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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906-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3906-1991

中文名称: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3~35kv AC metal enclosed switchgear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1-12-14

实施日期:1992-06-01

作废日期:2007-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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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49028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29.120.60;

中标分类号:电工>>输变电设备>>K43高压开关设备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3906-1983;被GB 3906-2006代替

采标情况:≈IEC 298-1990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8885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48, 字数:90千字

标准价格:20.0 元

出版日期:2004-03-29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高压开关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使用条件、额定值、设计与结构、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3~35kV、频率为50Hz、户内或户外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本标准适用于以大气作为绝缘(包括复合绝缘)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同时也适用于充气隔室的设计压力不超过0.3MPa(表压)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对于设计压力超过0.3MPa(表压)的充气隔室按GB 7674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试验;对于35kV以上63kV及以下的大气作为绝缘和充气隔室的设计压力不超过0.3MPa(表压)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GB 3906-1991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3906-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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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A.C.metal-enclosed switchgear for ratedvoltages of 3~35kV
GB3906-91
代替GB3906—83
本标准参照采用了国际标准IEC298(1990)《1kV以上52kV及以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使用条件、额定值、设计与结构、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3~35kV、频率为50Hz、户内或户外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本标准适用于以大气作为绝缘(包括复合绝缘)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同时也适用于充气隔室的设计压力不超过0.3MPa(表压)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对于设计压力超过0.3MPa(表压)的充气隔室按GB7674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试验;对于35kV以上63kV及以下的以大气作为绝缘的和充气隔室的设计压力不超过0.3MPa(表压)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特殊用途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特殊要求的项目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2引用标准
GB762电气设备额定电流
GB763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GB1408.固体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试验方法GB1984
交流高压断路器
GB1985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2706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GB2900.19电工名词术语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GB3309
GB7354
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局部放电测量
GB7674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
GB11022
GB11023
3术语
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导则本标准采用的术语的定义,除按GB2900.19中的规定外,并作如下补充:3.1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除进出线外,完全被接地的金属外壳封闭的开关设备。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分三种类型;铠装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12-14批准1992-06-01实施
间隔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箱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3.1.1铠装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3906-91
某些组成部件分别装在接地的、用金属隔板隔开的隔室中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注:金属隔板应符合GB11022中6.12条表6所规定的防护等级,至少对下列元件应有单独的隔室:a每-一个主开关;
b.联向主开关一侧的元件,如馈电线路;c.联向主开关另一侧的元件,如母线。如果有多于一组的母线,各组母线应分设于单独的隔室内。3.1.2间隔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具有非金属隔板的)间隔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与铠装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一样,它的某些元件也分设于单独的隔室内,但具有-个或多个非金属隔板,隔板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11022中6.12条表6的规定。3.1.3箱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除铠装式、间隔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以外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注:它适用于具有金属外壳和具有下列情况的开关设备:a。间隔的数目少于铠装和间隔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b.隔板的防护等级低于GB11022中6.12条表6的规定;c.没有隔板。
3.2运输单元
不需拆开而适于运输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部分。3.3功能单元
功能单元是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一部分,它包括共同完成一种功能的所有主回路及其他回路的元件。
注;功能单元可以根据预定的功能来区分,如进线单元、馈出单元等。3.4外壳
外壳是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一部分,在规定的防护等级下,保护内部设备不受外界的影响,防止人体和外物接近带电部分和触及运动部分。3.5隔室bzxZ.net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一部分,除互相联接、控制或通风所必要的开孔外,其余均封闭。注:①隔室可以用内装的主要元件命名,如断路器隔室、母线隔室等。②隔室之间互相联接所必需的开孔,应采用套管或类似的方式加以封闭。③母线隔室可以通过功能单元联通而无需采用套管或类似的其他措施。3.6充气隔室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一种隔室,它具有下面的一种系统(见附录C)来保持气体压力:a.可控压力系统;
b.封闭压力系统;
c.密封压力系统
注:几个充气隔室,可以互相连接到一个公共的气体系统(气密性装配)。3.7元件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主回路和接地回路中完成规定功能的主要组成部分(如断路器、负荷开关、接触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熔断器、互感器、套管、母线等)。3.8隔板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一部分,它将一个隔室与另一个隔室隔开。3.9活门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一部分,具有两个可转换的位置。打开位置,它允许可移开部件的动触头插入GB3906-91
静触头;关闭位置,它成为隔板或外壳的一部分,遮住静触头。3.10套管
它是具有一个或多个导体通过外壳或隔板并使导体与外壳或隔板绝缘的一种结构,包括其固定的附件。
3.11可移开部件
能够从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中完全移开并能替换的部件,主回路带电时也不例外。3.12可抽出部件
它还是一种可移开部件。它可以移动到使分离的触头之间形成隔离断口或分隔,此时,仍与外壳保持机械联系。
3.13分隔
导体的一种布置方式,即将接地的金属板插在导体与导体之间,使得破坏性放电只能发生在导体对地之间。
分隔可以建立在导体与导体之间,也可以建立在开关的同极触头之间。3.14工作位置(接通位置)
为完成预定的功能,可移开部件处于完全接触的位置。3.15接地位置
可移开部件的一种位置。在此位置,可操动接地开关,使主回路短路并接地。3.16试验位置(可抽出部件的)可抽出部件的一种位置。在此位置,主回路形成一个隔离断口或分隔.控制回路是接通的。3.17断开位置(可抽出部件的)可抽出部件的一种位置。在此位置,主回路形成-个隔离断口或分隔,并与外壳保持机械联系(辅助回路可以不断开)。
3.18移开位置(可移开部件的)可移开部件的一种位置。可移开部件在外壳外面并与外壳脱离了机械联系和电气联系。3.19主回路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中,用来传输电能的所有导电部分。注:联接到电压互感器的连接线不作主回路考虑。3.20辅助回路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中除主回路外的所有控制、测量、信号和调节回路的导电部分。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辅助回路包括开关的辅助回路。3.21额定值
本标准中所指的额定值为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所给定的参数值,一般由制造厂提供。
3.22防护等级
外壳、隔板及其他部分防止人体接近带电部分和触及运动部分以及防止外部物体侵入内部设备的保护程度。
3.23破坏性放电
在电场作用下伴随绝缘损坏的放电。放电时,电弧跨接绝缘介质,电极之间的电压降到零或接近于零。
注:①该术语适用于固体、液体和气体介质以及它们的组合体的放电。②破坏性放电使固体介质永远丧失绝缘强度(非自复绝缘)而在液体和气体介质中,绝缘强度的丧失仅是暂时的(自复绝缘)。
③“火花放电”是指发生在气体或液体介质中的破坏性放电。GB3906-91
“闪络”是指气体或液体中的固体介质的表面发生破坏性放电。“击穿”是指通过一固体介质发生的破坏性放电。3.24设计压力(充气隔室的)
以MPa(表压)表示,用来确定充气隔室的设计压力。3.25设计温度(充气隔室的)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气体所能达到的最高温度。4正常使用条件
正常使用条件按GB11022第3章的规定。对于严酷条件下的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附加要求,本标准在附录E中做了相应的规定。5额定值
本标准采用的额定值,除按GB11022第5章的规定外,并作如下补充:5.1额定电流(功能单元的)
每一个功能单元内,各主回路元件中具有最小额定电流的元件的值,为该功能单元的额定电流。其值由GB762的规定值中选取。
5.2主母线的额定电流
主母线所能通过的最大额定电流。其值由GB762的规定值中选取。5.3额定热稳定电流(功能单元的)一个功能单元内,主回路各元件中具有的最小额定热稳定电流的元件的值,为该功能单元的额定热稳定电流。其值由GB11022第5.5条的规定值中选取。5.4接地回路的额定动、热稳定电流接地回路中的接地导体、接地连接、接地装暨的额定动、热稳定电流值,应与主回路参数配合,或由用户与制造广协商。
5.5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3.15,4.0,5.0,6.3,8.0,10,12.5,16,20,25,31.5,40,50kA。5.6额定关合电流
8,10,12.5,16,20,25,31.5,40,50,63,80,100,125kA。5.7额定充气压力(对充气隔室)制造广规定的相对于温度为20℃、大气压力为0.1013MPa时的压力值,以MPa(表压)表示,该压力值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6设计和结构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设计,应使得正常运行、监视和维护工作能安全方便地进行。维护工作包括:元件的检修、试验、故障的导找和处理。对于额定参数和结构相同而需要替代的元件应能互换。对于具有可移开部件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如果可移开部件的额定参数和结构相同,则应能互换。如果可移开部件具有几种额定参数,且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中是可以互换的,那么可移开部件与固定部分的任何组合,都应具有该设备固定部分的额定绝缘水平。装在外壳内的元件,除应符合它们各自的标准外,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设计中,应考虑到下列因素的影响:
a。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使得装在外壳内的开关、操动机构及其他元件具有它们原来的机械特性和电气性能。
GB3906-91
b。如果外壳内装有油浸式变压器等类似元件,当发生故障时,它不应影响相邻设备,在运行中也应便于巡视、检查。
6.1外壳
6.1.1总则
外壳必须是金属的(通风窗、排气口除外),不得用网状编织物或类似的材料制造,外壳必须满足GB11022第6.12条表6所规定的一种防护等级并遵照下述条件以保证其防护性能。地板的表面虽不是金属的,也可作为外壳的一部分,但如果有电缆沟连通或电缆进入,则必须封闭,且应满足GB11022中6.12条表6所规定的一种防护等级。房子的墙壁不能作为外壳的一部分。充气隔室应能耐受在使用中遐到的正常的和瞬态的压力,这些隔室在使用中承受持续压力时,与压缩空气的容器和类似的压力容器是不同的,这些不同的条件是:a。充气隔室封闭了主回路,不仅防止接触到带电部分和运动部分,而且结构要求在最小功能压力时(或大于)具有额定的绝缘水平(在确定其形状以及选用材料时,优先考虑电气性能而不是机械性能)。b.充气隔室通常充以干燥、稳定、惰性的无腐蚀气体。为了保证开关设备的可靠运行,已采取措施使得满足上述条件的气体仅有很小的压力波动。又由于隔室内壁不会遭受腐蚀。故在确定隔室的设计时母需考虑这些因素。
c.运行时的压力,相对来说比较低。对户外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在设计时应考虑到气候条件的影响。6.1.2充气隔室的设计
应根据本标准定义的设计温度和设计压力来设计充气隔室。充气隔室的设计温度是周围空气温度的上限加额定电流流过时气体的温升。如果太阳的辐射有明显影响,也应予考虑。
外壳的厚度和结构的计算方法可按压力容器设计规定选择。外壳的设计压力,至少应是在设计温度下外壳能够出现的压力的上限。还要考虑以下问题:
在隔室的壁或隔板的两边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差,包括可能采用充气过程的抽真空工艺;a.
具有不同运行压力的相邻隔室之间的意外泄漏所引起的压力;b.
c.产生内部故障的可能性(见6.16条)。注:为了确定外壳在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的压力,设计压力的最大值由下式表达:设计压力最大值MPa(表压)=【额定充气压力(表压)+0.1)×1.30.1。6.1.3充气隔室的密封
制造厂应说明充气隔室采用的是何种压力系统和充气隔室允许的漏气率。根据用户要求,需要进入封闭压力系统、可控压力系统的充气隔室,穿越隔板气体允许的漏气量也应由制造广说明。
最小工作气压超过0.1MPa(表压)的充气隔室,当周围空气为20C,压力下降到低于最小工作气压时,要给出指示。
充气隔室与充有液体的隔室(例如电缆盒、电压互感器)之间的隔板不应有影响到相互间两种介质的绝缘性能的任何泄漏。
6.1.4充气隔室的压力释放
压力释放的设计应使操作者在正常操作时,由于压力释放出来的气体和蒸汽可能遭受到的危险是最小的。
压力释放可以这样设计,亦即使电弧在外壳某些指定的点上燃烧,被烧穿的孔使所产生的压力能够被释放。
6.1.5盖板和门
GB3906--91
当盖板和门是外壳的一部分时,应由金属制成,当它们关闭后应具有与外壳一样的防护等级。盖板和门不应采用网状编织物、拉制的金属网以及类似的材料制造。根据需要进入高压隔室的不同情况,对盖板或门分成两类:a.对在正常操作和维护时不需要打开的盖板(固定盖板),若不使用工具,此类盖板应不能打开、拆下或移动;
b.对在正常操作和维护时需要打开盖板(可移动的盖板、门),打开或移动此类盖板时,应不需要使用工具。为了保证操作者的安全应装设联锁或备有锁定装置。在铠装式或间隔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中,其盖板或门仅当该隔室内可触及的主回路部分不带电时才能打开。对于箱式开关设备,也应采取措施(插入安全隔板或其他方式)使操作者不会触及带电部分。6.1.6观察窗
观察窗应达到外壳所规定的防护等级。观察窗应使用机械强度与外壳相近的透明阻燃材料遮盖,并应有足够的电气间隙或静电屏蔽等措施防止危险的静电电荷的形成(如在观察窗的内侧加一合适的接地编织网)。观察窗布置的位置,应便于观察内部运行中的设备。
主回路带电部分与观察窗之间可触及的表面的绝缘,应能耐受住GB11022中表2的对地试验电压。
6.1.7通风窗、排气口
通风窗和排气口的布置或防护,应使它们具有与外壳相同的防护等级。通风窗可以使用网状编织物或类似的材料制造,但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通风窗和排气口的布置,还应考虑到压力作用下排出的油气和蒸汽不致危及操作者。6.1.8外壳的温升
为了保证操作者不致被灼伤,对于可触及的外壳和盖板(包括充气隔室可触及的部分)的温升,应限制在人能够耐受的程度。对于设备在正常运行中无需触及的外壳或盖板,可适当增加。对于不可能触及到的外壳的部位,其温升应限制在外壳内部的绝缘材料的温升不超过容许值。6.2隔板和活门
6.2.1总则
隔板和活门应达到GB11022第6.12条表6中所规定的一种防护等级。隔板和活门可以是金属的,也可以是非金属的。若用绝缘材料制造,应满足下列要求:a.主回路带电部分与绝缘隔板、活门的可触及表面之间,应能承受GB11022表2中规定的对地的试验电压:
b.绝缘材料除应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外,还应能承受本条a项中规定的工频试验电压,试验方法见GB1408;
主回路带电部分与绝缘隔板、活门的内表面之间,至少应能承受1.5倍的额定电压;c.
d.如果有泄漏电流能经过绝缘表面的连续途径,或经过仅被小的气隙或油隙所隔断的途径达到绝缘隔板和活门的可触及表面,则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见7.8条),此泄漏电流不应大于0.5mA。注:小的气隙或油隙在试验时要短接。外壳上以及在铠装式和间隔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隔板上,有供可移开部件触头进入的开口,其开口应有可靠的活门遮盖,以确保人身安全。若具有多组触头,如果需要检修其中一组不带电的静触头时,则其余组静触头应锁定在关闭位置或插入安全隔板。
注:通过金属隔板的导体,可以用套管或类似的方法绝缘,而开口可以由套管或绝缘的活门来提供。6.2.2隔板
GB390691
铠装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隔板,由金属制成并接地。间隔式和箱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如果在接地位置、试验位置、断开位置、移开位置都不会成为外壳的一部分,则隔板可以是非金属的;如果在上述任一位置隔板要成为外壳的一部分,则隔板应由金属制成并接地,且具有与外壳相同的防护等级。注:①如果在上述任一位置,都能够容易地被触及,则隔板即成为外壳一部分。②如果在上述任一位置,设有能够关闭的门,则门后的隔板不能认为是外壳的一部分。两个充气隔室之间或者一个充气隔室与另一个隔室之间的隔板,如果它们不成为外壳的一部分,则可以用绝缘材料制造,但它们不能保证操作者的电气安全,可以采用其他的办法,例如设备所必须的接地来达到。绝缘隔板应能保证当相邻隔室在正常的气体压力时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6.2.3活门
三种型式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活门,可以由金属或绝缘材料制成。如果活门是绝缘材料制成的,则不能成为外壳的一部分。如果活门是金属制成的,它应接地。如果活门要成为外壳的一部分,它必须是金属制成的,并完全避盖住带电体和绝缘体且应接地,同时还应具有与外壳相同的防护等级。如果在接地位置、试验位置、断开位置和移开位置中的任一位置,设有能够关闭的门,则门后的活门不认为是外壳的一部分。
6.2.4活门的打开与关闭
6.2.4.1若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可抽出部件,处在试验位置或断开位置时,如果活门是打开的,这时分两种不同情况:
a.可抽出部件的主回路的导体是不可触及的(可抽出部件与固定部分之间具有GB11022第6.12条表6中规定的一种防护等级),此时隔离断口的设计应是同相的两固定触头与活动触头之间组成的串联断口:
b.·可抽出部件的主回路导体有可能被触及,此时隔离断口的设计,应是固定触头与活动触头之间。
6.2.4.2若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可抽出部件,处在试验位置或断开位置时,如果活门是关闭的,此时可抽出部件与固定部分之间,不要求具有防护等级。6.3绝缘板
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中,为了提高相间和相对地间的绝缘水平加设的绝缘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电气强度,并具有良好的抗老化性能和阻燃性(可采用某些涂料来实现)。它的设置仍应保证相间和相对地间有较大的空气距离(例如:额定电压为10kV时,空气净距离不小于60mm,相间绝缘板应设置在中间位置),否则,由于电场强度的影响,将使绝缘板很快破坏(本条不适合于在带电体上直接装设或涂敷绝缘物的复合绝缘结构)。
6.4绝缘件的爬电比距
主回路元件,为了保证相间、相对地间的绝缘,都装有各种不同的绝缘结构件,这些绝缘件除了应满足相应的绝缘水平外,还应具有一定的爬电比距。对于正常环境条件使用的10kV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推荐的爬电比距为:
瓷绝缘———爬电比距不小于12mm/kV有机绝缘-爬电比距不小于14mm/kV注:①爬电距离=最高电压×肥电比距。②对于35kV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爬电比距正在考虑中。6.5隔离开关(隔离插头)和接地开关隔离开关和隔离插头是提供高压导体之间隔离断口的装置,隔离开关(隔离插头)和接地开关除机GB3906-91
械试验按本标准第7.6条和8.2条外,还应符合GB1985的规定。隔离开关(隔离插头)和接地开关的操作位置应能判定,如果能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则认为是满足的;
隔离断口是可见的;
b.可出部件相对于固定部分的位置是清晰可见的,并且对于接通和断开的位置具有标志;心,隔离开关(隔离插头)或接地开关的位置由可靠的指示器显示。任何可移开部件与固定部分的接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特别是在短路时,不会由于电动力的作用而被意外地打开。
6.6主回路的设计
各功能单元主回路的导体(包括主母线和分支母线)和串联的元件(不包括由熔断器连到电压互感器或变压器的短连接线),应考虑该回路各元件参数的配合和该功能单元应能通过所规定的额定电流和动、热稳定电流。
在考虑母线的允许温度或温升时,应根据触头、连接和与绝缘材料接触的金属部分的温度或温升的情况而定。
6.7联锁
为了保证可靠的运行和操作者的安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应具有: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隔离插头),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负荷开关、接触器(允许提示性);防止接地开关处在闭合位置时关合断路器、负荷开关等开关;防止在带电时误合接地开关;防止误入带电隔室等功能。对具有可移开部件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不具有可移开部件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分别加以规定。6.7.1具有可移开部件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断路器、负荷开关或接触器,当处在分闸位置时,可移开部件才可以抽出或插入。只有当可移开部件处在工作位置、试验位置、断开位置、接地位置、移开位置时,断路器、负荷开关、接触器才可以进行分、合闸操作。只有当接地开关(如果有的话)处在分闸位置时,可移开部件才可进入到工作位置。只有当可移并部件抽出到试验位置及以后时,接地开关才允许合闸。可移开部件的抽出或插入,应按一般正常人施加的正常操作力能够操动,正常的操作力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在工作位置,辅助回路若未接通,断路器、负荷开关、接触器不能合闸,但开关不用辅助回路而能自动分闸的情形除外。
6.7.2没有可移开部件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只有当断路器、负荷开关、接触器处在分阐位置时,隔离开关才可以进行分、合闸操作。但如果在双母线系统,要实现不中断电流的转换,则上述规定可以不考虑。如果隔离开关本身带有接地开关,则要有联锁保证它们动作的程序性,同时还要考虑它们在运动过程中能否满足绝缘水平的要求。只有当断路器、负荷开关、接触器两侧的隔离开关均处于合闸、分闸或接地状态(如果有的话)的情况下,断路器、负荷开关、接触器才可以进行操作。6.7.3对联锁的其他要求
a,只有当隔室的元件不带电并且接地(如果有的话)的情况下,隔室的门、盖板才能开启,若安装联锁不方便允许使用挂锁,
b,若接地开关的短路关合能力小于该回路的额定动稳定电流时,建议与有关的隔离开关之间加装联锁。
C。对于那些因误操作可能引起损坏,或用于建立保证检修工作安全的隔离断口的主回路元件,应装设锁定装置。
GB3906—91
d.若用户需要其他的附加联锁,可与制造厂协商加装,制造厂应提供联锁的特性及其必要的资e.在设计时,应优先考虑机械联锁。6.8接地
除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上各元件的接地应符合GB11022中6.3,6.4条的规定外,本标准再作下列补充:
沿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排列的方向设置一接地导体,接地导体应能满足该回路动、热稳定电流的要求,如果是铜质的,其电流密度在规定的接地故障发生时不应超过200A/mm2,其截面不得小于30mm,该接地导体应设有供与接地系统相连的接线端子。注:如果接地导体不是铜质的,也应满足相同的热稳定和动稳定要求。当通过的电流引起热和机械应力时,应保证接地系统的连续性,应考虑到接地故障电流的最大值与运行系统中性点接地的形式有关,用户应加以说明。当接地导体通以三相短路电流时(如用于接地开关的短路连线),可参照附录F来计算接地导体的截面。
为了维护工作的安全,可触及的各主回路元件应能接地,但不包括可触及的可移开部件和可抽出部件,因为它们已从主回路中断开(不包括装有电容器的可移开部件)。每个外壳都应与接地导体相连接,除主回路和辅助回路外,凡指定要接地的所有金属零件,也应直接或通过金属构件与接地导体相连接。为了保证功能单元内骨架、门、盖板、隔板或其他结构间的电气连通,可采用螺钉或焊接的方法,隔室的门应采用软导线(截面不小于4mm*)通过接地端子与骨架连通。可抽出部件应接地的金属部件,在试验位置、断开位置以及当辅助回路未完全断开的任一中间位置时,应保持接地连接。
断路器、负荷开关、接触器如果由于隔离开关的分断,使得该元件和主回路完全断开并有接地的隔板使得该隔室具有与外壳相同的防护等级,则该隔室内元件的维护,可不必再进行接地连接。注:如果该隔室内还有主回路与该隔室内的元件相连,则主回路必须接地。6.9辅助设备
按GB11022中6.6条规定,并作如下补充:辅助设备(包括各种仪表、继电器)应能承受由于开关的分、合闸产生的振动,而不会误动作。6.10对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中液体介质的要求按GB11022中6.1条的规定。
6.11对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中气体介质的要求按GB11022中6.2条规定。
6.12分闸操作
按GB11022中6.7条规定。
6.13合闸操作
按GB11022中6.8条规定。
6.14脱扣器的操作
按GB11022中6.9条规定。
6.15防护等级
按GB11022中6.12条规定,并作如下补充:对于铠装式和间隔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其防护等级对外壳和隔板可分别加以规定。对于箱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仅需对外壳的防护等级加以规定。对于充气隔室的主回路,防护等级不必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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