将调焦螺旋固定,按中丝读标尺基、辅分划各两次;
d.在确保调焦螺旋不受触动的要求下,立即将仪器搬到对岸1。点上,同时b点上的标尺也移置到1,点上。待精密整平仪器后,首先照准对岸I,点上的远标尺,按c、b、a的反顺序及操作要求读数;e.将仪器搬到1.与b2中间且等距的点上,按一般操作方法,测定1.与ba的高差h,b。以上a、b、c为上半测回观测,d、e为下半测回观测。-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