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967-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9967-2001
中文名称:金属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1-05-02
实施日期:2001-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1786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产品>>77.150.99其他有色金属产品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5稀有金属及其合金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7779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7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4-09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8-10-26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包头稀土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钕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氧化钕为原料,经熔盐电解法生产的金属钕。该产品主要用作钕铁硼等永磁材料的原料。 GB/T 9967-2001 金属钕 GB/T9967-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77.15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967-—2001
金属钕
Neodymiummetal
2001-05-29发布
2001-10-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GB/T9967—2001
本标准目前尚未查到相应的国际标准。依据国内生产与使用情况,对GB/T9967—1988《金属钕》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有如下变化:1.增加“引用标准”。
2、采用数字牌号。
3.增加044030、044025两个牌号。4.对相应牌号的各项化学成分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加铝、钼、钨、氯、硫、磷等项非稀土杂质的考核指标。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9967—1988。本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稀土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包头稀土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宏、马婕。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金属争
Neodymium metal
GB/T 9967—2001
代替GB/T9967-1988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钕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氧化钕为原料,经熔盐电解法生产的金属钕。该产品主要用作钕铁硼等永磁材料的原料。
2引用标准bzxz.net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T12690--1990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GB/T14635.2—1993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EDTA滴定法测定单一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中稀土总量
GB/T17803—1999稀土产品牌号表示方法GB/T18115.4—2000稀土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测定氧化钕中氧化镧、氧化铈、氧化错、氧化、氧化铕、氧化钇、氧化钝、氧化镝、氧化铁、氧化饵、氧化铸、氧化镱、氧化铬和氧化量3要求
3.1产品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5个牌号,其牌号表示方法符合GB/T17803的规定。3.2牌号示例
044030
Nd/RE≥99.9%
金属冶炼产品
3.3化学成分
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需方如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5-29批准2001-10-01实施
化学成分
产品牌号
RE不小于
Nd/RE不小于
稀土杂质
杂质含量
不大于
非稀土
GB/T9967—2001
044030
(La+Ce+Pr+
Sm+Y)/RE
注:数值修约规则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3.4外观
044025
044020A
044020B
044015
产品为铸态金属,表面应洁净,无肉眼可见的夹杂物和氧化物脱落粉末。新截面呈银灰色。4试验方法
4.1产品中稀土(RE)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4635.2的规定进行。4.2产品中稀土杂质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8115.4的规定进行。4.3产品中非稀土杂质铁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20的规定进行。产品中非稀土杂质硅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23的规定进行。产品中非稀土杂质镁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25的规定进行。产品中非稀土杂质钙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16的规定进行。产品中非稀土杂质铝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24的规定进行。产品中非稀土杂质氧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12的规定进行。产品中非稀土杂质碳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13的规定进行。产品中非稀土杂质氯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18的规定进行。产品中非稀土杂质磷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21的规定进行。产品中其余非稀土杂质铝、钨、硫含量的分析方法按供方现行方法进行。4.4产品外观用目视检查。
5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5.1.1产品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2
GB/T9967--2001
5.1.2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可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二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检验,每批应由同牌号的产品组成。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的检验。5.4取样与制样
5.4.1化学成分分析的仲裁取样件数按表2规定。表2
每批重量,kg
取样件数,块
>10~50
>50~100
5.4.2化学成分分析的仲裁取样方法按下述规定进行。>100~200
>200500
分析氧含量,用锯在金属锭中间截面位置上锯切试样;分析其他杂质含量,则用直径5~10mm钻头在金属锭上下面等距离处钻取试样,弃去深度0.5~1.0mm的表面钻屑,然后钻取试样。每块钻取点数应不少于两点。并将试样立即放人带盖的磨口瓶中。5.5检验结果判定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仍有一项结果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包装
产品采取防氧化措施后密封装人铁桶中。桶外应有明显标志,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牌号、批号、净重、毛重、出厂日期及“防潮”标志或字样。6.2运输、贮存
产品需存放干燥处,不得露天放置,不得靠近高温处,不得将金属锭暴露在空气中,以防氧化。运输时严防受潮及碰撞。
6.3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注明: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和牌号;
c)批号:
d)净重和件数;
e)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印记;f)本标准编号:
g)出厂日期。
GB/T 9967-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GB/T996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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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印张1/2
字数7千字
2001年9月第一版2001年9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
书号:155066·1-17779定价6.00元网址bzcbs.com
科目580-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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